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8.第308章 划粥割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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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这几个使女说的话,秦琬驻足,目光在隐蔽处流连。陈妙会意,上前几步,打量四周,不消片刻便退了回来,小声回禀:“韦秀就在不远处。”
果然是说给他听的。
裴熙点评这两人的时候,便对秦琬说过,崔俊和韦秀皆是一表人才,为人处世一个玲珑圆润,一个温文内敛,无人不说他们好。但玲珑者未必有所底线,温文的也未必没有脾气。故他刻意将两人安排在同一天“找上门”,又想办法定好了先后,如今一看,竟是事事都不出他所料。
“这等手段……”秦琬冷哼一声,缓缓走上前去,使女们见她来了,连忙请安:“参见县主。”
秦琬知她们也是奉命行事,不欲多加为难,便道:“来者是客,岂可妄议旁人家事?道听途说,便能断定一人品行?长舌如此,实在不该,檀香,按苏家的规矩,这是怎么处置的?”
檀香应道:“回县主,罚俸三月,贬为三等。”
“行,按例吧!”
韦秀握紧的拳头复又松开,站在转角,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那些使女的话,一点错也没有,他归宗一事,终究……可她们……也确实是道听途说,不知真正内情。
他两岁的时候,在衙门做书吏的父亲便没了,书吏俸禄微薄,堪堪够一家人过活,办完丧事,手头就没什么积蓄了。韦母年轻,颇有几分颜色,又是孤儿寡母的,懒汉闲帮觊觎,街坊邻居眼神不对,族人呢,也多心怀不轨,想谋他家仅剩的宅子不说,还想谋韦母做个外宅,韦母带着他,活得实在艰难。好在运气不错,改嫁了一个姓段的乡绅,由于韦秀太小,没资格立户,便也跟着改了姓。
段乡绅性格忠厚老实,前期留下的两儿一女也不是不讲理的,韦母又温柔娴淑。两家人拼在一起过日子,虽有些隔阂,很快就消融了,故韦秀幼年的日子,着实不坏。
韦母再嫁,日子越过越好,本是一件喜事。可这世间总有那么一等人,见不得别人好的人,喜欢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拿人家的伤疤来说嘴。反反复复提及韦母再嫁,言下之意竟是她不给韦父守一辈子,便算不守妇道。韦秀从旁人口中得知了自己真正的身世,去问母亲,母亲垂泪,去问继父,继父宽厚,让他莫要计较旁人的闲言碎语。
按理说,这本是好事,可坏就坏在了韦秀的资质上——他若只是个普通人,即便读私塾,给先生的束脩也不用多少,将来做个小吏也好,做个私塾先生也罢,养家糊口,回馈家人,也就是积年的功夫。偏偏他天资惊人,段乡绅一看,觉得他不能被埋没,非要送他去名士那里读书,想尽一切办法,发动各种关系,找到了一户勋贵人家办的族学,凭着七拐八拐的远亲,好容易才进去。
勋贵人家的族学,束脩自是不菲的,不仅如此,光走路磨坏的鞋子就是一笔不小的消耗。段乡绅看见他披星戴月,早早等候进城,晚上又走十几里才能回家,晚上还要彻夜攻读,心下担忧,决定给他在长安赁一间宅子。
段乡绅的家境虽颇为殷实,可人丁也渐渐兴旺,韦秀一看,侄儿侄女们渐渐长大,姐姐的嫁妆也在攒,自己后头还有几个弟弟妹妹。再这样供他下去,便要短了其他人。虽说哥哥姐姐们都没有怨言,顶多是嫂子们私下说几句,可他心里愧疚啊!如此一来,他岂不是附着在段家身上的血蛭么?刚好,他年纪也渐渐大了,可以做一家之主,在官府立户。再说了,他父亲这一脉,只有他一个儿子,总不能绝了嗣吧?他便对继父提出,拿回姓氏,归了韦家,也好减轻段乡绅的负担。
他的心结,段乡绅是知道的,叹了一声,还是同意了,却令他好好读书,丁税由自己出。韦秀推拒许久,终是怕再次刺伤继父,含泪受了,却不肯再要任何别的资助。他这五六年求学,每日煮粟二升,待之冻结,将之划成若干块,和着几片野菜碎屑,便是一日的粮食了。也不是没有好心的同学,给他带些好东西改善伙食,他虽受了,却不动一丝,唯恐自己再入奢境,咽不下粗劣的饭食。
