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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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副猪下水洗完,锅里的骨头汤开始散发出香味。

    顾元元对沈正凌道:“你快去弄几个萝卜回来,我们晚上就吃骨头萝卜汤。”

    她之前在集市是想买几个萝卜回来的,是沈正凌说,这种日常的蔬菜村里大家都种了,李福生家里就种了不少,他们平常要吃菜可以找李福生家里买,又新鲜又方便。

    顾元元心里加了句,还能跟村正搞好关系,简直一举数得。

    沈正凌去找李福生家里买萝卜的时候,他们买的家俱送到了。

    此时天色渐暗。正是地里收工的时候。

    路上来来往往有不少人,大家都看到牛车拉着满满当当一车家俱去往沈正凌家。

    已经停止的议论又重新开始:“买那么多家俱?”

    “沈正凌这屋子是租的吧?租的屋子,买这许多家俱作甚?这不是乱花钱吗?”

    “可不是!租来的屋子就奖就用,有这个钱省下来,早点自己盖个房子不好吗?”

    “可见年轻人就是不知道过日子,花起钱来不当数。”

    “这银子啊,花起来容易,想攒起来,可就难咯。”

    村民们都觉得沈正凌是花起钱来大手大脚,从沈老太那里算回来的几十两银子,估计今天就给花掉一半。

    有人感叹了一句:“沈正凌以前也不像这么不靠谱的人哪,他以前多省啊,你们见过他在外头舍得多花一文钱不?”

    众人摇头,真没见过。

    所以说,沈正凌这是娶了个会花钱的媳妇?

    难怪顾元元前天从老沈家清算起银子来那么厉害,原来是为了把这几十辆银子拿来给自己花。

    只会花钱,不会干活的媳妇儿,啧,看沈正凌怎么养得起?

    顾元元完全不知道只是自己只是去了一次镇上,就被灵湖村的村民给安了个“不会干活,只会花钱”的标签,她正和家俱店的伙计对货。

    送货的伙计一边和她对货,一边十分不好意思的说道:“是我走岔了路,耽误了时间,实在对不住了。”

    顾元元没有为难他,清点之后没发现问题,就按照约定的金额付了尾款,店伙计高高兴兴的回去了。

    家俱全卸在院子里,顾元元没让店伙计进屋,等沈正凌拿了几个大萝卜回来之后,再一样一样搬进去。

    吃饭的桌子,有了!晚上睡觉的床,也有了!

    顾元元让沈正凌把那张写字的桌子搬到沈正则屋里去,她拿着萝卜进厨房煮汤了。

    不过厨房里的活似乎也用不上她。

    她刚走进厨房,手里的萝卜就被沈宝儿接了过去。

    沈宝儿道:“大嫂,这些事情我来做就可以,我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大嫂你教我。”

    大哥说了,大嫂以前在家里做姑娘的时候就是不干活的,总不能嫁到他们家来吃苦,而且大嫂也不会干活,上回就是烧个火,差点把屋子烧着了,所以家里的活,要她多干一些。

    沈宝儿是做惯了活的,家里的活难不住她,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公平。

    比起在老沈家过的猪狗不如,现在的日子简直不要太美好。

    沈宝儿把萝卜去皮,按顾元元说的滚刀切块,放进骨头汤里一起煮。

    原本打算再炒个猪肺的,只是一个锅里焖着饭,一个锅里熬着骨头汤,两边都空不出来,只好作罢。

    晚上吃清淡点也好了,猪下水就留着明天吃,好在天气不算热,放一天并不会坏。

    沈正则放牛回来,一走进院子就闻到浓郁的香味。

    小豆丁用力吸了吸鼻子,一边把牛牵进后院栓起来,一边大声问道:“大嫂,锅里煮的是什么好吃的,怎么这么香?”

    顾元元从厨房里探出头来,故意逗他道:“锅里在煮萝卜汤。”

    沈正则瞪圆了眼睛:“大嫂骗人,萝卜汤不是这个味道,也没有这么香。”

    顾元元笑道:“我没骗你,你看萝卜皮还在这里。”

    “而且这萝卜是你哥哥去村正家里买回来的,不信你去问你哥。”

    小豆丁果然被她忽悠住了,瞅着萝卜皮看了一会儿,蔫蔫儿的说道:“真的是萝卜啊……”

    顾元元好笑道:“就算是萝卜汤,也是你从来没吃过的萝卜汤,赶紧冼手去,洗干净手我们就吃饭了。”

    沈正则跑去洗手了。

    沈宝儿找了个大盆,把大骨萝卜汤盛出来,面上洒点葱花,一个字,香!

    大骨里面的精华全都被小火熬了出来,萝卜吸满骨汤的鲜香,咬一口,汁水四溢,甘美的滋味从口腔炸开,整个味蕾都鲜活过来。

    好吃,香!

    喝萝卜汤的时候可以不吃饭。

    顾元元一连喝了两碗汤,饱了,最后抱了半截大棒骨,吸里面的骨髓。

    沈正则吃得差点把头埋进碗里,一抬头看到顾元元在啃骨头,眨巴了一下眼睛,说:“大嫂,虽然这骨头汤熬起来是好喝,可是再好喝的汤也改变不了它是骨头的事实呀。”

    “再怎么啃上面也还是一块肉都没有,大嫂你还不如多喝两口汤。”

    顾元元用筷子把大棒骨里面的髓挑出来,对沈正则道:“正则,这里面的骨髓吃了能长高哦。”

    沈正则一听能长高,连忙伸手拿了一截大棒骨,小脸上满是严肃的说道:“那我要吃!我要长高,我以后要长得跟大哥一样高。”

    顾元元一本正经的点头:“嗯,有志气,那你多吃点。”

    一边说着,一边给沈正凌拿了一截大棒骨头过来:“沈正凌你也吃。”

    沈正凌看看碗里的肉骨头,又看看顾元元,伸手把骨头放到她碗里,认真道:“娘子吃,我个子很高。”

    顾元元:“……”

    个子高了不起啊!

    其实顾元元的个子按前世算一米六以上,放到一般人里头,绝对不算矮。

    只是在一米九的沈正凌面前,就显得非常小鸟依人,离得近一点,说话都得仰着头。

    顾元元瞅着沈正凌,凶巴巴的问:“沈正凌,你这是在变着法的说我矮。”

    沈正凌矢口否认:“没有,不是!”

    “我是看娘子喜欢吃这个骨髓,想让娘子多吃点。”

    求生欲也是很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