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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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不好意思啊,明明是大年夜还把你叫出来……”
平常人潮汹涌的银泰百货门口,这会儿却连半个人影都看不见,这就显得这对相约在此地见面的男女格外显眼。这可算是件违反常理的新鲜事,因为在春节期间,大多数店面的老板也是不开张的——要是在这时候开张,不但赚不了几个钱,还会浪费整天整天的时间,还不如回家去陪陪孩子过节来的实在呢!正因如此,这时候整栋大楼几乎都是空的,情侣量也随之降到了一年中的低谷期。
当然了,约在这儿见面的这对金童玉女也并不是情侣,非要说的话,他们俩的关系更接近同事。
那个用手紧紧攥着手机,一边正在匆匆往百货门前赶的姑娘自然就是应欢,相比起上次出场,她的打扮几乎没怎么变,她的家境也并不允许她像这座城市里的大多数女孩那样在新年时节为自己添几件新衣服。唯一不一样的一点,莫过于她身上套着的那件黑色风衣。衣服尺寸大小和她娇小的身材完全不相称,让人不禁怀疑这根本就不是她自己的衣服,而是从什么地方顺手偷来的。黑色的衣料在风中飞舞着,好像要将它的主人包围起来,远离这个冷冰冰的世界。
男人看到了应欢,神色很明显地放松下来,也把手机从耳边挪开,并朝她那边挥了挥手。
这个男人姓叶,单名一个鹰字,寓意为鹰击长空,穿云千里。他的身高约有一米八几,身形魁梧,年龄看上去比应欢要稍微大一点。即便是在大冬天,也能隐隐看见黑色夹克之下健硕的肌肉。他戴着一幅用来掩盖身份的墨镜,也不像当今时髦的年轻人一样在手指上佩戴什么首饰,但无论怎么刻意去隐藏,这类人往往都会在人群中被一眼揪出来。因为他们的面容、气质,以及明显是经受过训练的浑身腱子肉,都在向旁人诉说着“我很可靠”的信息。人们在看到他们之后,第一反应就是:他可能是警察、军人或是消防队员,在遇到危险时,或许就可以去拜托他。在当今这个男人逐渐向娇弱群体靠拢的时代,这样的硬汉是相当可靠的。
至少应欢是这么认为。
叶鹰和她一样,也是国土安全局超自然调查部的一名探员,他入行更早、经验更足,是应欢这支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中流砥柱式人物。他几乎具备着所有优秀警察应该有的素质,也曾经协助破获了不少超能力者方面的案子。在平日的生活中,叶鹰同样也是一位和蔼的前辈,虽然他只比应欢大4岁,却好像比她多活了四十年一样,在待人接物方面显示出足够的智慧,但每当触及到其底线时,他又不会向任何一方退让,而是执拗地坚持着自己的正义。
当然了,他既然被选进超自然调查部,本身自然也是有超能力的。
仿佛是为了衬托性格的硬派,其超能力也显得非常“坚硬”。只要叶鹰愿意,他便可以将身体任意位置附上一层纯黑色的“硬壳”,这种壳的密度几乎要超过目前为止的所有已知物质。能力发动之后,他的身体素质也会获得相应的提升,变成那种“奋力一撞可以撞翻大卡车”的级别。
“呼,呼……”见一路赶过来的应欢有些气急,叶鹰也不催她,只是慢慢地等她把气给喘上来。
“慢慢来,不赶这一会儿。”他和蔼地安慰道。
“那个……叶大哥,又出什么事了吗?”她下意识地将手机锁屏解开,这才意识到叶鹰已经把电话给挂了,于是再度锁上,“来任务啦?”
“……”叶鹰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用一种非常暧昧的眼光看着应欢,停了好一会才说道,“还把队长的照片存着当屏幕呢?”
