第五百七十八章 路易十四向我们告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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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年,正值春夏之交的凡尔赛如同一副色彩斑斓的织金锦缎,在明亮却不耀眼的晨光下散发着五十年来从未褪色的魅力。
特蕾莎王后今天起身的格外早,在简单的洗漱后,她在侍女的帮助下在细棉的衬衣外套上了一件灰紫色的羊绒袍子,随意地套了一双松软的平底鞋,就往国王的寝室里去了。
早在十几年前,国王就取消了一概繁琐又折磨人的仪式,又将大部分政务交给了王太子小路易,他与王后原先各自占据一个大套间——也就是由好几个房间套叠在一起的套间,现在则是两人一同分享一个大套间,王后的寝室与国王的寝室只间隔着一个起居室。
经过询问后,特蕾莎王后进了国王的寝室,寝室里的国王也已经起身了,窗幔全都拉开了,透明的阳光照得房间没有一丝半点晦暗的地方,路易放松地坐在窗前的扶手椅上,侧对窗户,对着一面大穿衣镜,身上也只穿着宽松的衬衣,小小小尚帕涅正在为国王梳开蓬松的长发,邦唐在一边看着。
众人向王后行礼,王后向国王屈膝,然后走过去,拿过小小小尚帕涅手里的象牙梳子,慢慢地为路易梳起头发来。
第一次王后这样做的时候,无论是第三代尚帕涅先生还是邦唐都很吃惊,王后自己心中也有些忐忑,但国王没有反对的意思,甚至露出了一点高兴的样子,于是在那天之后,王后每天都会早起,然后来为国王梳发。
国王的头发依然茂密,光滑,仿佛时光在此停驻,不过从浅色变成了深色,又从深色变成了浅色,如今更是白得如同银子,又或是冰雪,特蕾莎接过丝带为路易束好长发,手指穿过卷曲着的发尾,俯下身在国王尊贵的头顶吻了一下。
“好了。”她说。
路易笑笑,按住王后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然后握住:“来吧,”他说:“今天我们在玫瑰园里用早餐。”
六月正是玫瑰开放最为热烈的季节,因为国王喜欢玫瑰,所以不仅法兰西,所有与法兰西保持往来(无论交好还是敌对)的国家都会将玫瑰作为国礼之一,法兰西与西班牙,还有意大利的商人们四处行商的时候,还会特意甄选当地的好玫瑰花送回凡尔赛,如今的凡尔赛玫瑰园早就可以被称作玫瑰山了,能够被移栽到庭院里,被国王注目的玫瑰无一不是此时最为珍贵与美貌,气味馥郁的品种。
路易挽着特蕾莎走过去的时候,一朵半开的黄玫瑰引起了他的注意,即便还未全部开放,它的花瓣都已经能够铺满国王的手掌,他欣赏了一会,把它折下来,插在了王后的发髻上。
侍从在一从茂密的“中国朱红”边摆好了桌椅,桌上是几样简单而又新鲜的食物,也是国王与王后的常例,不过在玫瑰花从里用餐的话——“中国朱红”是商人们从远东带回的朱红月季与玫瑰的杂交品种,不但颜色浓郁,气息也格外清甜动人,王后只觉得每一口食物都被这种沁人心脾的香味浸透了,尝起来格外美味。
错了,她在心中想到,不是因为玫瑰,她的心如此喜悦是因为——陛下在她身边。
她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她在二十岁的时候嫁给了同龄的路易,那时候她的心中只有焦虑与恐惧,爱情占据不了一丝半点,她幸运地为路易生下了一个继承人,然后是大公主,再后来是夏尔,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三世,在那些年里,她与路易并肩作战,相濡以沫——路易是个节制的人,身边的王室夫人自始至终也没有超过三个,也从不会放纵王室夫人或是大臣欺凌与羞辱她,他给了她足够的尊重,甚至还有权力。
那时候,她每次向上帝祈祷,都会感谢祂赐给了她这桩超乎了她期望之外的婚姻。
那么,这份感激是什么时候产生了质变呢?特蕾莎偶尔也会嘲笑自己,在十二岁的时候她没有春心萌动过,在二十岁的时候她如同波澜不惊的死水,在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的时候她甘愿做太阳王的得力臂助,床帏中的重臣,谁能想到,在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时候,她反而生出了千般柔情,万般爱意了呢?
