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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斯冉此时人虽是迷糊的,可心意不会改变,所以接下来每说的一个字,都是发自真心。
“是你第一次到崔宇听雪找我的时候,开门一见是你,心里竟有点莫名的开心,却一直不敢承认,我活在世上,和钱打的交道最多,很少接触女人,你是第一个,第一个让我恨也不是、爱也不是……”
孙斯冉苦笑着,肤色有些苍白。
陈晓听得真真切切,原来干爹是个闷葫芦,但又勇气可嘉,竟然陪着戚和公主来找心上人。
他就不怕公主和那个道士在一起后,把他给抛弃掉?
夏仙一双眼睛盯着陈晓,似乎在问接下来该怎么办?
也是难为了陈晓的干爹,在差点精尽人亡的时候,吐露了心声。
陈晓又在夏仙耳朵里嘀咕几句,夏仙讶异地盯着坏小孩。
“你确定?”
“确定。”
陈晓点头。
夏仙不是很喜欢戏耍别人的,因为拿别人的爱情开玩笑不是君子所为,但仔细想想,自己好像不是君子。
既然不是君子也就顾不得许多,只要陈晓这小家伙开心就好,再说了,床上躺着的男子毕竟是他的干爹,就算突然间醒悟过来,还能把小家伙杀了不成?
于是乎,夏仙娇滴滴地开口:“那你愿意娶我吗?”
孙斯冉轻微点头,“愿意,为了你,我可以舍弃过去的一切。”
身为盗贼的他,第一次感觉到和喜欢的女子在一起,比拥有金山银山更幸福。
“那你现在能亲我吗?”
这个问题问出来有点羞耻,可这是陈晓的主意,要怪就怪他,人小鬼大。
而事情的策划人,正站在旁边,全神贯注地盯着孙斯冉的反应。
所幸,孙斯冉并不糊涂,指了指某人,“他得先出去。”
夏仙哭笑不得,瞧瞧,这就是报应。
陈晓撇嘴,“有了媳妇忘了儿,唉,可怜的我,去买根冰糖葫芦压压惊。”
夏仙对孙斯冉说了几句,让他安心睡下,随后去追陈晓。
“你干爹应该很喜欢那个女人,以你的聪明,撮合他们不是难事吧?”
虽然和陈晓认识仅仅只有一天,但在这一天里,夏仙已经充分见识到了他调皮捣蛋的一面。
陈晓摇头:“难呀,难于上青天。”
在誉王府住了许久,见过很多达官贵人,也无意中听到他们的话,觉得很有意思,便学过来,连腔调都相似。
“为什么?我觉得你干爹挺好,人长得不错,也有钱,虽然来这个地方确实不太好,可男人嘛,这都是难免的。”
男尊女卑的世道,女人活该在家里做家务活,男人在外面花钱嫖娼。
陈晓像一个大人般将手背在后背,“你不懂,我干爹和那位姑娘的身份有点尴尬。”
夏仙很感兴趣,“尴尬?怎么个尴尬法?”
“等我先把糖葫芦买回来了再和你细说。”
陈晓出了妓院,去买糖葫芦,颇有风度的他,还特意给夏仙带上一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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