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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眨眼的工夫,炎热似火的夏天就只剩了一个尾巴。
除了中午还有几分火气,一到晚上,便很有些秋天的气象。
于谦和在窗前站了一小会儿,还是决定换一件稍厚一些的外套。
今晚他有一个约会。
很重要。
他选了一套深蓝色的西装。
剪裁合宜,正衬托出他颀长的身材,深深的蓝色,也很适合他白皙的皮肤。
镜子里的人文质彬彬,长身玉立,从头到脚都无懈可击。
有人说,女人是只看外表的动物,一个俊帅的男人可以轻而易举地消除她们的戒心。
于谦和觉得,说这话的一定是个男人,而且不懂什么叫五十步笑百步。
又有几个男人不是只看外表而去挖掘内在?就是那些愿意花些时间和精力去挖掘内在的,又有几个能说一点儿不受外表的影响?
第一眼总是看外表的。
就算不喜欢,至少也要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然后才会看第二眼,第三眼……看得更多、更深。
就拿他来说,他也总是可以从众多人中一下子就看到自己喜欢的外表。
他特别喜欢女人的某一部分外表。
而且,他也觉得人在很大程度上是相由心生的。
不会观察的人,呵,就算你把内在剖开放在他面前,他也未必看得懂。
而会观察的人,一样可以从外表看到内在。
对于谦和来说,比起摸不着抓不到的内在,外表上的痕迹倒是更真实呢。
今天即将约会的对象,是一个让他觉得很完美的女性。
当然,完美的标准因人而异。
绝大多数男人第一喜欢女人的乳房,第二喜欢女人的臀部。
海峡对岸的那位李敖先生说,他最喜欢的女性部位,是腿。
战国末期的著名刺客荆轲曾对一位抚琴宫女的手发出赞叹。
结果燕太子丹就将那宫女的双手斩下,放在一只极其华丽的盒子里送给了他。
在美国,还曾发生过一件有趣的离婚案。
确切地说,有趣的不是离婚案本身,而是妻子提出离婚诉求的原因:她的丈夫根本不爱她本人,只是疯狂地爱着她的双足。
于谦和还认识一个男人,那人最爱女人的耳朵,举凡是有一双漂亮的耳朵,即使是魔鬼的面孔天使的身材,他也一样会如痴如狂。
于谦和也有最喜欢的女性部位。
较之以上形形色色的答案,丝毫不逊色。
在他的标准里,对方也是无懈可击。
他最后对着镜子微微理了一下头发,露出一抹满意的浅笑。
当他开门离去,一阵夜风趁机从拉上了一半的窗户轻轻吹入,拂动了雪白的窗纱,也拂动了一个挂在窗沿上的风铃。
风铃很独特,既不是玻璃的,也不是陶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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