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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珊原本以为要说服千叶的人同意朗沐的价格要费一番功夫的,却没有想到,等她去找千叶那边的负责人谈的时候,对方竟然出奇地好说话。
本来在正式会面之前,她还拖着负责朗沐项目的小组成员一起奋战了两个通宵,将朗沐的具体情况了解详细,又花了两个晚上专门培训自己的谈判技巧,等万事俱备后,才去的千叶总部和他们的投资部负责人见面。
谁知见面后,听叶珊说明了朗沐现在的具体情况,以及NE的收购方案后,对方立刻表示可以去和公司决策层商议,相信有把握可以加价拿下朗沐。
叶珊不由松了口气,回到公司将情况给清欢汇报了。
清欢仔细问了一下对方当时的反应,然后就满意地点了掉头,“这件事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了,千叶的人拎得清轻重的,这件事你完成的很好。”
叶珊听到她对自己的肯定,脸忽然就红了,半天才抬起头来看着清欢,诚恳地说:“谢谢你,温迪。”
“谢我干什么?这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
清欢好笑地看着她。
叶珊咬了咬唇说:“这次能这么快就说服千叶的人,多亏了项目上很多同事的帮助,还有唐糖,如果不是她的话,那些同事也许并不会这么热心地来帮我……”
唐糖为人热心,性格也比较外向,所以很容易和周围的同事打成一片,平日里和大家相处得也算融洽,而叶珊则是那种冷漠型的人,她平日里只管做好自己份内的那份工作,对周遭的环境和事物采取行动都是比较不关心的态度,因此和周围同事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那么熟络,而这次清欢派给她千叶的项目,如果不是唐糖去求那几个同事帮忙,也许他们并不会这么悉心地帮她,陪她加班到那么晚,唐糖更是全程陪同,陪着她熬了四个通宵。
而这一切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上次清欢带她们去吃夜宵时说的那番话唐糖一直牢记在心了,她们是一个团队。
清欢看着叶珊,知道她已经明白了自己最大的问题,也不再多说什么了,让她先出去等千叶那边的决定。
到了下午的时候,千叶那边就回话了,表示愿意接受朗沐那边的价格。
办公室里顿时一片欢呼声,现在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就是陈易冬手里那百分之五的股份,清欢在落地窗前站了一会儿,然后拿起手机给他拨了过去。
……
中午日光正毒,清欢按照苏静给的地址,七拐八绕地来到一个林荫小道,把车停到路边,然后顶着烈日朝前方的那栋树丛间的玻璃房子走了过去,到门口的时候,抬头就看见无同两个大字招牌,她不由挑了一下眉,推门走了进去,由于还没开业,里面空荡荡的,并没有什么人,苏静穿着一条淡紫色的连衣裙,坐在窗户边,桌上放着一台MACBOOK,手指飞快地在键盘上敲击着,颇有一副职业佳人的架势。
“你这名字取得够有禅意的啊,无同……”
清还走了过去后就坐在她对面说。
“这是将无同亦作将毋同的含义,代表着一种飘渺的做派。”
苏静抬头看了她一眼,然后笑眯眯地说:“怎么样?是不是感觉挺有范儿的?”
“中文大有进步啊。”
“我在国外待那么多年,中文的博大精深早被我还给老祖宗了,哪能想得出这样的名字来,一个朋友帮我取的。”
清欢听了后就翻了个白眼,“男友就男友,还一个朋友,也不知道你遮遮掩掩地干什么,不像是你的做派……”
“可能这就是爱情的魔力吧,能把你变成一个完全不像是自己的人。”
苏静托着下巴,故意作出有些苦恼的样子说。
清欢无语地看着她,差点被她酸得吐出来。
刚好这时服务员端上来一杯拿铁放在她面前,在苏静面前则放了一杯她惯喝的卡布基诺。
“说说吧,最近发生什么事情了,这么突然地来找我……”
苏静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慢条斯理地说。
清欢静默了一下,转动着面前的咖啡杯,然后才缓缓开口,“我和他那晚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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