路易看见了王后的眼神,他曾在玛利以及许多位女士的眼中看到过,他放下茶杯,伸出手拉住王后:“现在只有我们啦。”他感叹地说道。
“是啊,陛下。”王后说。
特蕾莎王后几乎希望这段时光可以无限制地延续下去,这当然不可能,路易虽然将大部分政务都交给了小路易,还有小路易的儿子勃艮第公爵(因为他也叫做路易,所以在这里我们还是以爵位相称吧),但有时候,他也会随心所欲地挑拣出一些有趣的事务来亲自处理。
譬如今天他要接见两个使团,而这两个使团,来自于一个地方——远东。
有关于那个古老而又庞大的国度,路易十四一向是保持着亲近而又畏惧的态度,还让马扎然主教疑惑过,因为那里距离法兰西太远了,远到了完全可以不去在意的地步——那时候他们最为关注的还是欧罗巴的霸权,对遥远的东方并不怎么在意,除了那里的丝绸与瓷器。
葡萄牙公主伊莎贝拉嫁入法兰西的时候倒是带来了一些远东的珍宝,都是葡萄牙商人千里迢迢从马口尔港运回葡萄牙的,路易也询问了这些商人,他们说,马可.波罗描述的黄金与丝绸之国现在被一群鞑靼人统治着,他们的苏丹拥有无数财富,女人与土地,却对子民十分苛刻,百姓们过着极其艰苦的生活,就连他们之中最富有的人也要忍受最卑小的官吏奴役,在城市与乡村,他们见到的情景,与更早之前的商人们记载的完全不同,民生设施几乎没有,街道尘土飞扬,没有上下水,一到雨天人和牛马的粪便都会漂浮起来围着你的脚打转。
商人们的抱怨固然与他们的身份有关,听了他们的话,路易十四就又去问询了几位主教,他们的麾下都有教士往那片辽阔的“野蛮之地”去,没别的原因,就因为那里都是未受洗的无信者,在欧罗巴的人们不是天主教徒就是新教教徒的时候,教士们要建立功业,也只有往新大陆与那些不信奉天主教的国家走了。
主教们给了他更多一些消息,因为他们的教士已经有一些人在鞑靼人的苏丹边有了自己的位置,虽然鞑靼人的苏丹并不愿意信奉天主教,而是对他们对医学、数学与天文地理方面的知识感兴趣,但他们所能知道的显然要比只能在马口尔港徘徊的商人来得多。
其中一个教士的请求引起了路易的注意,他说,他在远东收了几个学生,都是年轻、聪明而又开明的好人儿,他希望他们能够来巴黎,在国王开设的学校中就读,主教也感到好奇,就向国王转达,顺理成章地得到了允许——不多久之后,这些年轻人就到了巴黎,在最初的目眩神迷后,他们很快就投入到了学习中。
虽然穿着古怪,发型更是奇异,又有着黄色的皮肤——但如今的巴黎,就有印第安人的总督与伯爵,他们顶多引起一些好奇,还不如英国人在这里受歧视得多——在他们的刻苦与自律屡次得到师长的赞赏后,外貌着装上的不同也算不了什么了,巴黎的年轻人更嫉妒他们的成绩,
更不用说,不久之后他们也学着巴黎人的样子打扮,在获得凡尔赛的准入许可后,他们看上去与身边的同龄人也没什么不同。他们也学会了游泳、打猎,四处游玩,唯一不同的,他们在大量地购买书籍后,又开始打探如何能够购买得到火枪与火炮。
国王的小鸟们还回禀国王说,他们经常在咖啡馆里一待就是一整天,倾听激烈的演说与辩论,还做笔记,他们甚至带着惊骇与难以相信的语气质问那些演讲者——他们的国王怎么会允许他们如此大发厥词,声称一个国家未必会需要一个君主?
