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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第274章 生死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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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迫感再一次逼近,在面对着武装到牙齿的神秘佣兵,他们的装备差的不是一个等级,在拥有压倒性优势的面前,云天的大脑还在不断的计算着。

    他在努力的回忆,刚才那一瞬间的枪声,以此来判断出对方所使用的枪械以及距离,这对于对付狙击手来说,可是相当的重要,只有彻底的了解对手,才有机会消灭他。

    三百米、两百米、一百米,对方正在从山坡下一点点的向着山坡上移动着,两挺机枪一直火力压制着牛博宇他们,而另一个人端着自动步枪的时候,另一只手已经摸向了腰间,美制M26A2式手雷已经被拔掉了保险。

    虽然云天有掩体,但是对于弧线攻击的手雷却防不胜防,投掷距离在四十米的手雷,可以轻易的炸掉掩体后的人员,而覆盖范围在十五米半径的弹片,绝对是致死的绝佳武器。

    所以,在身后狙击枪的掩护下,他已经逐步的向着云天的方向摸了过来,作为首要击杀目标,他不会让云天有机会逃掉,即便是他跃出掩体躲过了手雷的袭击,但是远处的狙击枪,也将成为终结他生命的利器。

    对于这次的任务,几个人都是自信满满,占据主动的他们,可以说是蔑视眼前所谓的精锐,邪魂也完全不明白,自己的哥哥怎么会死在这样一个毛头小子的面前。

    终于,云天睁开了眼睛,从始至终那个狙击枪声在没有响起过,那么很显然,他是一直都在瞄准自己,而经过仔细的辨认,他确定,已经有人向着自己摸了过来。

    虽然声音很小,可以说是并没有发出什么声音,但是敏锐的第六感却赋予了云天另一种感受战场的能力,那就是来自于感知的威胁性。

    轻轻的把自己的战术马甲脱了下来,拿在手中,自己必须要躲过那个狙击手的致命一击,才会有反击的机会,而他现在所要做的,就是骗狙击手开枪。

    终于那个手持M4卡宾枪的佣兵,已经爬到了距离云天掩体三十米的位置,放下枪口,右手接过已经扯掉保险的手雷,这个距离他可以百分之百的精准投放到那个掩体之中。

    可就在这时,突然一个黑影从巨石后射了出来,而伴随着黑影的射出,一声枪响也传了过来,而那个黑影,此时已经被射掉落在一旁。

    这是一件衣服,也是云天刚刚脱下的外衣,包裹着战术马甲加以负重,让它足以投出十多米外,而被子弹贯穿后,更是被打出了十多米远才落在地上。

    TAC-50狙击枪的初速是850米每秒,是音速的两倍还多,而在距离一千三百米,子弹飞行需要一点五秒,而狙击手从锁定到击发,也需要零点五秒左右。

    那么也就是说,从他看到物体到确认射击,最后到子弹射中,这个过程最少需要两秒钟。

    所以,他现在一见到任何移动目标,都会本能的射击,这也是天龙曾经和云天说起过的。

    别以为随便抛出一个物体就可以吸引狙击手,首先这个目标要在他能射中,并且还不能彻底辨识之间。

    如果太快,一闪即逝,对方根本没有反应过来,而若是太慢,对方清楚辨识后,就不会上当,所以这个诱饵抛出的时机以及方向,都是非常重要的。

    就在枪声还没有传来的瞬间,看着自己的诱饵成功,云天已经射出了掩体,手中两把冲锋枪,同时呼啸着射出了子弹,而目标就是已经来到他面前的那个佣兵。

    突然的变故,让他一愣,再想捡枪已经来不及了,可就在这时,他的手腕已经中弹,那原本准备抛出的手雷,因为疼痛而掉落在地上。

    趴在那里的他一声惨叫,等到再想翻身逃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手雷炸裂的威力,顿时将他整个人炸飞出去五六米远,倒在地上七孔流血而死。

    身上的防弹衣虽然挡住了大部分碎片,但是那引爆所产生的冲击波,才是他致死的原因,活活被震的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会死在自己的手雷之下,不过云天此时没有任何的犹豫,已经向着旁边的掩体扑了过去。

    一声枪响伴随着血花四溅,左侧小腿躲闪不及,被子弹擦中,鲜血喷涌间,云天已经再一次隐藏在了掩体之后,如果刚才再慢那怕零点一秒,他恐怕也已经变成了尸体。

    这个狙击手果然厉害,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已经再一次上弹、瞄准、击发,这么强悍的对手到底是谁,他又为什么会伏击他们,而且很显然,这些家伙的目标就是自己。

