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秦亦书的故事) 第一章 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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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留言:亲亲们,秦亦书的故事正式开始,敬请期待他的真命天女……)
三年前,大婚夜。
上城东区的酒吧街,依然红火。虽然今晨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了凌慕枫和叶知秋的结婚消息,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最多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一家酒吧内,大厅里,一位领舞的小姐依然在火热的跳着。跟一年前不同的是,这位小姐跳得不是钢管舞,而是肚皮舞。不过,热闹依然在,喧哗、口哨、动感的音乐声此起彼伏,一如往昔。
吧台僻静处,一个男人的声音喊了起来:“我要一瓶福佳白,谢谢。”
侍者熟练的敲开瓶盖,将啤酒递给男人。男人喝了一口,口味清淡,滚入喉头,却满嘴满心的苦涩,正是秦亦书。
和叶知秋的纠缠,从这里开始。本是一场精心的设计,针对他在商场中竞争对手的设计,却为何,最后会发展为,解也解不开的死结?
到底是哪里做错了?平心而论,他对叶知秋已经足够好,足够尊重。她不愿意的时候,他即使再想,也绝对不会对她动手。可是为什么,最后叶知秋还是选择了凌慕枫?那个做事心狠手辣的凌慕枫?
难道,女人真的喜欢坏男人?即使被害得浑身是伤,也依然飞蛾扑火,乐此不疲?
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一瓶福佳白,不知不觉便被他眼如腹中。然而内心的苦楚,不仅仅没有消除,反而千百倍的被放大。眼前的一幕幕,都是和叶知秋一起渡过的瞬间。欢笑,泪水,心动,还有心痛。不知不觉间眉心一皱,不知不觉间,眼前已经有些模糊。
喉头一滚,秦亦书摇晃一下空瓶,冲着侍者就要再叫一瓶。
“再给我一瓶!”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秦亦书回过头去,就在熟悉的地方,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醉眼微殇的要酒。
——叶知秋?不可能啊,她不是今天和凌慕枫结婚,其人远在X城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擦擦眼睛,再次去看,这一回看真切了,那个位置上坐着一位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穿着t血衫牛仔裤,长长的直发披散在肩头,脸上也清汤挂面一般,不抹任何化妆品。乍一看,确实有些像叶知秋的模样。
就是这样一个人,坐在叶知秋曾经坐着的位子上,前面摆着七八瓶喝光了的福佳白。素来沉静的脸庞带着酒醉后的红晕,娇憨而不知世故的样子,的确是像极了曾经的叶知秋。
而且,显然这样醉酒的女人,最容易被出来猎艳的单身汉相中。不过几分钟的时间,那个女人周围已经聚集了两个穿着休闲服的男人。
“小姐,怎么一个人喝酒啊?”其中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男人走过去,似笑非笑的看着女人的脸。
“不要你管!”女人有些不耐烦的推开搭在她瘦削肩头的咸猪手,那一脸似嗔似怪的表情,越发让两个男人心里痒痒。趁着侍者递过酒的一瞬间,秦亦书分明看见,有一个人用背脊挡着女人的视线,悄悄把一包白色的药剂洒进酒瓶里,摇了摇。随后,一脸微笑的递过去:“酒来了。”
女人不知世故,只是看到了递来的酒,一口气便喝了下去。秦亦书这才有些震惊,酒也醒了一半。他知道,这两个男人一定是惯犯,刚刚那包白色的东西,一定就是迷幻药。
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为了女人的安全考虑,秦亦书放下了手里的酒杯,装作熟人的模样走过去:“怎么是你?你怎么会来这里?”
两个男人看到有人搅局,心里一阵气愤。秦亦书却不管不顾,径直走到女人身边,拉起她的胳膊:“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回去?家人会担心的,知不知道?”
女人喝的迷迷糊糊的,听到有人问她,便抬起头。近距离看,秦亦书这才发现,女人的样子和叶知秋也不是太像。叶知秋样貌有着南方人的秀气,五官很小巧。而眼前这一位,却是端庄大方的感觉。
或许是看到秦亦书一身正气的模样,女人并没有反抗,随着他站了起来。秦亦书一手搭着女人纤细的腰,另一手打开钱包,抽出几张百元大钞付账。随即装出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对两个混蛋说:“抱歉,这家伙喝多了,她妈妈要我带她回去。”
说完,赶紧拉着女人离开。上了车,却不知道该去哪里。回秦家?显然不行。回他自己的房子?他也不愿意带着一个陌生女人去。这个女人身上也没有一点身份证明的东西,无奈之下,秦亦书只好带着她去酒店。
好不容易把喝的大醉的女人拉到了宾馆的大床上,秦亦书出了口气。本来今天心里的不愉快,刚刚一番出力,已经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洗把脸,刚准备离开,突然,自己的腰已经被一双手给紧紧的围住。
背脊上传来的温度,体香,伴随着酒气扑鼻而来。仿佛间听到女人如泣如诉的声音:“厉马,你怎么能这样呢?欣菀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们怎么能背叛我?”
