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五章 投机取巧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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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和刚才一样,凭着自己过目不忘的本领,再加上超强的控制力,楚琛看上去很熟练的吹了只小狗,这让那位吹糖人的大叔以为楚琛学过很久,而且是位高手,如果不是楚琛走的快,他都想和楚琛交流一下心得。
看着手中两只不同风格的小狗,楚雨兰高兴的眉开眼笑,不过走了一会,看到有人表演的时候,马上又被吸引住了。
看过表演,楚琛买了两串冰糖葫芦,递给了楚雨兰一串,楚雨兰接过冰糖葫芦咬了一口,觉得又酸又甜很合她的品味,吃的很是开心。
楚琛边吃边问道:“小兰,你以前难道没来逛过庙会吗?”
“来的次数很少!”楚雨兰摇了摇头:“哥,你也知道我以前身体不太好,特别是冬天和春天的时候,最容易生病,所以庙会这种地方,以前妈妈很少愿意带我来。好在有哥你,不然这辈子我都没多少机会来逛庙会了。”
楚琛这才明白,楚雨兰一路都非常好奇是为了什么,好在现在妹妹身体好了,不然连京城春节特色都很难体会的到,那就实在太遗憾了。
逛庙会的人不是为了吃,但连逛带玩地转悠半天,必然又饿又累。于是看到路边的各种好吃的,不免就产生了食欲。所以庙会上那种吃食摊子自然也就座无虚席了。
庙会上没有大食肆,一般都是浮摊儿,有的支个布棚,亮出字号,里面摆了条案、长凳;有的则只将担子或手推独轮车往庙会上一停,任人围拢,站立而吃。
豆汁、焦圈、豌豆黄、驴打滚、艾窝窝。还有少不了的那大串的糖葫芦等等美味小吃,让楚雨兰都停不下嘴,一家家吃将下来,酸甜苦辣尝遍。那真是回味无穷。而且吃的太多了。连中午饭两人都省了。
厂甸庙会的位置就在琉璃厂那里,庙会的时候。京城大小古玩、字画、图书店多在此设摊。从正月初一到十五,长长的东西琉璃厂大街游客如云,可以看到摊档鳞次栉比,一家挨着一家。一眼望不到边,上面的古玩那是琳琅满目。
上午看看民俗文化的物件,下午兄妹俩准备就去琉璃厂看看古玩,说不定淘到什么好东西,也算是新年行大运嘛。
庙会上的东西,一般以便宜实惠为主,所以就算琉璃厂摊位上的古玩众多。但真正是好东西的都少之又少,一般以现代工艺品为主,这种情况下,想要捡漏肯定是很困难的。
不过。期间到也不是没有收获,楚雨兰就买到了一只冰糖玛瑙素簪子。冰糖玛瑙其实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玛瑙种类,这是行业内所谓的高通透度,像冰糖一样的玛瑙的一种称呼,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比较好的白玛瑙。
楚雨兰买到的这支冰糖玛瑙素簪选料精良,通透无比。制式为标准的明代款式,打磨精细,一气呵成,所谓“一汪水”者即此。抚之有杜诗“冰浆碗碧玛瑙寒”之感。而且也只要两千块钱而已,算是捡了个小漏。
楚雨兰虽然对庙会上的东西,都非常的感兴趣,不过绝大部分她也只是看看并不买,等两人快要走到街尾的时候,手上也只是拎了几样小物件。
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楚琛就提议回家,楚雨兰点了点头,不过她一转头,正好看到不远处一个摊位上的东西,顿时来了兴趣,随后指着那个摊位,说道:“哥,咱们去那里看看吧……”
楚雨兰指的小摊位已经是在街角巷边了,位置并不好,摊主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他的东西很随意的放在一块老旧的床单上。楚琛眼神好,看到上面大部分都应该是放的陶器,还有一些瓷器,基本上是以碗和盘为主。
走近之后,楚琛发现,摊位上的陶器基本都是汉代的,有壶、尊、盆、罐之类器皿,另外还有许多的陶制动物,楚雨兰看中的正是一只陶狗。
这只陶狗为红陶质,铅绿釉,釉面色彩深浅不均,四足底部部分釉已脱落。其作昂首、翘尾、耸耳状。双目凝视前方,神态安详,颈部有项圈,颈后并有环以套拴绳,可见它为豢养之驯狗。造型具有写实风格,动态十足。
楚雨兰属狗,从小也比较喜欢小狗,不过她身体不好,家里不准她养狗,因此平常的时候,就会买一些此类的玩具。
“哥,这只陶狗怎么样啊?”楚雨兰回头问道。
“嗯,还不错!”
