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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像男人一样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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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升到初中后,有五位小学同学与我同班,小帽被分到了另一个班。与小帽没能再同班让我有些沮丧,然而那个曾经带头弹劾我的李卓明却和我分到了同一个班,虽然已经事隔很久而我也不再对帮派之事感兴趣,但对他那时的做法我依旧耿耿于怀。我这班里有四十几个学生,大多数的面孔都是陌生的,对于陌生的人和事我总是有着很大的好奇,因为这些新人新事,两天的时间我就从未能和小帽分到一个班的沮丧中走出了。

    我们上初中的第三天,中午休息的时候小帽把我叫了出去,说有要紧事和我商量。那时小帽的神情是从未有过的神秘和严肃,我们走到学校操场上的球门旁座下。

    “你觉得自己有没有什么变化?”小帽说这句话时严肃得有点让我发蒙,他这问题也更是让我摸不着头脑。

    “啊?什么啊?”

    “我是问你觉得自己哪方面是否有什么改变吗?”

    “没有吧,我没啥改变啊。”

    “怎么能没有呢?我们和过去不一样了。”

    “哪不一样了?”

    “我们现在不是小学生了,现在我们是初中生了。”

    “哦,这就是改变啊,那我明白了,那我们是都改变了。”

    “我说的不是这个。”

    “那是哪个?”

    “我说的是,我们现在不是小学生了是初中生,现在我们应该做点初中生该做的事情。”

    “我们该做什么啊?”

    “你还记得苏菲那时候和一个初中生恋爱的事不?”

    “记得啊。”

    “这回明白了吧?”

    我摇了头。

    “你咋那么笨呢?当时我们是小学生,我们没有资格拥有女朋友,所以苏菲跟别人好了,现在我们已经是初中生了现在有资格了,我们可以拥有女朋友了,我们现在得找一个女朋友。方奇,我们已经长大了,我们已经是男人了,我们要做点男人该做的事不能整天瞎玩了,这回明白了吗?”

    “明白了!”

    2

    “爸爸。”

    “儿子。”

    “爸爸,我想和你说点事。”

    “儿子,你想和我说啥事?”

    “爸爸,我已经上初中,我已经长大了。”

    “儿子,你说的对你已经长大了。”

    “爸爸,我现在不是小孩了,我不能整天只知道玩了。”

    “儿子,你说得太好了,你懂事了。”

    “爸爸,我已经是个男子汉了对吗?”

    “儿子,没错,你现在是男子汉了!”

    “爸爸,应不应该做点男子汉的事。”

    “儿子,应该!”

    “爸爸,那好,我就去做了。”

    “儿子,你想做啥?”

    “爸爸,我准备找个女朋友。”

    “你个小兔崽子,反了你了,妈的老子今天打死你!!!”

    3

    那天是我有史以来最为惨痛的一天,老方把他所有的武艺都使用在了我的身上。

    对于老方那种做法我觉得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我无法再忍受,我不能再沉默,我觉得我是时候该为我确立男人身份做点什么,我应该反抗,我应该像男人一样地活着。

    我怎么反抗呢?打,我打不过他,我只能跑,对,只能跑。

    4

    我要离开这个我生活多年的地方了,我要离开镇压我多年的老方先生和如花女士了,我要离开我儿时的伙伴了,我要去远方了。

    再见了,我的故乡。

    再见了,我儿时的伙伴。

    再见了,我那只去了三次的初中。

    再见了,老方。

    再见了,金如花。

    我飞到那遥远的地方,寻找属于我的梦想。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

    如果精彩我会很快乐,如果无奈我也在外面待着不回来。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写完了这首我认为是告别诗的几行文字,我走出离家出走的第一步。当时我的心里怀着无数的感慨和憧憬,我想象着老方和金如花看到这诗时候的表情,我想象着同学们对我的崇拜,我想象着老师有可能会惋惜,我想象着我未来的路途,我想象着今后的几十年我的奋斗过程,我想象着在他乡的我也许会想念在远方的父母:太多的想象,太多的憧憬,太多的眷恋,太多的不舍。