为什么不能呢?演讲者说,一个符合人民期待的国王就不会在乎这种言论,而在乎这种言论的国王大多都是因为悖逆了人民的意志,而不得不对其感到恐惧的人,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还会允许这样的国王坐在王座上?
虽然之后他就被咖啡馆外经过的人打了一顿——这是后话。
但这些话造成的后果对这些黄皮肤的年轻人是很严重的,他们之中竟然有人回去后就发了高烧。
——————
“然后呢?”勃艮第公爵问道,他来得有点晚,还是个好奇心重的年轻人,他确实隐约听说过法兰西与那个遥远的国家有着数次数额巨大的特殊贸易……
“然后就像你看到的这样,”路易说:“一个从衰弱腐朽的肌体里诞生的新生儿,他们同时来到了我们的面前。”
勃艮第公爵作为祖父的随从,站在了王座的左侧,他期待地看着沉重的双门被打开,一行人在达达尼昂伯爵的带领下走了进来,他们走路的姿势非常奇怪,会让人想起左右摇摆的鹅,每个人都在努力做出威严庄重的神态,却在见了国王之后立即俯身下拜,做出五体投地的样子,吓了勃艮第公爵一跳!这种姿态他可是只在最严苛的苦修士朝拜圣像的时候看到过。
“你没和他们说过礼仪吗?”路易无奈地问。
达达尼昂伯爵笑嘻嘻地——就算是已经快八十岁了,他还是这个样子——说:“我自然是和他们说过的,不过他们仔细地研究了一番之后,认为您应该接受仅次于他们的苏丹的跪拜,所以……”他耸耸肩,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
“让他们站起来吧,”路易说:“我一点都不觉得惊喜。”
勃艮第公爵看到他们都穿着那些与来自于远东的年轻人差不多的衣服,只在质地与刺绣上有区别,他们几乎都是老人,帽子拿下来后看得出都戴了假发,据达达尼昂伯爵说,他们都是苏丹的重臣,带着苏丹的书信来觐见国王,希望两国交好,常有往来。
路易接过了他们带来的书信,打开后……当然,是教士代笔,去掉那些无意义的修饰与无法掩饰的傲慢之外,大概意思就是,要求,哈,是的,要求路易十四下旨,命令那些商人与军官断绝与“叛贼”的关系,不与他们继续交易与共处,否则那位大苏丹就要采取严酷的手段对待法兰西的商人与传教士,将他们与“叛贼”一视同仁地对待。
“他说的那些叛贼是谁啊?”勃艮第公爵侧着身体和路易十四一起看完了信,忍不住问道,因为他在里面看到了拉法耶特侯爵的名字,这位侯爵确实有点……但他品行高洁,为人正直是有口皆碑的,勃艮第公爵在年前的宴会上还和他见过面,说过话,他不觉得这样的人会和一个卑劣的叛贼同流合污。
“就是我们马上要见到的另一个国家的使团人员。”路易小声说。
路易的小声可能不是那么小声,那些鞑靼人的使节听到了,一个人猛地瞪起了眼睛——他可能学过法语,这句话又不复杂,勃艮第公爵以为他会大声诘问,但他在狂怒之后,居然自己就犹疑了,直到达达尼昂伯爵把他们带出觐见厅,他们也没发出一点声音。
路易摇摇头。
紧接着,那些与鞑靼人的使团来自于同一个地方的使团出现了,一见他们,勃艮第公爵的眼睛就一亮,这个使团各个都是年轻人,身躯高大,眼神锐利,可以熟练地说法语与拉丁语,甚至比法兰西的外省人还要标准。他们每个人都剪短了头发,穿着紧身长裤与外套,披着短斗篷,不是巴黎的那种,是蒙特利尔的那种,更简约与富有军人气质,可能是拉法耶特侯爵带过去的。
但他们的军衔不是太阳,是另一种更具古意的符号,路易十四的视线在上面停顿了一会,才缓缓离开。
他们向国王鞠躬行礼,而后递交了国书。
“你们的国家在哪里?”路易问。
“在您知道的那个地方,它从未离开过,我们只是把它夺回来了。”为首的年轻人骄傲地说道。
1718年,正值春夏之交的凡尔赛如同一副色彩斑斓的织金锦缎,在明亮却不耀眼的晨光下散发着五十年来从未褪色的魅力。