秦亦书一僵,“厉马”是这个女人的男友,而“欣菀”,则是她的好朋友。男朋友和好朋友在一起,所以她才会忍受不住借酒消愁吧!
秦亦书转过身,准备推开她走人。然而,一回头却看见她双目似水,脸颊红透这是迷幻药发作以后的效果,而且,里面应该还有催、情的成分在。
秦亦书的反抗让女人更加紧张,她泫然欲泣的紧紧抱着秦亦书。胸前能感受到女人温软的馨香,秦亦书有点难堪。
不行,这女人是被下了药,自己迷迷糊糊的,不能趁人之危。下了力气推开她,刚走了几步,自己的腿又被她抱住了。
走吗?为什么要走?秦亦书眼前忽然闪现出叶知秋的脸庞。曾几何时,他也抱回醉酒的叶知秋,甚至还帮她换了衣服,却依然对她紧守本分。可是最后他又得到了什么?
如果女人真的喜欢凌慕枫那种坏男人,那么,我也可以!而且,我会比他更坏!
回身,不再犹豫,秦亦书一把抱起女人回到床前,她慢慢掀开眼帘,半张着迷蒙双眼,努力看他的脸,一声呢哝从她喉间轻溢而出,“好热……又好冷……”
那声音似嗔似怨,似撒娇似委屈,哝哝软软的一声,直叫得别人的心也跟着一起软下去。
看着她绯红的脸颊,迷糊的双眼,她忽然张开手臂,探身抱住他脖子,将头倚在他肩上,嘴巴离他耳朵极近。
“好热!救救我!”语气娇软得几乎不似她所有,如泣如诉,仿佛寻不到逃生门的被困小兽一样,无端惹得人愈发心怜。
轻叹一声,秦亦书低下头去,对着那张微微着的水嫩朱唇用力亲上去。
“唔……”
两人似藤蔓般紧紧攀缠在一起。整夜风情无限。
第二天,伴随着朝阳,秦亦书慢慢的清醒。动一动手臂,微惊地发现上面竟没有一点被压迫的感觉。
手掌覆向被褥间轻轻滑动,空空如也的被单上,没有半点人影出现,也无一丝温度余下。
那一个女人,已经离开了。洗澡收拾,穿好衣服,清风从窗户里吹进,屋子里空落落的。若不是被单上尚有刺目的一点殷红,他几乎都要怀疑,昨晚的一切,都是一场梦。
终于随心所欲,做了想做的事情。可心里依旧空落落的,没有兴奋也没有悔恨。甚至于他都分不清楚,究竟一切是好是坏。
抬起头,一架飞机冲上云霄。落下一道长长的气流,久不散去。
三年后。
“小姐,您的履历表,请拿好!”
前台小姐甲不忘记多看两眼这个应聘的年轻女人,虽然不如从前的助理能干精明,但是这对会说话的眼睛,倒是少有的。
还有这个柳眉含俏的微笑,让人感觉很舒心。
“你说,她能不能做满三个月?”
前台小姐乙望着那个窈窕的背影,喃喃的叹息。
“别叹息了,谁都知道,总经理助理是一份肥差,薪水高又不累。可是没有人能做满三个月的!”前台小姐甲涩声道,一手托着下巴,艳羡不已。“与其羡慕她,不如羡慕珍妮,她可是在总经理身边待了快三个月了!她手里的珠宝,足够买一套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
“珍妮不一样,她可是秘书!”