    看到自己的战友被云天干掉,两个机枪手立刻分配,一个开始向着云天压了过来,那强大的火力,压制的他们不能动弹,而隐藏在远处的狙击手,也是他们致命的威胁。

    对方的火力太强,而且枪法精准,就凭着只有一百五十米有效射程的冲锋枪,根本无法和对方匹敌。

    另一边,虽然拿到了那伙暴徒的几把破枪,不过那弹药很快就消耗光了,四个人靠在为数不多的掩体后,地形上他们也不占优势。

    一旦对方再一次压制上来,他们恐怕毫无机会,身上穿着的防弹衣可以轻松抵消他们手中的冲锋枪射击,训练有素的射击,恐怕不会给他们第二次机会,虽然此时四个人都很想冲上去拼命,但是现在他们连拼命的资格都没有。

    “撤退!”就在这时,云天的声音从耳机里传来,而当听到这个命令的时候,牛博宇都不敢相信这是云天说出来的话。

    “我不走,我要给夜枭报仇!”牛博宇此时双眼血红,紧咬着牙关的他脸上更是一副怒容,现在夜枭尸骨未寒,他们就这么撤退,这对得起他吗。

    “这是命令!”下达这个命令,云天比谁都难受,但是留下来他们根本无法和对方匹敌,武器装备的劣势让他们根本无法还击,所以要活下去,他们只有先撤退。

    “我不走,我要杀了他们!”牛博宇的眼泪已经流了下来,看着那一动不动的夜枭,他并没有云天的冷静。

    这也难怪,自从他进入到天狼特战大队开始,夜枭、熊猫一直都在帮助他,还记得刚开始的单独特训,夜枭整天在身后开枪,到最后还放狗咬自己屁股。

    虽然当时都恨死他了,可是现在回头看看,如果不是他们的帮助,自己怎么可能留在天狼特战大队呢。

    伴随着那艰苦的训练,夜枭对于牛博宇的帮助总是让他感动,这份深深的战友情永远都铭刻在他的心中,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战友,他才能够有今天的成就。

    “啪!”可就在牛博宇好似疯了一样要冲出去玩命的时候,一个响亮的嘴巴直接让他愣住了,而动手的人,正是在他旁边的熊猫。

    “你以为队长下这个命令他不心痛嘛?你以为我就不想为他报仇吗?别以为就你有人性,但是如果我们死了,他的牺牲不就白费了嘛,活下去,才有机会给他复仇。”

    熊猫说这番话的时候,眼泪也已经流了出来,几年的生死兄弟,他和夜枭的关系最好,现在阴阳相隔他比谁都心疼。

    但是心如刀绞的他,更加明白,他们现在冲出去,只有平添伤亡,所以他要留着这条命,给夜枭报仇,他要亲手毙了这些可恶的家伙。

    “可是夜枭的尸体?”唐曦看着夜枭的尸体,他所倒下的位置距离两边都足有十多米远,如果去拉他的尸体,那绝对会被手持机枪的两个人击中,可如果把他的尸体留下来的话,这是他们说什么都无法接受的。

    “牛博宇,副局长给我们的那瓶酒你还带着吗?”就在这时,云天的声音传了过来,那瓶酒是在他们出发的时候,副局长留给他们的,说是山里太冷,喝酒驱寒,但是有任务在身的他们,又怎么可能喝呢,于是一直都放在牛博宇的背包之中。

    “在!”云天的话,让牛博宇急忙从背包里翻出了那瓶一斤装的高度白酒。

    两个佣兵还在不断的逼近,对方的武器他们根本不放在眼中,只是要小心别被击中头部就行,而只要他们敢露头,那么狙击枪不干死他们,他们手中的机枪也不会放过他们。

    突然,一个物体已经向着他们扔了过来,在空中划出弧线的酒瓶让他们本能的抬起了枪口,子弹呼啸间,直接射穿了那半空中的酒瓶,可那满满一瓶的烈酒,在被子弹击中的瞬间,就开始燃烧了起来。

    这瓶烈酒可不是一般市场上的白酒,而是当地一种叫做原酒的酒头,酒精度达到72度的老白干,喝上一口可是火烧火燎的,所以在被子弹打碎后散落一地,立刻引起熊熊烈火。

    眼前一片干枯的植被成为了非常好的燃体,一阵突如其来的烈火,让刚刚摸上来的两个人急忙后退,生怕对方趁着眼前的烈火而突然袭击,也借着这个机会,云天向着夜枭的尸体扑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