特蕾莎王后今天起身的格外早,在简单的洗漱后,她在侍女的帮助下在细棉的衬衣外套上了一件灰紫色的羊绒袍子,随意地套了一双松软的平底鞋,就往国王的寝室里去了。
早在十几年前,国王就取消了一概繁琐又折磨人的仪式,又将大部分政务交给了王太子小路易,他与王后原先各自占据一个大套间——也就是由好几个房间套叠在一起的套间,现在则是两人一同分享一个大套间,王后的寝室与国王的寝室只间隔着一个起居室。
经过询问后,特蕾莎王后进了国王的寝室,寝室里的国王也已经起身了,窗幔全都拉开了,透明的阳光照得房间没有一丝半点晦暗的地方,路易放松地坐在窗前的扶手椅上,侧对窗户,对着一面大穿衣镜,身上也只穿着宽松的衬衣,小小小尚帕涅正在为国王梳开蓬松的长发,邦唐在一边看着。
众人向王后行礼,王后向国王屈膝,然后走过去,拿过小小小尚帕涅手里的象牙梳子,慢慢地为路易梳起头发来。
第一次王后这样做的时候,无论是第三代尚帕涅先生还是邦唐都很吃惊,王后自己心中也有些忐忑,但国王没有反对的意思,甚至露出了一点高兴的样子,于是在那天之后,王后每天都会早起,然后来为国王梳发。
国王的头发依然茂密,光滑,仿佛时光在此停驻,不过从浅色变成了深色,又从深色变成了浅色,如今更是白得如同银子,又或是冰雪,特蕾莎接过丝带为路易束好长发,手指穿过卷曲着的发尾,俯下身在国王尊贵的头顶吻了一下。
“好了。”她说。
路易笑笑,按住王后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然后握住:“来吧,”他说:“今天我们在玫瑰园里用早餐。”
六月正是玫瑰开放最为热烈的季节,因为国王喜欢玫瑰,所以不仅法兰西,所有与法兰西保持往来(无论交好还是敌对)的国家都会将玫瑰作为国礼之一,法兰西与西班牙,还有意大利的商人们四处行商的时候,还会特意甄选当地的好玫瑰花送回凡尔赛,如今的凡尔赛玫瑰园早就可以被称作玫瑰山了,能够被移栽到庭院里,被国王注目的玫瑰无一不是此时最为珍贵与美貌,气味馥郁的品种。
路易挽着特蕾莎走过去的时候,一朵半开的黄玫瑰引起了他的注意,即便还未全部开放,它的花瓣都已经能够铺满国王的手掌,他欣赏了一会,把它折下来,插在了王后的发髻上。
侍从在一从茂密的“中国朱红”边摆好了桌椅,桌上是几样简单而又新鲜的食物,也是国王与王后的常例,不过在玫瑰花从里用餐的话——“中国朱红”是商人们从远东带回的朱红月季与玫瑰的杂交品种,不但颜色浓郁,气息也格外清甜动人,王后只觉得每一口食物都被这种沁人心脾的香味浸透了,尝起来格外美味。
错了,她在心中想到,不是因为玫瑰,她的心如此喜悦是因为——陛下在她身边。
她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她在二十岁的时候嫁给了同龄的路易,那时候她的心中只有焦虑与恐惧,爱情占据不了一丝半点,她幸运地为路易生下了一个继承人,然后是大公主,再后来是夏尔,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三世,在那些年里,她与路易并肩作战,相濡以沫——路易是个节制的人,身边的王室夫人自始至终也没有超过三个,也从不会放纵王室夫人或是大臣欺凌与羞辱她,他给了她足够的尊重,甚至还有权力。
那时候,她每次向上帝祈祷,都会感谢祂赐给了她这桩超乎了她期望之外的婚姻。
那么,这份感激是什么时候产生了质变呢?特蕾莎偶尔也会嘲笑自己,在十二岁的时候她没有春心萌动过,在二十岁的时候她如同波澜不惊的死水,在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的时候她甘愿做太阳王的得力臂助,床帏中的重臣,谁能想到,在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时候,她反而生出了千般柔情,万般爱意了呢?