    5

    当我出走三个小时后我发现我犯了一个重大错误,我身上没带一分钱,但此时我回去再拿钱?这是不可能的,老方有可能已经看到我的“告别诗”了,我去找小帽?这也行不通,他现在有可能已经在我家研究我的去处了。

    那天夜里,我走在街头。一片蒙蒙的夜色和一排排的街灯彼此相照。我不知道我该往什么地方走,我也不知道我要去的远方是哪个城市,我就这样没有目标地走着。

    那时正是9月,秋天的昼夜温差很大,因为我只穿着球衣而且没吃晚饭,在秋风中的我冷极了,那时的我只想找到一个暖和的地方好好地睡上一觉,那时候夜晚开着的公共场所太少了,快餐店也没有24小时营业的,最后我走到一栋居民楼的楼洞里坐了下来,伴着楼道里那时有时无的感应灯的灯光我睡着了。

    那天夜里我做了个梦,梦到我是个灵魂,方奇站在我面前哭。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世风不济,暗无天日。

    我对他说还想做人就得忍着。他还是哭,我问为什么。

    他说他不明白坐在汽车里是那么舒服,为什么汽车尾气那么呛人。

    我说有快乐就要有痛苦。

    他哭得更厉害,对我说:“为什么受苦的总是我。”

    我说不知道。他继续哭,我问为什么。

    他说他有太多不明白。

    我说:“你有什么不明白?”

    他说他不明白写字为什么总要在纸上,为什么总有做不完的作业,为什么生病了会死人,为什么儿子就得听老子的,为什么狗拿耗子是多管闲事,为什么海水不能拿斗量,为什么巴西输球老师不让我进足球队,为什么苏菲会送小帽圣衣,为什么和苏菲散步的那个男孩不是我,为什么我和苏菲没有说过一句话我的心里还是老想着她。

    忽然间那个在我面前说着那些为什么方奇变成了苏菲,她站在我面前那样静静地望着我,最后她把脸凑到了我的耳边,我能清楚地感觉到她的呼吸,我也清楚地听到了她的心跳,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喘着粗气,苏菲忽然对我说:“方奇我带你飞吧。”她拉起了我的手一下子飞上了天,我们越飞越高飞到了云层里。

    苏菲问我“快乐吗?”

    我大喊着:“快乐,我快乐极了!”

    “我也很快乐!”苏菲大声地说。

    忽然间我们身边的云变成了彩色的,我问苏菲这是哪。

    苏菲说这是天堂。

    “哇噻!我们到了天堂!”

    “天堂美吗?”

    “美!太美了!”

    “喜欢吗?”

    “喜欢!”

    我们手拉着手在天堂里快乐地奔跑着,大笑着,呐喊着,我们穿过了一道彩虹,我们躺在花丛之中,一群美丽的蝴蝶在我们周围飞来飞去……

    一声狗叫,惊醒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春梦。

    6

    一眼看上去就知道,那是一条丧家之犬,因为被泥土包裹着,你根本看不清它是什么毛色。这狗个头不大,具体是什么品种我也说不出来,也许它是多辈先狗杂交出来的产物,具体是什么血统我想这狗它自己也不知道。这狗脏极了,让你看上一眼就会作呕,虽然它离我有四五米远,但也能闻到它身上的臭气,那气味让我头晕,清晨它应该是在四处觅食,在那疲惫的表情上能看出它的贪婪与饥饿,它叫醒我的原因也许是想看看我是否还活着,如果我是具尸体它或许就能改善一下伙食了,当看我醒来它垂头丧气地走开就证明了我的推断是正确的。