若不是韦母声泪俱下,段乡绅殷殷期盼,说“你若功成名就,咱们一家的日子也更好”,想到段家家境虽不错,却没有一个做官的可以庇护他们,韦秀也不会放下自尊,厚颜上苏家拜访。
苏家的冷待,韦秀自然看得出来——茶水一杯杯地奉上,奴仆们皆眼观鼻,鼻观心,硬生生坐了几个时辰,却没半个主事的人出来,哪怕只是将他们打发了都好,如今……又有这么一出,虽被秦琬解围,可他竟破天荒流露出几分胆怯。
士庶之别,有若天壤,他早有所感觉,却未想到勋贵之间的三六九等也这样分明。再听得“县主”,猜到为自己解围的是哪一位,想想对方的父亲在士林间的名声,被文人推崇和百姓推崇的程度,实在有些……怕被误解。毕竟他在段家长到十余岁再归宗的事情,虽被一些人推崇,却也被另一些人鄙夷。可无论后者怎么说,也没有谁拿他和赘婿做比较。
自古以来,赘婿就被人看不起,不仅要在妻子家吃住,还要改了妻子的姓氏,说得好听一点是吃软饭,说得不好听,活脱脱是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世间到底是男人当家做主,在绝大部分的人心里,女人是传宗接代用的,男人却要建功立业,方显本事,未免瞧不起这等“阴阳颠倒”之举。但凡有些心气的男人,都不愿做赘婿,一辈子抬不起头来。说韦秀和赘婿的所作所为一样,实在太侮辱人了一点。
正当他踌躇不前的时候,秦琬已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带着侍从,越过跪着的使女们,刚好要过这个转角。陈妙一个箭步冲上前,阻止众人行进的步伐,秦琬“愣了一下”,看了一眼韦秀,又回头看了看,明丽的面容上登时露出几分不屑,轻声说:“原是如此……”说罢,望着韦秀,问,“你可带了文章来?”
韦秀被她气势所慑,下意识地说:“带了——”话一出口,他就有些后悔,又带了几分尴尬。
“取来吧!”秦琬半点不含糊,很自然地伸出手,“给我看看。”
如他这般出身的人,家中自是优先供着男丁的,不说作践女子,也有几分轻视。在他们眼里,女人再怎么当家做主,也是管家理事,针凿纺织,伺弄庄稼,喂养鸡鸭很有一手,再加上性子干练泼辣,旁人不敢得罪。论起识文断字,那真是男人里都难找到一两个,遑论女子。故韦秀一开始竟有几分没反应过来,随即就笑自己是井底之蛙,不知天下之大——高门大户,哪里是他们这样的寒门比得了的呢?尤其是皇室……
自家孩子,每一个都能读书,这样的日子,多好啊!他也想让韦家人,让段家人,还有姐姐妹妹的孩子们过上不用下地耕作,有奴仆服侍,有机会读书,无需为生计发愁的日子!
正因为如此,韦秀压下心中的一两分别扭,将自己的文章呈给秦琬。
秦琬浏览了一遍韦秀的文章,发现他文采不凡,更重要的是,务实。他的几篇文章,或提均田,或提盐政,或提江南,虽因眼界和见识之故,仍有几分生疏稚嫩,却可见其风采。
这样的人才,难怪入了裴熙的眼,就是……韦秀此人,似乎对周礼很是推崇……
秦琬挑了挑眉,将文章收起,递给韦秀:“时候也不算早了,你们母子且在这儿住一日,明日管事会带着我的口信,领你们去晋王府。”
韦秀想要道谢,秦琬挥了挥手:“只是带个口信,能不能留下得看你。”说罢,似乎有些兴致缺缺,“阿妙,回去了。”
陈妙看了一眼韦秀,待回到房中,才小声说:“此人可用,但——也未必不是障碍。”太重视“礼”,又是这样的出身,对皇长子登基自然是拥护的,但对秦琬的志向……不利,大大的不利。
“莫鸾为了不和他搭上关系,都用这种手段羞辱他了,这人啊,必定是反对魏王发疯的先锋。”秦琬叹道,“有理想,有志气,也有骨气,才华还很出众,朝廷正需要这样的人才。若就任地方,必能造福一方百姓。”
陈妙一想,觉得也是——秦恪一旦登基,秦琬理所当然地掌权,依眼下的情形看,这一天也不会太久了。至于韦秀,寒门出身,至今还是白身,连科举的资格都拿不到。哪怕入了皇长子的眼又如何,只要他不在长安,麻烦就能小很多。
“旭之眼光一向毒。”秦琬轻轻笑了起来,“咱们的莫夫人,对韦秀这样不客气,但对崔俊母子,可是热络备至啊!”