在东汉的釉陶中,狗的形象非常多见,它们的艺术价值都是非常高的,这只陶狗虽然部分釉已脱落,但也不失为汉代釉陶中的一件好的作品。
“你这么年轻,还能看出东西的好坏?”小伙子突然发声,而且眼神中充满了不信的神色。
摊主这样的表现,让楚琛很是奇怪,因为小伙子这么说在古玩这行是犯忌讳的,别说是古玩这行,一般做生意也不可能说客人说东西好,老板反而做出怀疑的态度,除非这人不是成心做生意,不然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发生的。
楚琛正想着这小伙子是怎么回事,楚雨兰就跳了出来,忿忿的说道:“你这人怎么回事,年轻人就看不出东西的好坏了吗?你知道我哥是谁?他可是……”
“小兰!”
楚琛连忙制止了妹妹的话语,如果不打断的话,恐怕妹妹已经把他的身份说出来了,他可不想到时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年轻人看了看楚琛兄妹两个,随后眼珠子一转,微笑着说道:“你哥是谁我也管不着,你们想看就看吧,不过我这可都是真品,价钱不便宜哦!”
楚琛闻言暗自摇了摇头,这里的东西到确实真品居多,但价值不便宜就是纯粹的瞎说了,要知道,这里大部分东西都是汉代的陶器,而且其中还以普通的明器居多,平常市场上也不过几十块钱就能买到了,何来价钱不便宜之说。
不过,楚琛到是有些奇怪,这人看上去不像是行里人,到哪去搞来了这么多的真品汉陶,而且这些陶器看上去还基本都是传世器,于是问道:“老板,冒昧的问一句,你是怎么弄到这么多陶器的?”
“我这可不是盗墓得来的!”
小伙子理解错了楚琛的意思,连忙先解释了一句,随后说道:“这些东西都是我姑父的,他在京城的古玩行也是有些名气的,不过前段时间,他出了意外撒手人寰了,他家又没什么人喜欢这东西,我姑姑就送给了我。”
楚琛点了点头,随后对楚雨兰说道:“小兰,这里有些东西还可以,喜欢的话,就再选几个。”
“好啊,哥,我再选几个!”楚雨兰笑眯眯的应了一声,就低下头寻找起来,不过她对陶罐什么的都不敢兴趣,注意力一直都放在那些陶俑上面。
趁此期间,楚琛也低下头看了看,不过他对这里的陶器兴趣并不大,注意力都放在旁边那十几件瓷器上。这十几件瓷器都是白瓷和黑瓷,看上去应该是民窑的产品,另外还有几件瓷器上还沾满了土垢,看上去灰不溜秋的,很不起眼。
因为庙会上古玩摊位比较多,再加上很多都是现代工艺品,楚琛也懒的看,不过他又不想因此而和宝贝失之交臂,于是就把宝觉打开了,现在让他有些没想到的是,就在那几件灰不溜秋的瓷器中间,居然还真有一件宝贝。
于是楚琛直接对它用上了灵宝眼,这一看,顿时让他的心里有些惊涛骇浪,他还真没想到,今天会遇上这样的宝贝。
虽然心里有股想要把东西拿到手中好好欣赏的冲动,不过楚琛还是把这股情绪压了下来,转而把注意力放到了妹妹的身上。那东西他肯定是要把它拿下来的,不过这小伙子看起来好像不是什么好糊弄的,他打算先小心一点再说。
“好了,哥,你看看我选的这两样!”楚雨兰站起身来,伸出手,把东西递到了楚琛跟前。
楚雨兰选了一件陶人俑,还有一只陶猴,两件东西都可圈可点,特别是那只陶猴,确实是件不错的东西。
汉代的陶器最多,一般的陶器比如瓶、罐的家常用器基本没人要,很大很好的也卖不十块八块。俑(陶人)行市稍强,却不如动物比方说狗、猪、羊等值钱,可是,陶猴是非常罕见的,楚琛这么多年,只是在鬼市上看到过一次而已。
汉代陶猴,按理每次出土一窝儿,至少七个左右。就说楚琛遇到的那一次,一共有九只陶猴,被一位老玩家花钱买回去了。
当时楚琛虽然也想买,但一来他手脚比别人慢了半拍,再加上九只陶猴人家要一万二,要说这个价格在市场上也算是便宜货,但那时的楚琛一时还真拿不出那么多钱,所以就算手脚快,他也买不到手。
从那以后,陶人、陶狗、陶马楚琛见了很多,唯独陶猴在这之前他都没再碰到,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同样和刚才一样,凭着自己过目不忘的本领,再加上超强的控制力,楚琛看上去很熟练的吹了只小狗,这让那位吹糖人的大叔以为楚琛学过很久,而且是位高手,如果不是楚琛走的快,他都想和楚琛交流一下心得。
看着手中两只不同风格的小狗,楚雨兰高兴的眉开眼笑,不过走了一会,看到有人表演的时候,马上又被吸引住了。
看过表演,楚琛买了两串冰糖葫芦,递给了楚雨兰一串,楚雨兰接过冰糖葫芦咬了一口,觉得又酸又甜很合她的品味,吃的很是开心。
楚琛边吃边问道:“小兰,你以前难道没来逛过庙会吗?”