    我迷迷糊糊地拖着沉重的身体继续在马路上闲逛着,我从未如此疲惫如此饥饿,我走到一个菜市场的洗手池前灌了几大口凉水,本想填一填我的肚子,可肚子里的凉水却让我更加饥饿。中午的时候我已经没有力气再走下去了,我瘫坐在马路边。我想难道我的生命就要如此结束了吗,此时老方和如花在做些什么,小帽这个时候是不是刚刚吃过他奶奶做的早饭骑车飞驰在上学的路上,我想象着饿死的我在阴间看到冬玫时她会不会哭泣。

    我有些后悔早上放走了想用我改善伙食的那条脏狗,如果它出现在此时我一定用它改善我的伙食了。我已经没有力气再支撑我的眼皮了,于是轻轻地闭上了眼。

    我死了,我见到了上帝,在他前面跪着三个人,罗纳尔多、贝克汉姆还有中田英寿,罗纳尔多抽泣着问上帝:“巴西什么时候再夺世界杯?”

    上帝笑了笑,答:“再过四年。”

    “那我们英国什么时候能得世界杯啊?”贝克汉姆抽泣着问。

    上帝又笑了笑,答:“再过四十年。”

    中田英寿痛哭着问:“那我们日本呢?”

    上帝依然笑了笑,答:“再过一百四十年。”

    “那我们中国呢?”我问道。

    上帝哭了,走过来拉着我的手对我说:“我是看不到那一天了!”

    7

    不知道睡了多久,当我张开眼时一张熟悉的面孔离我的脸仅一尺的距离,他俯视着我,这面孔我太熟悉不过了,但这面孔此时又显得如此陌生,这面孔原本属于离这座城市三十公里外的那个小村庄,1960年他伴着人们的绝望与饥饿来到了这个世界。

    他的降生让家人既高兴又悲伤,他的大哥叫“方爱国”,二哥叫“方爱民”,但在他出生的不久前,这两个哥哥在饥饿中夭折了。刚刚失去两个儿子的父亲看到这个新生儿的到来有一些欣慰同时又感到了无限的忧伤与担忧,他不知道这婴儿能活多久,会不会像他两个哥哥一样,在不久后的哪一天也在饥饿中离开。父亲抱着那嗷嗷待哺的婴儿他沉默着,虚弱地躺在炕上的母亲说给孩子取个名字吧,父亲没作声。许久,父亲回过身把婴儿放在母亲的枕边说叫“爱党”吧。

    “方爱党”——我父亲老方最初的名字,这个充满红色主义的名字,却在十年后给他们家惹下了大祸。

    谁也没有想到这个母亲没有奶水的婴儿竟然靠喝米汤活了下来,虽然营养不良的他身体很单薄,但也算是眉清目秀招大人疼爱,我爷爷因为痛失两个爱子所以对这个小儿子超乎寻常地疼爱,总是害怕他出什么意外,所以走到哪里都要带着他,即使在田里干活也要背着。就这样老方安全地长到了八岁,八岁的老方该上学了,可学校是在离村子五里外的镇上,爷爷总是害怕父亲会出什么意外,每天父亲上学爷爷总是要在村口看着父亲走得看不到了才回田里做活,爷爷想过把家搬到镇上去,因财力不足最后放弃了这一想法。

    老方十岁时,革委会发现我爷爷有重大通敌行为,因为他给他的三个孩子个取名爱国,爱民,爱党,连起来这就是“爱国民党”。因为这件事爷爷大会小会的受批斗,游街,戴高帽,剃鬼头。后来老方改叫了现在的这个名字——“方英俊”。

    英俊20岁那年在生产队搞运输,每周要去两次城里给副食供销社送牛下水,副食社的社长“老金头”有个女儿叫如花,如花那时在社里做进货员。每次英俊送的下水都是如花清点上秤的,一来二去如花和英俊的关系越来越近,终于有一天在一个耐不住寂寞的夜晚,耐不住寂寞的英俊和如花干了那耐不住寂寞的事儿,两人干完那难不住寂寞的事儿,如花肚子里就怀上了耐不住寂寞的我。

