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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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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暮从来没有签过这么多的签名。

    他将所有的礼袋特产都放在右手上拎着,十分艰难地接过女生们的水笔,刷刷地在那些本子、纸张乃至是衣服上签名。刚签完一张,又来了一个本子,虽然这群女生一共只有五六个人,但是戚暮却整整签了十多个名字。

    等到最后一个签名写完时,戚暮淡笑着点点头,将水笔递还给了一个短头发的女生,然后低声说了句“谢谢”。

    仅仅是一句简单的“谢谢”,就让那苹果脸的小姑娘刷的一下红了脸,真成了一个红苹果。她连连说:“小……小七,你以后要继续努力啊!我在youtube上有看过你的视频,真的太棒了!”

    有人开了口,其他人再说话就更顺理成章了。

    “就是就是,小七,你的小提琴真是太好听了!我原来最不喜欢这些古典音乐了,现在我买了好多张专辑呢。”

    “我们会继续支持你的!我们都非常喜欢你的琴声!”

    “小七,你一定要加油,我们都是你的后盾!”

    ……

    当戚暮微笑着送这些女生离开了b市交响乐团的时候,杜胜正好从乐团小楼里走了出来。一见到戚暮,他诧异地喊了一声“小七”,然后便赶紧地走了过去:“哈哈,没想到正好碰到你,来,和你杜哥一起进去吧。”

    说着,杜胜从戚暮的手中接过了一部分的特产。两人一起进了屋子后,有暖气的地方果然如同春天一般,让戚暮也不由地将围巾稍稍松了一些。

    见到戚暮来了,原本正在休息的b市交响乐团的成员们纷纷激动地围了过来。

    “小七,让你李哥看看,哈哈!长高了长高了!”

    “老李你别胡说,小七明明瘦了,现在这么瘦,是不是在欧洲没好好吃饭啊?”

    “我可听说小七已经毕业了,现在正在维也纳担任帕雷森剧院乐团的首席呢!小七,你真是有出息了啊,但是可别忘了好好照顾自己。瞧瞧你的脸颊,都凹下去了啊!”

    ……

    这些熟悉的成员们笑着和戚暮说话,他也非常有礼貌地一个个回过去。即使分别了近一年,都照样没有一点生疏。众人齐齐地说笑了很久,戚暮将自己带来的特产分给大家,不过一会儿,谭老就听了消息,从指挥休息室里走了出来。

    刚见着自家指挥的时候,b市交响乐团的成员们还是稍稍正经了一点的。但是等谭老一脸温和地问了戚暮几个问题后,众人便也继续笑开,气氛十分融洽。

    当天晚上戚暮和谭老、杜胜一起聚了聚,吃了顿便饭。喝了酒以后,杜胜一点都没了乐团首席的气势,反而勾了戚暮的脖子,不停地问着什么“小七有女朋友了没有啊”、“我们家小七长得这么俊俏,肯定有不少女孩子喜欢吧”……

    对于这些问题,戚暮真是哭笑不得。

    他今天下午从杜胜和乐团成员的口中得知,原来今天将他堵在乐团门口的那些女生,都是他的乐迷。戚暮离开华夏太久了,但是他的乐迷们却在日益壮大。

    全世界人民都知道,华夏有一堵墙,墙内是嗷嗷待哺的广大网民,墙外是k、youtube……

    但是即使有一堵高耸直立的无形之墙,但这也不能抵挡华夏网民追求“自由”的心情。不少会翻墙的网民们经常会从国外网站上下载一些比较有趣的视频,再转载到华夏网络上,哺育这些饥渴的网民。

    能够在youtube上点击量超过百万的视频还是不多的,因此当年戚暮在维也纳的那场露天演出视频,自然也被有心人转载到了华夏视频网站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精灵之舞》真的是一首用肉眼都可以感受到无穷美感的小提琴曲,那炫丽华美的技巧,那出神入化的仿声音律,即使是古典音乐的门外汉,也能直截了当地发掘到那音乐之后、超越界限的美丽。

    更何况,用杜胜的话来说,那就是:“小七,你长得越来越俊俏了啊!”

    因此很多原本冲着视频封面上的青年截图而来的人,都为这个小提琴手精湛的演奏而折服。而很多原本就有相关底蕴的听众,则是为演奏者的俊秀好看而感慨。

    在离开华夏前,戚暮就有了一个不小的粉丝会,而等到戚暮离开华夏后,这个粉丝会不减反增,在短短大半年时间里,竟然已经形成了一个不小的规模。

    倘若戚暮有一个专门的经纪人或者工作室,那么这股力量就是他以后起步的资本。不过面对乐团众人的调侃,戚暮却是这么回答:“真是非常谢谢他们的喜欢,不过我觉得……在几十年内,我可能不会成为一名独奏小提琴家。”

    对此,b市交响乐团的成员们也只能感到一阵惋惜。要知道,如果戚暮抛开乐团打算单干的话,这些粉丝可都是他一个人的后援队啊!

    当然,人各有志,戚暮却没有觉得一点可惜。

    晚上的聚餐结束后,杜胜早已喝得烂醉,戚暮将他送上了出租车,一转身便看见了一向严肃古板的谭正辉,此刻正认真专注地上下打量着自己。

    那目光仿佛要将他看透,让戚暮也不由地站正。

    良久,谭老叹了声气,说道:“有女朋友了。”

    这话完全不是疑问句,而去坚定的肯定句。戚暮微微一怔,接着却笑着摇头:“谭老,我没有女朋友。”

    谭正辉眉毛一皱:“我活了六十多年了,这还能瞒得过我的眼睛?”

    只见在昏黄温暖的路灯光下,青年穿着一身厚厚的大衣,站得笔直。他的脖子间围了一条米色的羊毛围巾,挡住了外界的寒风,如果仔细观察的话还可以发现,在那围巾的底部绣了一个小小的“”。

    戚暮温和地笑着:“谭老,我有爱人了,但是……他不是女孩。”

    这个答案显然让谭老浑身一震,五分钟都没回过神来,他的心里一急,刚想询问“什么叫不是女孩”,忽然便见眼前的青年温柔地勾起唇角,露出一抹幸福满足的笑容:“谭老,我很爱他,他也很爱我。人生苦短,我们不想被世俗的观念束缚住,我不想失去他,希望您能理解……”

    “人生苦短”四个字,仿佛深深的烙印,刻在了谭老的心口。

    他沉默了良久,最后微微颔首:“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小七,你们……要好好过日子,知道吗!”

    戚暮笑着答了声“是”,等到谭老开车送他回到公寓楼下的时候,望着那灯火辉煌的高楼,谭老脑中忽然灵光一闪,问道:“对了小七,你不是把这儿的房子给退回去了吗?什么时候又租在这了?”

    皎洁明亮的月光下,青年精致的眉眼仿佛精灵,他挑起一眉,反问道:“难道……我之前没告诉您吗,谭老?我是住在爱人的家里,他的房间就在我原来房子的隔壁。”顿了顿,仿佛又想起了什么,戚暮面上的笑容更灿烂了几分:“对了,我的爱人是——闵琛。”

    谭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