路易看见了王后的眼神,他曾在玛利以及许多位女士的眼中看到过,他放下茶杯,伸出手拉住王后:“现在只有我们啦。”他感叹地说道。
“是啊,陛下。”王后说。
特蕾莎王后几乎希望这段时光可以无限制地延续下去,这当然不可能,路易虽然将大部分政务都交给了小路易,还有小路易的儿子勃艮第公爵(因为他也叫做路易,所以在这里我们还是以爵位相称吧),但有时候,他也会随心所欲地挑拣出一些有趣的事务来亲自处理。
譬如今天他要接见两个使团,而这两个使团,来自于一个地方——远东。
有关于那个古老而又庞大的国度,路易十四一向是保持着亲近而又畏惧的态度,还让马扎然主教疑惑过,因为那里距离法兰西太远了,远到了完全可以不去在意的地步——那时候他们最为关注的还是欧罗巴的霸权,对遥远的东方并不怎么在意,除了那里的丝绸与瓷器。
葡萄牙公主伊莎贝拉嫁入法兰西的时候倒是带来了一些远东的珍宝,都是葡萄牙商人千里迢迢从马口尔港运回葡萄牙的,路易也询问了这些商人,他们说,马可.波罗描述的黄金与丝绸之国现在被一群鞑靼人统治着,他们的苏丹拥有无数财富,女人与土地,却对子民十分苛刻,百姓们过着极其艰苦的生活,就连他们之中最富有的人也要忍受最卑小的官吏奴役,在城市与乡村,他们见到的情景,与更早之前的商人们记载的完全不同,民生设施几乎没有,街道尘土飞扬,没有上下水,一到雨天人和牛马的粪便都会漂浮起来围着你的脚打转。
商人们的抱怨固然与他们的身份有关,听了他们的话,路易十四就又去问询了几位主教,他们的麾下都有教士往那片辽阔的“野蛮之地”去,没别的原因,就因为那里都是未受洗的无信者,在欧罗巴的人们不是天主教徒就是新教教徒的时候,教士们要建立功业,也只有往新大陆与那些不信奉天主教的国家走了。
主教们给了他更多一些消息,因为他们的教士已经有一些人在鞑靼人的苏丹边有了自己的位置,虽然鞑靼人的苏丹并不愿意信奉天主教,而是对他们对医学、数学与天文地理方面的知识感兴趣,但他们所能知道的显然要比只能在马口尔港徘徊的商人来得多。
其中一个教士的请求引起了路易的注意,他说,他在远东收了几个学生,都是年轻、聪明而又开明的好人儿,他希望他们能够来巴黎,在国王开设的学校中就读,主教也感到好奇,就向国王转达,顺理成章地得到了允许——不多久之后,这些年轻人就到了巴黎,在最初的目眩神迷后,他们很快就投入到了学习中。
虽然穿着古怪,发型更是奇异,又有着黄色的皮肤——但如今的巴黎,就有印第安人的总督与伯爵,他们顶多引起一些好奇,还不如英国人在这里受歧视得多——在他们的刻苦与自律屡次得到师长的赞赏后,外貌着装上的不同也算不了什么了,巴黎的年轻人更嫉妒他们的成绩,
更不用说,不久之后他们也学着巴黎人的样子打扮,在获得凡尔赛的准入许可后,他们看上去与身边的同龄人也没什么不同。他们也学会了游泳、打猎,四处游玩,唯一不同的,他们在大量地购买书籍后,又开始打探如何能够购买得到火枪与火炮。
国王的小鸟们还回禀国王说,他们经常在咖啡馆里一待就是一整天,倾听激烈的演说与辩论,还做笔记,他们甚至带着惊骇与难以相信的语气质问那些演讲者——他们的国王怎么会允许他们如此大发厥词,声称一个国家未必会需要一个君主?
