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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章 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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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不稀罕你了!”凌霄简直暴跳如雷,一个栗子敲在严清歌头上:“我从出嫁前一年,就被拘着不能和水穆哥来往了好么!你这家伙,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啊……”严清歌吃惊的不得了。

    她倒是知道出嫁前,未婚夫妻不能常常见面的说法,但是,她完全没想到,原来不能见面,说的是不单单不能相见,连传信什么的都不可以。

    “我那时候还闹过一次呢。”凌霄鬼兮兮的对严清歌道:“我跟我家里人说,我不想嫁了。然后还绝食,最后,我家里人就偷偷的叫水穆哥跟我见了一面。水穆哥之前吓坏了,还以为是怎么了,其实就是我想见他了,才闹了那么一出。”

    “这事儿羽哥跟我说过。”严清歌道:“不过他是从水穆那里听说的,我还以为你那时候是真的不想嫁了呢,原来你只是假装的……”

    “嘘,不要告诉别人!水穆哥到现在还误解着呢。要是叫他知道,我只是因为想他了,才那么做,我这张脸可真是要丢尽了。”

    “你们都是老夫老妻了,爬什么丢脸。”

    严清歌的心思前所未有的放松下来。

    不是炎修羽不肯见她,而是顾氏来了,顾氏是个很有规矩的人,绝对不可能任由这两小再继续胡闹的。

    想到这个,严清歌忽然又是惊了一下。

    顾氏可是半年前刚接到婚期定下来的消息,就朝京城来了。要是她没有在半道上发现怀了身孕,而是早早的来到京城,那她和炎修羽,从五个月前,就不能来往了。

    看来,她要好好的准备一份礼物,给顾氏怀中的胎儿了。

    时间越来越晚,到傍晚时分,竟然下起了大雪。

    天色本该越来越黑,可是因为雪落得很急,不一会儿将地面铺了整层白色,映照的倒像是天色慢慢变亮了一样。

    没想到,还是下雪了。

    严清歌拉着凌霄吃过晚饭,道:“你也别回去啦,叫身边人回去报个信儿,就说陪着我呢。”

    正说着,如意走了进来,通报道:“大小姐,表少爷回来了,说是有事儿跟你说。”

    因为在备嫁,顾氏管的很严,几乎将严清歌之前欠缺的那些规矩都给补上来了。其中就包括最好不要轻易见男子的面,以至于严清歌到现在和乐轩见面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赶紧请了乐轩进来,又叫丫鬟给他准备暖手炉,端椅子,上热汤。

    乐轩在外面奔波了一天,身上冻得一阵阵发凉,但是他却不顾先暖和暖和身子,直接和严清歌道:“清歌,今日我在街上,被一个女人拦住,说她是严松年在外纳的妾,她给严松年生了个孩子,希望能够让那孩子认祖归宗。”

    “哥哥怎么说的?”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那女人就被忠王府的世子妃打走了。”乐轩无奈的笑了声。

    严清歌没想到,被凌霄打走的那个女人,竟然就是上午出现在严家门外的那个女人。

    这女人能够认出乐轩,可见,盯着严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

    “轩哥觉得,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好?”严清歌问道。这件事还真是让她有些头疼了。

    “下午我虽然被拉去喝酒,但我的一个小厮跟着那女人,找到了她的住处。她带着孩子,住在京城里的一处废弃宅子里,看起来,过的并不好。那宅子里还住了些别的流民,我叫人打听了一下,那女人是去年流落到那儿的,刚开始带着三个孩子,上个月又扔掉一个,只剩下两个了。”

    “扔掉了一个?”严清歌吃惊道:“轩哥,她为什么要扔掉那个孩子。”

    “据说,那孩子刚开始的样貌还不显,但一岁以后,特征越来越明显,应该是和蛮人的混血。”

    严清歌听闻这个消息,忍不住打牙缝里**了一声。

    那女人的身份这么容易被调查到,八成是没有什么背景的,应该就是严松年曾经的女人无疑。

    为什么严松年的女人,总是那么容易生下混血的孩子?