“我!我没有……叶大哥,女孩子的手机屏幕不可以随便乱看的!而且这是任务啊,是任务的一部分哦!我和学长假装成学生潜伏在学校里,总要装的稍微像一点吧!这张照片纯粹是为了融入环境才拍的!你不要误会了啊咳咳咳咳……”应欢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气接不上来,又是一通咳嗽。
“任务就任务嘛,你这么紧张干什么?”叶鹰明知故问地调笑一句,随即正色道,“队长刚才发了一条指令过来,让我们去侦破一起尚未结案的恶性杀人事件,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走过去就行。我已经把事件梗概发给你了,咱们边看边走吧。”
应欢一听是队长(学长)的指示,顿时两眼冒光,喘也不喘了,掏出手机,打开链接就开始看起来。
几分钟过去,她的脸色变得一片铁青。
“叶大哥,这,这种事情……”
“能看懂吗?大致理解一下就是……”叶鹰一边走着,一边头也不回地解说道,“一位在这座城市比较有势力的富二代被人给杀了,因为他平时的作风比较……不检点,经常进出风月场所,沾惹了许多花花草草,同时也惹上不少仇家,弄不清楚到底是谁杀的。他的父亲是在过年前几天报的案,由于这位富二代在学校边上自己租房子住,一连几天都没有回家,当他父亲派人前去查看时,却只在他的房间里发现了一大滩早已干涸血迹,而其本人已经彻底失踪。经警方调查,其遇害的可能性非常大,而因为报警的不及时,尸体最后也没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大量流失。”
“失踪者的父亲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企业家,在痛失爱子之后,他便不断地向当地警方施压,让他们早日找出凶手,并施以严惩。可在各种证据都严重流失的糟糕情况下,就算警方将所有警力都用来调查这个案子,最后结案的时间也会被大大延长。而那位复仇心切的父亲,显然是等不了那么久了。政府机构不得已才委托了超自然调查部,上面考量一番之后,又把这个烂摊子交给了我们队长,而我们队长则是又一个电话,把它原封不动地交给了我俩。”他的声音从前方飘过来,好像某种具有威严的指引,“以我的能力……打打架还成,破案这种事情就干不来了。到时候就都看欢欢你的喽。”
“叶大哥,这些我都能看懂,但是……”应欢有些惊愕地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出来的信息,“上面说……他在失踪前还涉及一些和未成年少女侵害有关的案子,这是怎么回事?这也仅仅只是被称为‘寻花问柳’吗?”
“……”叶鹰沉默了一会儿,又转过身来,直视着应欢的眼睛说道,“那只是涉嫌,在调查后也没有有效的证据,最后还是将他无罪释放了。”
“如果真的无罪的话,这些东西又是怎么来的?”应欢的脸上明显闪过一丝不屑的神色,“这种人渣……如果有什么人把他给杀了,往大里说都算是替天行道呢。”
“欢欢,你必须要改掉这种用感情度量任务的习惯。”叶鹰严肃地说道,“如果他真的是被什么人杀死的,你难道就能说那个杀他的人是无罪的吗?犯罪者并没有好恶之分,他们杀了人,犯了法,理所应当被逮捕。并不存在‘坏人杀人就该枪毙,好人杀人就是迫不得已’这种说法,法律就像一根准绳,没有半点条件好讲。”
“这也是队长的意思。”见应欢稍微有些委屈地低下脑袋,叶鹰的语气不由地放缓了一点儿,“自从加入我们之后,你还从来没有执行过这种正儿八经的任务……也好让你体验一下人情冷暖。有时候,有些事情并不都是你想象中的那样。”
他亲昵地摸了摸女孩的头发,“总之,要是你良心实在过不去,就把这场案子当成是告慰一个死了儿子的父亲好了,这样可能还稍微好受点。”
两人在空旷的街道上走了大概十几分钟,便到了一处看上去颇为高档的住宅区。至少这里不会出现机动车乱停或者有人从楼上往下扔垃圾的事情,能出的起价钱住在这儿的人,多少都是要点儿面子的。虽然离真正的亿万富翁还差着点儿意思,但大家都极力装出一幅上流社会的优雅来,好像这样就能让本来就很宽裕的口袋再鼓一些。
而这位真正作用亿万的企业家,就住在小区的某间房子里,看不出比别人高贵多少。
推开门,应欢看到的并不是想象当中飞扬跋扈、蛮不讲理的骄纵老头,而是一个肌肉萎缩、眼神呆滞的古稀老人。报告上说他今年才刚到六十岁,可是看看这样子,应欢总觉得他已是时日无多。他和自己印象中的“企业家”似乎并不是一回事,反而和那种七老八十,又没有养老保险,整天坐在家里默默等死的可怜老人差不多。虽说这里的家具、装潢都很漂亮,但却完全抵挡不住老人身上浓郁的死气,这种死气让浑身都是朝气的应欢感到很不舒服。
当一个人生命的寄托消失后,活着和不活着也没有区别了。
见二人推门进来,老人干枯的眼睛里突然又迸发出几点火焰——那是复仇的温度,那是为至亲之人复仇的渴望!他僵直的身体一点一点从沙发上挺立起来,在两个黑衣保镖的帮助下,老人终于坐直身子,用好像指甲刮门板一样的可怖嗓音不断地喊道,“抓住他!抓住他!把他交给我!!”