为什么不能呢?演讲者说,一个符合人民期待的国王就不会在乎这种言论,而在乎这种言论的国王大多都是因为悖逆了人民的意志,而不得不对其感到恐惧的人,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还会允许这样的国王坐在王座上?
虽然之后他就被咖啡馆外经过的人打了一顿——这是后话。
但这些话造成的后果对这些黄皮肤的年轻人是很严重的,他们之中竟然有人回去后就发了高烧。
——————
“然后呢?”勃艮第公爵问道,他来得有点晚,还是个好奇心重的年轻人,他确实隐约听说过法兰西与那个遥远的国家有着数次数额巨大的特殊贸易……
“然后就像你看到的这样,”路易说:“一个从衰弱腐朽的肌体里诞生的新生儿,他们同时来到了我们的面前。”
勃艮第公爵作为祖父的随从,站在了王座的左侧,他期待地看着沉重的双门被打开,一行人在达达尼昂伯爵的带领下走了进来,他们走路的姿势非常奇怪,会让人想起左右摇摆的鹅,每个人都在努力做出威严庄重的神态,却在见了国王之后立即俯身下拜,做出五体投地的样子,吓了勃艮第公爵一跳!这种姿态他可是只在最严苛的苦修士朝拜圣像的时候看到过。
“你没和他们说过礼仪吗?”路易无奈地问。
达达尼昂伯爵笑嘻嘻地——就算是已经快八十岁了,他还是这个样子——说:“我自然是和他们说过的,不过他们仔细地研究了一番之后,认为您应该接受仅次于他们的苏丹的跪拜,所以……”他耸耸肩,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
“让他们站起来吧,”路易说:“我一点都不觉得惊喜。”
勃艮第公爵看到他们都穿着那些与来自于远东的年轻人差不多的衣服,只在质地与刺绣上有区别,他们几乎都是老人,帽子拿下来后看得出都戴了假发,据达达尼昂伯爵说,他们都是苏丹的重臣,带着苏丹的书信来觐见国王,希望两国交好,常有往来。
路易接过了他们带来的书信,打开后……当然,是教士代笔,去掉那些无意义的修饰与无法掩饰的傲慢之外,大概意思就是,要求,哈,是的,要求路易十四下旨,命令那些商人与军官断绝与“叛贼”的关系,不与他们继续交易与共处,否则那位大苏丹就要采取严酷的手段对待法兰西的商人与传教士,将他们与“叛贼”一视同仁地对待。
“他说的那些叛贼是谁啊?”勃艮第公爵侧着身体和路易十四一起看完了信,忍不住问道,因为他在里面看到了拉法耶特侯爵的名字,这位侯爵确实有点……但他品行高洁,为人正直是有口皆碑的,勃艮第公爵在年前的宴会上还和他见过面,说过话,他不觉得这样的人会和一个卑劣的叛贼同流合污。
“就是我们马上要见到的另一个国家的使团人员。”路易小声说。
路易的小声可能不是那么小声,那些鞑靼人的使节听到了,一个人猛地瞪起了眼睛——他可能学过法语,这句话又不复杂,勃艮第公爵以为他会大声诘问,但他在狂怒之后,居然自己就犹疑了,直到达达尼昂伯爵把他们带出觐见厅,他们也没发出一点声音。
路易摇摇头。
紧接着,那些与鞑靼人的使团来自于同一个地方的使团出现了,一见他们,勃艮第公爵的眼睛就一亮,这个使团各个都是年轻人,身躯高大,眼神锐利,可以熟练地说法语与拉丁语,甚至比法兰西的外省人还要标准。他们每个人都剪短了头发,穿着紧身长裤与外套,披着短斗篷,不是巴黎的那种,是蒙特利尔的那种,更简约与富有军人气质,可能是拉法耶特侯爵带过去的。
但他们的军衔不是太阳,是另一种更具古意的符号,路易十四的视线在上面停顿了一会,才缓缓离开。
他们向国王鞠躬行礼,而后递交了国书。
“你们的国家在哪里?”路易问。
“在您知道的那个地方,它从未离开过,我们只是把它夺回来了。”为首的年轻人骄傲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