听见这几个使女说的话,秦琬驻足,目光在隐蔽处流连。陈妙会意,上前几步,打量四周,不消片刻便退了回来,小声回禀:“韦秀就在不远处。”
果然是说给他听的。
裴熙点评这两人的时候,便对秦琬说过,崔俊和韦秀皆是一表人才,为人处世一个玲珑圆润,一个温文内敛,无人不说他们好。但玲珑者未必有所底线,温文的也未必没有脾气。故他刻意将两人安排在同一天“找上门”,又想办法定好了先后,如今一看,竟是事事都不出他所料。
“这等手段……”秦琬冷哼一声,缓缓走上前去,使女们见她来了,连忙请安:“参见县主。”
秦琬知她们也是奉命行事,不欲多加为难,便道:“来者是客,岂可妄议旁人家事?道听途说,便能断定一人品行?长舌如此,实在不该,檀香,按苏家的规矩,这是怎么处置的?”
檀香应道:“回县主,罚俸三月,贬为三等。”
“行,按例吧!”
韦秀握紧的拳头复又松开,站在转角,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那些使女的话,一点错也没有,他归宗一事,终究……可她们……也确实是道听途说,不知真正内情。
他两岁的时候,在衙门做书吏的父亲便没了,书吏俸禄微薄,堪堪够一家人过活,办完丧事,手头就没什么积蓄了。韦母年轻,颇有几分颜色,又是孤儿寡母的,懒汉闲帮觊觎,街坊邻居眼神不对,族人呢,也多心怀不轨,想谋他家仅剩的宅子不说,还想谋韦母做个外宅,韦母带着他,活得实在艰难。好在运气不错,改嫁了一个姓段的乡绅,由于韦秀太小,没资格立户,便也跟着改了姓。
段乡绅性格忠厚老实,前期留下的两儿一女也不是不讲理的,韦母又温柔娴淑。两家人拼在一起过日子,虽有些隔阂,很快就消融了,故韦秀幼年的日子,着实不坏。
韦母再嫁,日子越过越好,本是一件喜事。可这世间总有那么一等人,见不得别人好的人,喜欢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拿人家的伤疤来说嘴。反反复复提及韦母再嫁,言下之意竟是她不给韦父守一辈子,便算不守妇道。韦秀从旁人口中得知了自己真正的身世,去问母亲,母亲垂泪,去问继父,继父宽厚,让他莫要计较旁人的闲言碎语。
按理说,这本是好事,可坏就坏在了韦秀的资质上——他若只是个普通人,即便读私塾,给先生的束脩也不用多少,将来做个小吏也好,做个私塾先生也罢,养家糊口,回馈家人,也就是积年的功夫。偏偏他天资惊人,段乡绅一看,觉得他不能被埋没,非要送他去名士那里读书,想尽一切办法,发动各种关系,找到了一户勋贵人家办的族学,凭着七拐八拐的远亲,好容易才进去。
勋贵人家的族学,束脩自是不菲的,不仅如此,光走路磨坏的鞋子就是一笔不小的消耗。段乡绅看见他披星戴月,早早等候进城,晚上又走十几里才能回家,晚上还要彻夜攻读,心下担忧,决定给他在长安赁一间宅子。
段乡绅的家境虽颇为殷实,可人丁也渐渐兴旺,韦秀一看,侄儿侄女们渐渐长大,姐姐的嫁妆也在攒,自己后头还有几个弟弟妹妹。再这样供他下去,便要短了其他人。虽说哥哥姐姐们都没有怨言,顶多是嫂子们私下说几句,可他心里愧疚啊!如此一来,他岂不是附着在段家身上的血蛭么?刚好,他年纪也渐渐大了,可以做一家之主,在官府立户。再说了,他父亲这一脉,只有他一个儿子,总不能绝了嗣吧?他便对继父提出,拿回姓氏,归了韦家,也好减轻段乡绅的负担。
他的心结,段乡绅是知道的,叹了一声,还是同意了,却令他好好读书,丁税由自己出。韦秀推拒许久,终是怕再次刺伤继父,含泪受了,却不肯再要任何别的资助。他这五六年求学,每日煮粟二升,待之冻结,将之划成若干块,和着几片野菜碎屑,便是一日的粮食了。也不是没有好心的同学,给他带些好东西改善伙食,他虽受了,却不动一丝,唯恐自己再入奢境,咽不下粗劣的饭食。
若不是韦母声泪俱下,段乡绅殷殷期盼,说“你若功成名就,咱们一家的日子也更好”,想到段家家境虽不错,却没有一个做官的可以庇护他们,韦秀也不会放下自尊,厚颜上苏家拜访。