他认定了自己的儿子已死,如果凶手落到他手里,必然会被施以应欢无法想象到的恐怖刑罚。
几位保镖见自家主人的精神状态又开始不对了,急忙将他架回里屋去。应欢看见他干瘦的双腿就像溺水一样蹬来蹬去,小小的眼睛里,充斥着一种淬毒的火焰。他以复仇的**作为柴,引燃了自己最后一丝留在世间的念想——找到那个杀人犯,然后千百倍地报复回来!
应欢的世界原本是一片阳光,直至今日,突然闯进来一双带着火苗的眼睛。
她永远都会记得这种眼神。
而与此同时,一个穿黑衣的保镖则是走上前来,将他们两人引出公寓,接上了车。见过雇主之后,侦探就必须要到现场去看看了,这是惯例。
“欢欢,不好意思啊,明明是大年夜还把你叫出来……”
平常人潮汹涌的银泰百货门口,这会儿却连半个人影都看不见,这就显得这对相约在此地见面的男女格外显眼。这可算是件违反常理的新鲜事,因为在春节期间,大多数店面的老板也是不开张的——要是在这时候开张,不但赚不了几个钱,还会浪费整天整天的时间,还不如回家去陪陪孩子过节来的实在呢!正因如此,这时候整栋大楼几乎都是空的,情侣量也随之降到了一年中的低谷期。
当然了,约在这儿见面的这对金童玉女也并不是情侣,非要说的话,他们俩的关系更接近同事。
那个用手紧紧攥着手机,一边正在匆匆往百货门前赶的姑娘自然就是应欢,相比起上次出场,她的打扮几乎没怎么变,她的家境也并不允许她像这座城市里的大多数女孩那样在新年时节为自己添几件新衣服。唯一不一样的一点,莫过于她身上套着的那件黑色风衣。衣服尺寸大小和她娇小的身材完全不相称,让人不禁怀疑这根本就不是她自己的衣服,而是从什么地方顺手偷来的。黑色的衣料在风中飞舞着,好像要将它的主人包围起来,远离这个冷冰冰的世界。
男人看到了应欢,神色很明显地放松下来,也把手机从耳边挪开,并朝她那边挥了挥手。
这个男人姓叶,单名一个鹰字,寓意为鹰击长空,穿云千里。他的身高约有一米八几,身形魁梧,年龄看上去比应欢要稍微大一点。即便是在大冬天,也能隐隐看见黑色夹克之下健硕的肌肉。他戴着一幅用来掩盖身份的墨镜,也不像当今时髦的年轻人一样在手指上佩戴什么首饰,但无论怎么刻意去隐藏,这类人往往都会在人群中被一眼揪出来。因为他们的面容、气质,以及明显是经受过训练的浑身腱子肉,都在向旁人诉说着“我很可靠”的信息。人们在看到他们之后,第一反应就是:他可能是警察、军人或是消防队员,在遇到危险时,或许就可以去拜托他。在当今这个男人逐渐向娇弱群体靠拢的时代,这样的硬汉是相当可靠的。
至少应欢是这么认为。
叶鹰和她一样,也是国土安全局超自然调查部的一名探员,他入行更早、经验更足,是应欢这支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中流砥柱式人物。他几乎具备着所有优秀警察应该有的素质,也曾经协助破获了不少超能力者方面的案子。在平日的生活中,叶鹰同样也是一位和蔼的前辈,虽然他只比应欢大4岁,却好像比她多活了四十年一样,在待人接物方面显示出足够的智慧,但每当触及到其底线时,他又不会向任何一方退让,而是执拗地坚持着自己的正义。
当然了,他既然被选进超自然调查部,本身自然也是有超能力的。
仿佛是为了衬托性格的硬派,其超能力也显得非常“坚硬”。只要叶鹰愿意,他便可以将身体任意位置附上一层纯黑色的“硬壳”,这种壳的密度几乎要超过目前为止的所有已知物质。能力发动之后,他的身体素质也会获得相应的提升,变成那种“奋力一撞可以撞翻大卡车”的级别。
