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名侦探重出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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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域,珀歌特丽城。
格拉斯怀里的温度流逝,曾经拥有过的一切都化作光点消散在空中,只有一枚银光闪闪的素面空间指环落在地上。他拾起指环套在自己无名指上,低头轻吻了戒面一下,缓缓起身看向三位神祗:“回拜萨城吧,白已经在那里等着我们了。”
他的态度如此平静坚定,也没人会煞风景地说他幻听了,太阳神便收回神力,抓过玛门来准备离开。格拉斯沉默地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将要离开时,脚下忽然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
低头看去,那被他踩住的却是一本不知道什么时候落下的书,薄薄地,包了一层小牛皮纸的书皮。剥下书皮就露出漆黑的封面,印着七个漆金大字“龙套的自我修养”。
在理解这个标题之前,格拉斯便发现这本书的封皮和大小都略有些眼熟——并不是特别熟,但肯定看到过一两次。他脑中闪过半个书身从雪白的袖底露出,上面搭着几只纤秀手指的场景。初记起这景象时他本以为是看过白拿着这本书,但仔细追忆下去,越来越全面的场景浮现脑中,他终于想起来,他是曾经在老爷爷袖子里看到过这本书。
白留下的东西里,为什么会有老爷爷的书?
难道刚才老爷爷就在他们身边,是他把白带走了,所以白才会告诉他们自己回到了出生的地方?格拉斯反复回忆着自己见到这本书时的场景,连那只拿书的手也清晰无比地记了起来,手指的长短、形状无不在眼前纤毫毕现,然后他赫然发现了一个事实——老爷爷的手和白的手的确是一模一样。
同样的雪白纤长,手指长短、指甲下端的高度和弧度几乎都没曲别。只是老爷爷后几次出现时白都已经死去,他才没多想过,可是反过来想的话,白死后就连霍桑都感觉不到他灵魂的存在,老爷爷却会出现在他面前,而且别人都无法看到……
如果他活着的时候能改变自己的容貌,死后或许也能?还有一点他始终未曾深究的——老爷爷第一次出现时,那张脸和初次被他撞见的湖中仙女是一样惊悚诡异的。后来老爷爷变得顺眼了,白所扮演的魔教教主也完全像另外一个正常人,害他好久没能认出来了。
他越想越觉得贴近真相,心像是被一双手稳稳地安放回原位,血流温暖而活泼地流过全身,让他整个人都复苏过来。
就算失去了头生子也没关系,只要他们两个人还在,都能够好好的,以后他们还会有很多孩子,很长的岁月,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
他握着书回头笑道:“我们走吧,白被老爷爷送回家了,他真的没事。”
霍桑也安心了,难得地分了一丝关注给他,看着他的手问道:“你手里那本书给我看看,我记得白以前常常躲在房间里偷看一本书,而且不让我看见,就是这么本包了书皮的小册子。”
格拉斯若有所思地把书递给了他,霍桑翻开看了看,确定道:“就是那本书。刚才白手里什么也没拿着,他消失之后衣服都没了,这本书却落下来了,看来不是本普通的书。”
的确不普通,或许也是跟着他的灵魂从另一个世界来的吧。
格拉斯把这个秘密咽到了肚子里,低下头摩挲着小册子,专心老爷爷每次出现的细节,神色不知不觉越发严肃。
阿苏尔带着妹妹收拾好这座大厅里的魔族,用光明之力瓦解了布拉德公爵那座抽取生命的魔法阵,最后放松地伸了个懒腰,笑得阳光灿烂:“终于能离开这地方了,又知道了神眷者还活着,真是值得高兴啊。”