    得知此事后倔强的老金头只能认栽,怕此事传扬出去有辱门风,无奈下之答应了这门婚事。就这样,来自小村庄的方英俊成了副食社社长家的上门女婿,混了个城市户口留在了城里。

    曾经那个耐不住寂寞的老方此时在我面前好像一夜之间苍老了很多,他的眼睛里满是血丝,看得出那是一夜没睡……

    8

    自我离家出走至被老方找到,时间差不多是24小时,可这24小时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一天,让我今生难忘。

    回到家如花给我做了热汤面,我吃了三大碗,从未感觉到如花的厨艺是这么好,那是我有生以来吃得最香的食物。如果要问世界上最好的佐料是什么,那就是饥饿。我吃完饭老方在饭桌前和我面对面地坐着,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同样也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就这样我们面无表情的对视有半个小时,最后老方举起大拇哥对我说了三字“你牛×”,然后就转身走了。

    被老方找回来正好是周末放假,我也没去学校,周日下午,这两天一直没和我说过话的老方,满身酒气回到家说要和我聊一聊。

    “方奇,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老方略带酒气地和我说。

    “挺没意思的。”我说。

    老方表示赞同地说:“我觉着也很没意思。”

    “方奇,正经地,今天我们得好好地谈一谈。”

    我没作声,只是坐在那望着老方。

    “这么着,趁着你妈没在家,我们爷俩就像朋友一样地谈谈心好不?”

    “行。”我略带不安地说。

    “你不诚恳,敷衍我。”

    “我没有,真的行。”

    “哦,那好,我觉得我们之间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爸爸,你怎么了?”

    “我没怎么,儿子,你说实话你是不是特恨我?”

    “没有。”我顿时紧张了起来。

    “你没说实话,我知道你恨我那天动手打你。”老方走到我身旁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没关系,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今天你就好好地说一说。”

    “爸爸,我真没什么可说的,你要是想说什么你就说,我听着。”我丝毫不放松警惕地对老方说。

    “好,那我说,你听着,那天你走后,我一边找你一边也想,想了很多,其实作为父亲我也有不对的地方。那天我不该打你,就算打你也不应该像打仇人一样,我现在也非常后悔那么做,这两天我也深深地检讨过自己,也认认真真地审视了自己的错误,所以我现在向你道歉,隆重地道歉,我对你表达十二万分的歉意。”

    “爸,你别这么说,我也有错误,你那么做是为我好。”

    “别说那些口不对心的话,我们俩应该来一场男人的谈话。”说着老方到冰箱里拿了瓶啤酒斟了一杯放在我面前然后给自己也斟了一杯。

    “来,今天咱爷俩喝点。”老方举起酒杯对我说。

    看到老方这举动我顿时紧张起来,没有回应他。

    “怎么?你还是不相信我,对吗?”

    “没有,爸爸。”

    “那你就是瞧不起我,我知道你和他们一样也瞧不起我,我他妈是个上门女婿,我他妈吃了软饭。”老方说这话时有些哽咽。

    “爸爸,你说什么呢?你是我爸爸,我怎么会瞧不起你,你别想太多。”

    “你要是瞧得起我那你就干了这杯。”我只能故作不情愿地和老方碰了下杯,象征性地喝了一小口。

    “不行,你那养金鱼呢?干了。”

    我装作顺从地将酒一饮而尽。

    “你看,这多好,我们就应该这样,你也用不着怕我。”

    “哦,爸爸我知道了。”

    “我觉得我们的关系状态不正常,我感到十分别扭,你应该也觉得别扭吧?”

    “你是我爸爸,我是你儿子,这有什么可不正常的啊?”

    “不正常!我觉着这很不正常!我凭什么成天可以无理由地对你指手画脚,你凭什么就得每天卑躬屈膝的啊?这样好吗?我认为很不好,我们不可以再这样了,也不能再这样了。”

    “爸爸,那你想怎么样?”