“呼,呼……”见一路赶过来的应欢有些气急,叶鹰也不催她,只是慢慢地等她把气给喘上来。
“慢慢来,不赶这一会儿。”他和蔼地安慰道。
“那个……叶大哥,又出什么事了吗?”她下意识地将手机锁屏解开,这才意识到叶鹰已经把电话给挂了,于是再度锁上,“来任务啦?”
“……”叶鹰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用一种非常暧昧的眼光看着应欢,停了好一会才说道,“还把队长的照片存着当屏幕呢?”
“我!我没有……叶大哥,女孩子的手机屏幕不可以随便乱看的!而且这是任务啊,是任务的一部分哦!我和学长假装成学生潜伏在学校里,总要装的稍微像一点吧!这张照片纯粹是为了融入环境才拍的!你不要误会了啊咳咳咳咳……”应欢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气接不上来,又是一通咳嗽。
“任务就任务嘛,你这么紧张干什么?”叶鹰明知故问地调笑一句,随即正色道,“队长刚才发了一条指令过来,让我们去侦破一起尚未结案的恶性杀人事件,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走过去就行。我已经把事件梗概发给你了,咱们边看边走吧。”
应欢一听是队长(学长)的指示,顿时两眼冒光,喘也不喘了,掏出手机,打开链接就开始看起来。
几分钟过去,她的脸色变得一片铁青。
“叶大哥,这,这种事情……”
“能看懂吗?大致理解一下就是……”叶鹰一边走着,一边头也不回地解说道,“一位在这座城市比较有势力的富二代被人给杀了,因为他平时的作风比较……不检点,经常进出风月场所,沾惹了许多花花草草,同时也惹上不少仇家,弄不清楚到底是谁杀的。他的父亲是在过年前几天报的案,由于这位富二代在学校边上自己租房子住,一连几天都没有回家,当他父亲派人前去查看时,却只在他的房间里发现了一大滩早已干涸血迹,而其本人已经彻底失踪。经警方调查,其遇害的可能性非常大,而因为报警的不及时,尸体最后也没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大量流失。”
“失踪者的父亲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企业家,在痛失爱子之后,他便不断地向当地警方施压,让他们早日找出凶手,并施以严惩。可在各种证据都严重流失的糟糕情况下,就算警方将所有警力都用来调查这个案子,最后结案的时间也会被大大延长。而那位复仇心切的父亲,显然是等不了那么久了。政府机构不得已才委托了超自然调查部,上面考量一番之后,又把这个烂摊子交给了我们队长,而我们队长则是又一个电话,把它原封不动地交给了我俩。”他的声音从前方飘过来,好像某种具有威严的指引,“以我的能力……打打架还成,破案这种事情就干不来了。到时候就都看欢欢你的喽。”
“叶大哥,这些我都能看懂,但是……”应欢有些惊愕地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出来的信息,“上面说……他在失踪前还涉及一些和未成年少女侵害有关的案子,这是怎么回事?这也仅仅只是被称为‘寻花问柳’吗?”