苏家的冷待,韦秀自然看得出来——茶水一杯杯地奉上,奴仆们皆眼观鼻,鼻观心,硬生生坐了几个时辰,却没半个主事的人出来,哪怕只是将他们打发了都好,如今……又有这么一出,虽被秦琬解围,可他竟破天荒流露出几分胆怯。
士庶之别,有若天壤,他早有所感觉,却未想到勋贵之间的三六九等也这样分明。再听得“县主”,猜到为自己解围的是哪一位,想想对方的父亲在士林间的名声,被文人推崇和百姓推崇的程度,实在有些……怕被误解。毕竟他在段家长到十余岁再归宗的事情,虽被一些人推崇,却也被另一些人鄙夷。可无论后者怎么说,也没有谁拿他和赘婿做比较。
自古以来,赘婿就被人看不起,不仅要在妻子家吃住,还要改了妻子的姓氏,说得好听一点是吃软饭,说得不好听,活脱脱是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世间到底是男人当家做主,在绝大部分的人心里,女人是传宗接代用的,男人却要建功立业,方显本事,未免瞧不起这等“阴阳颠倒”之举。但凡有些心气的男人,都不愿做赘婿,一辈子抬不起头来。说韦秀和赘婿的所作所为一样,实在太侮辱人了一点。
正当他踌躇不前的时候,秦琬已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带着侍从,越过跪着的使女们,刚好要过这个转角。陈妙一个箭步冲上前,阻止众人行进的步伐,秦琬“愣了一下”,看了一眼韦秀,又回头看了看,明丽的面容上登时露出几分不屑,轻声说:“原是如此……”说罢,望着韦秀,问,“你可带了文章来?”
韦秀被她气势所慑,下意识地说:“带了——”话一出口,他就有些后悔,又带了几分尴尬。
“取来吧!”秦琬半点不含糊,很自然地伸出手,“给我看看。”
如他这般出身的人,家中自是优先供着男丁的,不说作践女子,也有几分轻视。在他们眼里,女人再怎么当家做主,也是管家理事,针凿纺织,伺弄庄稼,喂养鸡鸭很有一手,再加上性子干练泼辣,旁人不敢得罪。论起识文断字,那真是男人里都难找到一两个,遑论女子。故韦秀一开始竟有几分没反应过来,随即就笑自己是井底之蛙,不知天下之大——高门大户,哪里是他们这样的寒门比得了的呢?尤其是皇室……
自家孩子,每一个都能读书,这样的日子,多好啊!他也想让韦家人,让段家人,还有姐姐妹妹的孩子们过上不用下地耕作,有奴仆服侍,有机会读书,无需为生计发愁的日子!
正因为如此,韦秀压下心中的一两分别扭,将自己的文章呈给秦琬。
秦琬浏览了一遍韦秀的文章,发现他文采不凡,更重要的是,务实。他的几篇文章,或提均田,或提盐政,或提江南,虽因眼界和见识之故,仍有几分生疏稚嫩,却可见其风采。
这样的人才,难怪入了裴熙的眼,就是……韦秀此人,似乎对周礼很是推崇……
秦琬挑了挑眉,将文章收起,递给韦秀:“时候也不算早了,你们母子且在这儿住一日,明日管事会带着我的口信,领你们去晋王府。”
韦秀想要道谢,秦琬挥了挥手:“只是带个口信,能不能留下得看你。”说罢,似乎有些兴致缺缺,“阿妙,回去了。”
陈妙看了一眼韦秀,待回到房中,才小声说:“此人可用,但——也未必不是障碍。”太重视“礼”,又是这样的出身,对皇长子登基自然是拥护的,但对秦琬的志向……不利,大大的不利。
“莫鸾为了不和他搭上关系,都用这种手段羞辱他了,这人啊,必定是反对魏王发疯的先锋。”秦琬叹道,“有理想,有志气,也有骨气,才华还很出众,朝廷正需要这样的人才。若就任地方,必能造福一方百姓。”
陈妙一想,觉得也是——秦恪一旦登基,秦琬理所当然地掌权,依眼下的情形看,这一天也不会太久了。至于韦秀,寒门出身,至今还是白身,连科举的资格都拿不到。哪怕入了皇长子的眼又如何,只要他不在长安,麻烦就能小很多。
“旭之眼光一向毒。”秦琬轻轻笑了起来,“咱们的莫夫人,对韦秀这样不客气,但对崔俊母子,可是热络备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