    “我和你做朋友。”

    “什么?你要和我做朋友?”我听到这话的时我那还算健康的小心脏差点停止跳动。

    “对,和你做朋友,像兄弟一样和平相处,以后我们都互相尊重平等地对待对方,你觉得怎么样?”

    “那不乱了套嘛。”

    “这能乱什么套,在繁殖角度和扶养角度来说我还是你的父亲,只是我们对待彼此的态度与生活中的关系像朋友一样。”

    “哦,我明白了爸爸。”

    “我们以后也把这些分出高低身份的称呼去掉,你别再管我叫爸爸了。”

    “那我叫你什么?”

    “叫我老方,英俊,你平时和小帽怎么称呼对方?”

    “铁子。”

    “我说你们这屁大点的孩子怎么跟个臭流氓似的?”老方说出这句话感到自己的态度有些违背了刚才的承诺,充满歉意地对我说。“对不起,语气有点问题,一下子还没那么快适应,表示抱歉,好,那就叫铁子,以后我们就这么称呼了。”

    虽然对当时老方的这个态度和做法我表示怀疑,但后来老方的一系列良好的表现让我放下了心来,接受了我这个“铁子父亲”。

    从那以后老方和如花对我换了一种教育方法——“放养”。从那以后从未打过我骂过我,我获得了空前的解放和自由,我认为在我的人生道路上已经清除了妨碍我成为男人的最后一道障碍,我可以不受拘束地做我想做的事,对我不愿意做的事,那我就对它说声“去你妈的”。

    9

    再次回到学校,我离家出走的事已经成为了那一段时期学生们最热议的话题,小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出走的事迹杜撰成了一个反抗家长压迫争取自由人生的“励志故事”。这使得我不经意中出现了很多崇拜者,他们钦佩我做了他们想做却一直没敢做的事情。小帽用我那一天的出走经历,“艺术化”成了如《鲁滨逊历险记》一样的传奇,以小帽最初编造的几个故事,又经过倾听者再次“艺术性”的编造和升华后,然后再传颂再升华,最后甚至开始怀疑那个离家出走的人是不是我?他们嘴中的那个方奇,在离家出走后解救了一名被拐卖的少女。在火车站里勇斗数名歹徒,帮助警察破获了一个大型的偷盗团伙。还有的说,被解救的那个女孩,被我吸引现在就住在我的家里。像这样的英雄事迹数不胜数,每天我都会听到新故事在歌颂着我。

    回到学校第一天的课间小帽走到我班窗外,对坐在窗户边座位上的我说:“方奇,帮我叫一下你班何小娜。”

    我那时除了小学同班的那五个同学外,别的同学我还不认识,于是我朝着班里大喊了一声“何小娜,有人找你。”我向班里望去看看谁是何小娜时,我的同桌低着头红着脸站了起来,我有点对刚才我的那声大喊感到尴尬,我也把头低下。

    何小娜在窗外与小帽小声嘀咕一会儿后,走回了教室对我说小帽叫我出去。

    我走出去小帽洋洋得意地问我:“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何小娜啊!我女朋友。”

    “你倒是迅速啊!啥时候搞上的?”

    “就是在你没来学校离家出走的那天啊。”

    小帽从小就总能让我感到他有种非凡的力量,我离家出走的一天时间里,他胡编乱造地歌颂我的同时还找了个女朋友而且这女朋友还是我的同桌,我想象着疲惫饥饿的那一天小帽在学校里是多么忙碌。

    10

    我对于恋爱后的小帽来说,除了是炫耀自己恋爱的倾听者之外,还兼任着他和何小娜的通讯员,每天早晨上学的路上小帽都会给我一封头天夜里写的情书,然后到了班级我把情书再交给何小娜,快放学时,何小娜又把在课堂上写的回信在交给我,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再把这回信交给小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