“来的次数很少!”楚雨兰摇了摇头:“哥,你也知道我以前身体不太好,特别是冬天和春天的时候,最容易生病,所以庙会这种地方,以前妈妈很少愿意带我来。好在有哥你,不然这辈子我都没多少机会来逛庙会了。”
楚琛这才明白,楚雨兰一路都非常好奇是为了什么,好在现在妹妹身体好了,不然连京城春节特色都很难体会的到,那就实在太遗憾了。
逛庙会的人不是为了吃,但连逛带玩地转悠半天,必然又饿又累。于是看到路边的各种好吃的,不免就产生了食欲。所以庙会上那种吃食摊子自然也就座无虚席了。
庙会上没有大食肆,一般都是浮摊儿,有的支个布棚,亮出字号,里面摆了条案、长凳;有的则只将担子或手推独轮车往庙会上一停,任人围拢,站立而吃。
豆汁、焦圈、豌豆黄、驴打滚、艾窝窝。还有少不了的那大串的糖葫芦等等美味小吃,让楚雨兰都停不下嘴,一家家吃将下来,酸甜苦辣尝遍。那真是回味无穷。而且吃的太多了。连中午饭两人都省了。
厂甸庙会的位置就在琉璃厂那里,庙会的时候。京城大小古玩、字画、图书店多在此设摊。从正月初一到十五,长长的东西琉璃厂大街游客如云,可以看到摊档鳞次栉比,一家挨着一家。一眼望不到边,上面的古玩那是琳琅满目。
上午看看民俗文化的物件,下午兄妹俩准备就去琉璃厂看看古玩,说不定淘到什么好东西,也算是新年行大运嘛。
庙会上的东西,一般以便宜实惠为主,所以就算琉璃厂摊位上的古玩众多。但真正是好东西的都少之又少,一般以现代工艺品为主,这种情况下,想要捡漏肯定是很困难的。
不过。期间到也不是没有收获,楚雨兰就买到了一只冰糖玛瑙素簪子。冰糖玛瑙其实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玛瑙种类,这是行业内所谓的高通透度,像冰糖一样的玛瑙的一种称呼,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比较好的白玛瑙。
楚雨兰买到的这支冰糖玛瑙素簪选料精良,通透无比。制式为标准的明代款式,打磨精细,一气呵成,所谓“一汪水”者即此。抚之有杜诗“冰浆碗碧玛瑙寒”之感。而且也只要两千块钱而已,算是捡了个小漏。
楚雨兰虽然对庙会上的东西,都非常的感兴趣,不过绝大部分她也只是看看并不买,等两人快要走到街尾的时候,手上也只是拎了几样小物件。
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楚琛就提议回家,楚雨兰点了点头,不过她一转头,正好看到不远处一个摊位上的东西,顿时来了兴趣,随后指着那个摊位,说道:“哥,咱们去那里看看吧……”
楚雨兰指的小摊位已经是在街角巷边了,位置并不好,摊主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他的东西很随意的放在一块老旧的床单上。楚琛眼神好,看到上面大部分都应该是放的陶器,还有一些瓷器,基本上是以碗和盘为主。
走近之后,楚琛发现,摊位上的陶器基本都是汉代的,有壶、尊、盆、罐之类器皿,另外还有许多的陶制动物,楚雨兰看中的正是一只陶狗。
这只陶狗为红陶质,铅绿釉,釉面色彩深浅不均,四足底部部分釉已脱落。其作昂首、翘尾、耸耳状。双目凝视前方,神态安详,颈部有项圈,颈后并有环以套拴绳,可见它为豢养之驯狗。造型具有写实风格,动态十足。
楚雨兰属狗,从小也比较喜欢小狗,不过她身体不好,家里不准她养狗,因此平常的时候,就会买一些此类的玩具。
“哥,这只陶狗怎么样啊?”楚雨兰回头问道。
“嗯,还不错!”