“……”叶鹰沉默了一会儿,又转过身来,直视着应欢的眼睛说道,“那只是涉嫌,在调查后也没有有效的证据,最后还是将他无罪释放了。”
“如果真的无罪的话,这些东西又是怎么来的?”应欢的脸上明显闪过一丝不屑的神色,“这种人渣……如果有什么人把他给杀了,往大里说都算是替天行道呢。”
“欢欢,你必须要改掉这种用感情度量任务的习惯。”叶鹰严肃地说道,“如果他真的是被什么人杀死的,你难道就能说那个杀他的人是无罪的吗?犯罪者并没有好恶之分,他们杀了人,犯了法,理所应当被逮捕。并不存在‘坏人杀人就该枪毙,好人杀人就是迫不得已’这种说法,法律就像一根准绳,没有半点条件好讲。”
“这也是队长的意思。”见应欢稍微有些委屈地低下脑袋,叶鹰的语气不由地放缓了一点儿,“自从加入我们之后,你还从来没有执行过这种正儿八经的任务……也好让你体验一下人情冷暖。有时候,有些事情并不都是你想象中的那样。”
他亲昵地摸了摸女孩的头发,“总之,要是你良心实在过不去,就把这场案子当成是告慰一个死了儿子的父亲好了,这样可能还稍微好受点。”
两人在空旷的街道上走了大概十几分钟,便到了一处看上去颇为高档的住宅区。至少这里不会出现机动车乱停或者有人从楼上往下扔垃圾的事情,能出的起价钱住在这儿的人,多少都是要点儿面子的。虽然离真正的亿万富翁还差着点儿意思,但大家都极力装出一幅上流社会的优雅来,好像这样就能让本来就很宽裕的口袋再鼓一些。
而这位真正作用亿万的企业家,就住在小区的某间房子里,看不出比别人高贵多少。
推开门,应欢看到的并不是想象当中飞扬跋扈、蛮不讲理的骄纵老头,而是一个肌肉萎缩、眼神呆滞的古稀老人。报告上说他今年才刚到六十岁,可是看看这样子,应欢总觉得他已是时日无多。他和自己印象中的“企业家”似乎并不是一回事,反而和那种七老八十,又没有养老保险,整天坐在家里默默等死的可怜老人差不多。虽说这里的家具、装潢都很漂亮,但却完全抵挡不住老人身上浓郁的死气,这种死气让浑身都是朝气的应欢感到很不舒服。
当一个人生命的寄托消失后,活着和不活着也没有区别了。
见二人推门进来,老人干枯的眼睛里突然又迸发出几点火焰——那是复仇的温度,那是为至亲之人复仇的渴望!他僵直的身体一点一点从沙发上挺立起来,在两个黑衣保镖的帮助下,老人终于坐直身子,用好像指甲刮门板一样的可怖嗓音不断地喊道,“抓住他!抓住他!把他交给我!!”
他认定了自己的儿子已死,如果凶手落到他手里,必然会被施以应欢无法想象到的恐怖刑罚。
几位保镖见自家主人的精神状态又开始不对了,急忙将他架回里屋去。应欢看见他干瘦的双腿就像溺水一样蹬来蹬去,小小的眼睛里,充斥着一种淬毒的火焰。他以复仇的**作为柴,引燃了自己最后一丝留在世间的念想——找到那个杀人犯,然后千百倍地报复回来!
应欢的世界原本是一片阳光,直至今日,突然闯进来一双带着火苗的眼睛。
她永远都会记得这种眼神。
而与此同时,一个穿黑衣的保镖则是走上前来,将他们两人引出公寓,接上了车。见过雇主之后,侦探就必须要到现场去看看了,这是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