高兴之余,他就盘算着回了地表世界之后让白做一顿正式的祭礼,请诸神上门见证阿苏尔找到了血裔后代,顺便也用美食安慰这些日子受伤的心灵。霍桑是个慷慨大度的神祗,当场拍板决定借出厨子,并且果断要求:“这场宴会还是开在我的神域吧,让他们带着礼物来吃,吃完之后就赐予白神职。我实在受不了明知他死去,等着他的英灵回归神域却总是等不到的日子了。”
太阳神本想反对,但转念一想,神眷者已经是他儿媳妇了,哪怕现在算是农神手下的次级神,结婚之后还是要跟丈夫住在一起,也就回心转意,答应了霍桑的要求。阿丽安娜本来就跟这两个神眷者没什么关系,能蹭一顿是一顿,自然只有赞成的份。
三人敲定之后,就把要回神域办酒席的好消息告诉了格拉斯。
然而格拉斯竟不肯答应。
回到玛门的城堡里,众神都准备直接传送回大陆正面,格拉斯却表示,他暂时不会回去。
他抱着那本小册子,简直一刻都不肯撒手,十分坚定地要求留下来。三位神祗都没法理解他为什么不走,格拉斯也不多解释,只抓着一件事不放:“白希望我能为他征服魔域,现在就差一点就能完成了,请你们先回去找到他,等我为他统一魔域,铸好皇冠,我会让玛门打开通道,送我回去找他的。”
他只能说到这一步,更深的原因却是无法向别人解释。
他记起白之前死去那两次,老爷爷复活他的时候,都会要求他做某件事:第一次让他和白分手并杀了魔物为他报仇;第二次是找到他的尸体;第三次则是在白临终前,用尽全力让他吸收魔神的骨骸,也是在那之后才让他杀死自己。所以格拉斯心下猜测——白死后的确可以复活,却不是毫无代价的,而是需要一件事情做交换。
如果白就是老爷爷本人的话,那么他临终那个要求,就是为了自己的复活作准备。而吸收魔骸这件事却是在他进入魔域之后就开始准备,那么与魔骸同时并行的那件事,事不是也和白复活有关?
这件事没有完成,白的复活会不会有什么缺憾?毕竟之前的每一次,他都是那么简简单单地死而复生,这回却是在他们面前散为光点,还不知道现在身在何方……
他身为人类,也不能像神祗那样动念之间就在大陆上随意移动,与其急匆匆地回拜萨城找人,倒不如把这件事交托给霍桑,自己为白消除复活的后患更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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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在魔域耽搁的时候,白已经进了砂之神殿,并在另一位神眷者的帮助下准备召唤农神的飨宴。
那天他和姑母相认之后,姑母就带他去见了自己的丈夫和婆婆,请他们帮忙把白送进神殿。
为免其他人知道白这个天生的光明圣子的身份,姑母硬是让他继续打扮成女孩,还找了罐化妆用的黑油涂在他脸上和手上。这种油能让他的皮肤呈现一种柔和的小麦色,阳光照耀下更闪着动人的光泽,涂完之后看起来完全就是个砂漠原住民的女儿。
白兰地姑父是个高大健壮的传统战士,坐在房间里时腰间也不离长刀,左手捻着下巴,杀气腾腾地看着他:“你打算杀了那些包围神殿的士兵,闯进神殿吗进行祭祀吗?我们家族有四十七个战士,也可以试着闯一次……”
亲家奶奶伸出拐杖在儿子头上狠狠敲了一记,托着烟袋慈爱地对白说:“您既然是尊贵的神眷者,又是为了唤回农神对我们的眷顾,这件事我们就不能不管。我倒是有个法子让您混进去,只不过要委屈您装作下人……”
他装成湖中仙女给格拉斯干过小半年的家政呢,装个下人什么的,白表示毫无压力。姑妈的婆婆大人看他不计较身份,也就放开胸怀说道:“砂之神殿虽然被封了,可里面的神官还要吃喝,守卫们也要吃喝,我们家可以安排您装成送食物的仆人混进殿里,但那之后您秒要靠自己在那里生活下去,可以吗?”