在东汉的釉陶中,狗的形象非常多见,它们的艺术价值都是非常高的,这只陶狗虽然部分釉已脱落,但也不失为汉代釉陶中的一件好的作品。
“你这么年轻,还能看出东西的好坏?”小伙子突然发声,而且眼神中充满了不信的神色。
摊主这样的表现,让楚琛很是奇怪,因为小伙子这么说在古玩这行是犯忌讳的,别说是古玩这行,一般做生意也不可能说客人说东西好,老板反而做出怀疑的态度,除非这人不是成心做生意,不然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发生的。
楚琛正想着这小伙子是怎么回事,楚雨兰就跳了出来,忿忿的说道:“你这人怎么回事,年轻人就看不出东西的好坏了吗?你知道我哥是谁?他可是……”
“小兰!”
楚琛连忙制止了妹妹的话语,如果不打断的话,恐怕妹妹已经把他的身份说出来了,他可不想到时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年轻人看了看楚琛兄妹两个,随后眼珠子一转,微笑着说道:“你哥是谁我也管不着,你们想看就看吧,不过我这可都是真品,价钱不便宜哦!”
楚琛闻言暗自摇了摇头,这里的东西到确实真品居多,但价值不便宜就是纯粹的瞎说了,要知道,这里大部分东西都是汉代的陶器,而且其中还以普通的明器居多,平常市场上也不过几十块钱就能买到了,何来价钱不便宜之说。
不过,楚琛到是有些奇怪,这人看上去不像是行里人,到哪去搞来了这么多的真品汉陶,而且这些陶器看上去还基本都是传世器,于是问道:“老板,冒昧的问一句,你是怎么弄到这么多陶器的?”
“我这可不是盗墓得来的!”
小伙子理解错了楚琛的意思,连忙先解释了一句,随后说道:“这些东西都是我姑父的,他在京城的古玩行也是有些名气的,不过前段时间,他出了意外撒手人寰了,他家又没什么人喜欢这东西,我姑姑就送给了我。”
楚琛点了点头,随后对楚雨兰说道:“小兰,这里有些东西还可以,喜欢的话,就再选几个。”
“好啊,哥,我再选几个!”楚雨兰笑眯眯的应了一声,就低下头寻找起来,不过她对陶罐什么的都不敢兴趣,注意力一直都放在那些陶俑上面。
趁此期间,楚琛也低下头看了看,不过他对这里的陶器兴趣并不大,注意力都放在旁边那十几件瓷器上。这十几件瓷器都是白瓷和黑瓷,看上去应该是民窑的产品,另外还有几件瓷器上还沾满了土垢,看上去灰不溜秋的,很不起眼。
因为庙会上古玩摊位比较多,再加上很多都是现代工艺品,楚琛也懒的看,不过他又不想因此而和宝贝失之交臂,于是就把宝觉打开了,现在让他有些没想到的是,就在那几件灰不溜秋的瓷器中间,居然还真有一件宝贝。
于是楚琛直接对它用上了灵宝眼,这一看,顿时让他的心里有些惊涛骇浪,他还真没想到,今天会遇上这样的宝贝。
虽然心里有股想要把东西拿到手中好好欣赏的冲动,不过楚琛还是把这股情绪压了下来,转而把注意力放到了妹妹的身上。那东西他肯定是要把它拿下来的,不过这小伙子看起来好像不是什么好糊弄的,他打算先小心一点再说。
“好了,哥,你看看我选的这两样!”楚雨兰站起身来,伸出手,把东西递到了楚琛跟前。
楚雨兰选了一件陶人俑,还有一只陶猴,两件东西都可圈可点,特别是那只陶猴,确实是件不错的东西。
汉代的陶器最多,一般的陶器比如瓶、罐的家常用器基本没人要,很大很好的也卖不十块八块。俑(陶人)行市稍强,却不如动物比方说狗、猪、羊等值钱,可是,陶猴是非常罕见的,楚琛这么多年,只是在鬼市上看到过一次而已。
汉代陶猴,按理每次出土一窝儿,至少七个左右。就说楚琛遇到的那一次,一共有九只陶猴,被一位老玩家花钱买回去了。
当时楚琛虽然也想买,但一来他手脚比别人慢了半拍,再加上九只陶猴人家要一万二,要说这个价格在市场上也算是便宜货,但那时的楚琛一时还真拿不出那么多钱,所以就算手脚快,他也买不到手。
从那以后,陶人、陶狗、陶马楚琛见了很多,唯独陶猴在这之前他都没再碰到,不能不说是个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