前台小姐乙摇摇头,似乎对这种出卖肉体的行为有些不屑。总经理花名在外,身边美女如云,车来车往!而且他有个习惯,身边总是跟随着两个女人。一个妖娆妩媚,是可以随时招来的女伴,这是秘书。而另一个则是默默的跟在后面,从来不碰,要做实事的助理。
助理的薪金高,而且待遇也很好。只是和秘书一样,从来没有人能做满三个月。
别的不说,光是打点总经理身边的女人,就够助理辛苦的了。
“秘书们一个比一个养眼,总经理也不怕肾亏――”
(作者留言:亲亲们,秦亦书的故事正式开始,敬请期待他的真命天女……)
三年前,大婚夜。
上城东区的酒吧街,依然红火。虽然今晨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了凌慕枫和叶知秋的结婚消息,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最多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一家酒吧内,大厅里,一位领舞的小姐依然在火热的跳着。跟一年前不同的是,这位小姐跳得不是钢管舞,而是肚皮舞。不过,热闹依然在,喧哗、口哨、动感的音乐声此起彼伏,一如往昔。
吧台僻静处,一个男人的声音喊了起来:“我要一瓶福佳白,谢谢。”
侍者熟练的敲开瓶盖,将啤酒递给男人。男人喝了一口,口味清淡,滚入喉头,却满嘴满心的苦涩,正是秦亦书。
和叶知秋的纠缠,从这里开始。本是一场精心的设计,针对他在商场中竞争对手的设计,却为何,最后会发展为,解也解不开的死结?
到底是哪里做错了?平心而论,他对叶知秋已经足够好,足够尊重。她不愿意的时候,他即使再想,也绝对不会对她动手。可是为什么,最后叶知秋还是选择了凌慕枫?那个做事心狠手辣的凌慕枫?
难道,女人真的喜欢坏男人?即使被害得浑身是伤,也依然飞蛾扑火,乐此不疲?
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一瓶福佳白,不知不觉便被他眼如腹中。然而内心的苦楚,不仅仅没有消除,反而千百倍的被放大。眼前的一幕幕,都是和叶知秋一起渡过的瞬间。欢笑,泪水,心动,还有心痛。不知不觉间眉心一皱,不知不觉间,眼前已经有些模糊。
喉头一滚,秦亦书摇晃一下空瓶,冲着侍者就要再叫一瓶。
“再给我一瓶!”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秦亦书回过头去,就在熟悉的地方,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醉眼微殇的要酒。
——叶知秋?不可能啊,她不是今天和凌慕枫结婚,其人远在X城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擦擦眼睛,再次去看,这一回看真切了,那个位置上坐着一位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穿着t血衫牛仔裤,长长的直发披散在肩头,脸上也清汤挂面一般,不抹任何化妆品。乍一看,确实有些像叶知秋的模样。
就是这样一个人,坐在叶知秋曾经坐着的位子上,前面摆着七八瓶喝光了的福佳白。素来沉静的脸庞带着酒醉后的红晕,娇憨而不知世故的样子,的确是像极了曾经的叶知秋。
而且,显然这样醉酒的女人,最容易被出来猎艳的单身汉相中。不过几分钟的时间,那个女人周围已经聚集了两个穿着休闲服的男人。
“小姐,怎么一个人喝酒啊?”其中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男人走过去,似笑非笑的看着女人的脸。
“不要你管!”女人有些不耐烦的推开搭在她瘦削肩头的咸猪手,那一脸似嗔似怪的表情,越发让两个男人心里痒痒。趁着侍者递过酒的一瞬间,秦亦书分明看见,有一个人用背脊挡着女人的视线,悄悄把一包白色的药剂洒进酒瓶里,摇了摇。随后,一脸微笑的递过去:“酒来了。”
女人不知世故,只是看到了递来的酒,一口气便喝了下去。秦亦书这才有些震惊,酒也醒了一半。他知道,这两个男人一定是惯犯,刚刚那包白色的东西,一定就是迷幻药。
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为了女人的安全考虑,秦亦书放下了手里的酒杯,装作熟人的模样走过去:“怎么是你?你怎么会来这里?”
两个男人看到有人搅局,心里一阵气愤。秦亦书却不管不顾,径直走到女人身边,拉起她的胳膊:“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回去?家人会担心的,知不知道?”
女人喝的迷迷糊糊的,听到有人问她,便抬起头。近距离看,秦亦书这才发现,女人的样子和叶知秋也不是太像。叶知秋样貌有着南方人的秀气,五官很小巧。而眼前这一位,却是端庄大方的感觉。
或许是看到秦亦书一身正气的模样,女人并没有反抗,随着他站了起来。秦亦书一手搭着女人纤细的腰,另一手打开钱包,抽出几张百元大钞付账。随即装出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对两个混蛋说:“抱歉,这家伙喝多了,她妈妈要我带她回去。”
说完,赶紧拉着女人离开。上了车,却不知道该去哪里。回秦家?显然不行。回他自己的房子?他也不愿意带着一个陌生女人去。这个女人身上也没有一点身份证明的东西,无奈之下,秦亦书只好带着她去酒店。
好不容易把喝的大醉的女人拉到了宾馆的大床上,秦亦书出了口气。本来今天心里的不愉快,刚刚一番出力,已经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洗把脸,刚准备离开,突然,自己的腰已经被一双手给紧紧的围住。
背脊上传来的温度,体香,伴随着酒气扑鼻而来。仿佛间听到女人如泣如诉的声音:“厉马,你怎么能这样呢?欣菀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们怎么能背叛我?”