    想了又想,严清歌才觉得,这两件看起来巧合的事情,其实并没有那么天意使然。

    一来,严松年总是容易被有心计的女人哄得鬼迷心窍。二来,严松年很凉薄,逃难的时候,只顾着自己,没有带上这些有心计的女人们。三来,这些有心计的女人们在遇到危险时,如果有被杀死,和被北蛮兵糟蹋,就可以逃命的选择,肯定会选后一个。说不定,还会为了几口口粮,主动去勾搭北蛮兵呢。

    如此一来,她们能怀上北蛮兵的后代,实在是太正常了。

    乐轩一直在等着严清歌的回答。

    想了又想,严清歌终于还是道:“你去将孩子带回来。三岁的孩子,应该不记什么事儿,给彩凤姨娘养着。严家的血脉,断在这里,实在是可惜。那个女人和她另外一个儿子,给八百两银子,让她们两个,签下和严家的卖身契,但人必须离开京城,永远不能回来。”

    这件事,当然是解决的越快越好。

    不然,等被有心人利用,就麻烦了。

    乐轩出手,这件事很快就被解决了。那女人提出的唯一一个另外的条件,是要她已经十岁的大儿子,变成严家真正的家奴。

    严松年已经死了,严家的产业,除了那些在这女人眼里不名一文的书外,严清歌其实什么都没带走。

    不过是一纸身契,就可以换来八百两银子,可以去别的地方开开心心过日子,那女人求之不得。

    严家出的钱,虽然比她料想中少,可是她现在成了怀揣着八百两银子的富婆,没了两个拖油瓶的拖累,再嫁个小有产业的平民,完全不是问题。

    至于被领走的两个孩子,被那女人完全无视了。她已经亲手扔掉了一个骨血,再卖掉其余两个,没有任何的压力,反倒会觉得占了便宜。

    有的事儿,做过一次,再做就和眨眼一样简单了。

    严清歌在得到了消息后,唯一的念头,便是这么冷血的人,也怪不得能配得上严松年了。

    出嫁迫在眉睫,严清歌根本时间去见那个被接回严家的孩子。至于那个孩子的便宜哥哥,已经被送到严家庄子上了。

    越是到了婚前,严清歌越是焦虑,很多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事情,也一件件的跳出来。

    尽管,她身边有着很多有经验的婆子的指教,还是有些手忙脚乱的。

    “大小姐大小姐,宫里来人了,给您赏了东西。”如意跳着脚进来。

    严清歌正在被几名梳妆娘子围着试明天要上的妆,听了这话,只能顶着一张涂得惨白,还没来得及上胭脂的脸孔,去了前面接旨。

    幸好,这次赏赐东西的,不是外人,是水英。

    水英赏了严清歌一匣子宝石,虽然不是顶顶贵重的东西,但也应该是水英在宫里面积攒很久的。

    谢过恩,严清歌笑着和来看热闹的凌霄摇头:“真是的, 有好东西留给元宝和元宵,干嘛巴巴的给我,我在宫外又不缺。”

    说起这个,她又想起有次水英在宫里面馋烤鸭,偏生照她的分例和身份,没办法吃到,只能来找严清歌才得以大啖一番,忍不住眼眶有些湿了。

    凌霄听严清歌说完,也沉默下来。

    宫里面的日子,的确是非常不好过的,哪怕有元宝和元宵两个小的傍身,怕是水英的日子,也不会特别舒服。进了深宫,就算能当上皇后,又有什么好的。

    “唉!我没见过小元宝和小元宵!等我……等水穆哥那边安定下来,我看有没有机会进宫瞧瞧他们。”凌霄有些难过的说着。

    当年,三个女孩子在白鹿书院,曾经一起笑嘻嘻的聊起未来,她们的志愿各有不同,可是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不愿意入宫。

    “不会等太久了。”严清歌酌定的说道。

    若她的记忆没有出现偏差,就在明年,皇帝就会崩了,到时太子继承大宝,刚刚登基的他,必定大赦天下,大肆封赏,一直众望所归,只差一点就可以继承忠王府王位的水穆,应该会正式继承王位。而有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的水英,应该也会被封为贵妃。

    到那时,身为王妃的凌霄,进宫探望身为贵妃的水英,只要递个牌子就可以了。

    同理,严清歌马上也要成为宁王妃,同样可以去看望水英。

    想到这个,严清歌的心里,才稍稍的好受些。

    她重生后,发生的一些事情,虽然有了偏差,可是大部分还是和以前一样的。加上现在皇帝根本不作为,朝廷内外,简直成了太子的一言堂。皇帝又闹出了强收自己儿子的侍妾的事情,德行有亏,就算他没像上辈子一样驾崩,估计也会很快退位让贤。

    凌霄不知道这些事情,但是她却盲目的相信未来。

    她握着拳头,开心道:“希望那样!我都等不及见到小元宵了。我叫凌霄,她叫元宵,我们两个名字有个字一样读法,我肯定跟她特别投缘。要是水英嫁在宫外就好了,我可以收她当干女儿。”

    严清歌和凌霄忍不住相视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