秦亦书一僵,“厉马”是这个女人的男友,而“欣菀”,则是她的好朋友。男朋友和好朋友在一起,所以她才会忍受不住借酒消愁吧!
秦亦书转过身,准备推开她走人。然而,一回头却看见她双目似水,脸颊红透这是迷幻药发作以后的效果,而且,里面应该还有催、情的成分在。
秦亦书的反抗让女人更加紧张,她泫然欲泣的紧紧抱着秦亦书。胸前能感受到女人温软的馨香,秦亦书有点难堪。
不行,这女人是被下了药,自己迷迷糊糊的,不能趁人之危。下了力气推开她,刚走了几步,自己的腿又被她抱住了。
走吗?为什么要走?秦亦书眼前忽然闪现出叶知秋的脸庞。曾几何时,他也抱回醉酒的叶知秋,甚至还帮她换了衣服,却依然对她紧守本分。可是最后他又得到了什么?
如果女人真的喜欢凌慕枫那种坏男人,那么,我也可以!而且,我会比他更坏!
回身,不再犹豫,秦亦书一把抱起女人回到床前,她慢慢掀开眼帘,半张着迷蒙双眼,努力看他的脸,一声呢哝从她喉间轻溢而出,“好热……又好冷……”
那声音似嗔似怨,似撒娇似委屈,哝哝软软的一声,直叫得别人的心也跟着一起软下去。
看着她绯红的脸颊,迷糊的双眼,她忽然张开手臂,探身抱住他脖子,将头倚在他肩上,嘴巴离他耳朵极近。
“好热!救救我!”语气娇软得几乎不似她所有,如泣如诉,仿佛寻不到逃生门的被困小兽一样,无端惹得人愈发心怜。
轻叹一声,秦亦书低下头去,对着那张微微着的水嫩朱唇用力亲上去。
“唔……”
两人似藤蔓般紧紧攀缠在一起。整夜风情无限。
第二天,伴随着朝阳,秦亦书慢慢的清醒。动一动手臂,微惊地发现上面竟没有一点被压迫的感觉。
手掌覆向被褥间轻轻滑动,空空如也的被单上,没有半点人影出现,也无一丝温度余下。
那一个女人,已经离开了。洗澡收拾,穿好衣服,清风从窗户里吹进,屋子里空落落的。若不是被单上尚有刺目的一点殷红,他几乎都要怀疑,昨晚的一切,都是一场梦。
终于随心所欲,做了想做的事情。可心里依旧空落落的,没有兴奋也没有悔恨。甚至于他都分不清楚,究竟一切是好是坏。
抬起头,一架飞机冲上云霄。落下一道长长的气流,久不散去。
三年后。
“小姐,您的履历表,请拿好!”
前台小姐甲不忘记多看两眼这个应聘的年轻女人,虽然不如从前的助理能干精明,但是这对会说话的眼睛,倒是少有的。
还有这个柳眉含俏的微笑,让人感觉很舒心。
“你说,她能不能做满三个月?”
前台小姐乙望着那个窈窕的背影,喃喃的叹息。
“别叹息了,谁都知道,总经理助理是一份肥差,薪水高又不累。可是没有人能做满三个月的!”前台小姐甲涩声道,一手托着下巴,艳羡不已。“与其羡慕她,不如羡慕珍妮,她可是在总经理身边待了快三个月了!她手里的珠宝,足够买一套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
“珍妮不一样,她可是秘书!”
前台小姐乙摇摇头,似乎对这种出卖肉体的行为有些不屑。总经理花名在外,身边美女如云,车来车往!而且他有个习惯,身边总是跟随着两个女人。一个妖娆妩媚,是可以随时招来的女伴,这是秘书。而另一个则是默默的跟在后面,从来不碰,要做实事的助理。
助理的薪金高,而且待遇也很好。只是和秘书一样,从来没有人能做满三个月。
别的不说,光是打点总经理身边的女人,就够助理辛苦的了。
“秘书们一个比一个养眼,总经理也不怕肾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