当然可以。而且他也很想进去看看农神口中那位有文化的神眷者,其实只要格拉斯他们从魔域出来,由那位神眷者祝祷时告知霍桑他来到了砂之神殿,霍桑应当也会立刻趟过来,还比他每天做大餐来得环保经济呢。
他果断地答应下来,立刻开始准备神宴所需的食材。
如今的桑德康翠失去了农神的庇护,各种农林牧副渔产品长得都比不了从前,甚至因为天气严热,许多在神力灌溉下长得极好的农作物都绝收了,只有适合热带生活的蔬果和谷类还能买到差不多的。
白挑挑拣拣地买了几样耐旱的茎菜,准备得更多的却是各种肉,姑妈家的几个表哥表弟都被支出来帮“拜萨来的表妹”宰杀猪羊。他们并不知道白的真正身份,一个个都当这位美貌的表妹是要嫁到自己家来的,干起活来那叫一个争先恐后热火朝天,短短一下午的工夫就宰了两头牛、十头羊、一口猪和一堆鸡鸭鹅雁之类。
唯有姑妈在旁边忧心忡忡,拉着他问道:“这些并不是神官亲手种的菜、养的畜禽,霍桑会不会嫌不够虔诚,不接受你的祭品?”
白摇了摇头,格外真诚地看着她的眼睛保证道:“只要是我做的,霍桑什么都会吃,山里打来的野兽都没事。”
为了安慰姑妈的神经,晚上他就做了一桌筵席。虽然厨具并不顺手,调料也不像在魔教时那么丰富,但他的烹调手法和火候就足以甩姑妈家的厨子几条街,吃得所有人都满嘴油光,撑得腰带发紧都还撂不下刀叉。
姑妈一改白天的担忧,欣喜地说道:“农神一定会看到你的虔诚的,我在王都生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没吃过比这更好的东西呢,任何一个神殿的祭神宴都比不上这桌菜。”
神筵的菜品和菜单都准备好时,白兰地姑父也给白安排了一个可以进入砂之神殿的身份——他化妆成送牛奶的平民少女,在头发里藏了空间指环,外面裹了厚厚的缠头巾,顶着比自己的头大几倍的两耳陶罐,混在送菜的队伍中悄悄进了神殿。
魔域,珀歌特丽城。
格拉斯怀里的温度流逝,曾经拥有过的一切都化作光点消散在空中,只有一枚银光闪闪的素面空间指环落在地上。他拾起指环套在自己无名指上,低头轻吻了戒面一下,缓缓起身看向三位神祗:“回拜萨城吧,白已经在那里等着我们了。”
他的态度如此平静坚定,也没人会煞风景地说他幻听了,太阳神便收回神力,抓过玛门来准备离开。格拉斯沉默地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将要离开时,脚下忽然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
低头看去,那被他踩住的却是一本不知道什么时候落下的书,薄薄地,包了一层小牛皮纸的书皮。剥下书皮就露出漆黑的封面,印着七个漆金大字“龙套的自我修养”。
在理解这个标题之前,格拉斯便发现这本书的封皮和大小都略有些眼熟——并不是特别熟,但肯定看到过一两次。他脑中闪过半个书身从雪白的袖底露出,上面搭着几只纤秀手指的场景。初记起这景象时他本以为是看过白拿着这本书,但仔细追忆下去,越来越全面的场景浮现脑中,他终于想起来,他是曾经在老爷爷袖子里看到过这本书。
白留下的东西里,为什么会有老爷爷的书?
难道刚才老爷爷就在他们身边,是他把白带走了,所以白才会告诉他们自己回到了出生的地方?格拉斯反复回忆着自己见到这本书时的场景,连那只拿书的手也清晰无比地记了起来,手指的长短、形状无不在眼前纤毫毕现,然后他赫然发现了一个事实——老爷爷的手和白的手的确是一模一样。
同样的雪白纤长,手指长短、指甲下端的高度和弧度几乎都没曲别。只是老爷爷后几次出现时白都已经死去,他才没多想过,可是反过来想的话,白死后就连霍桑都感觉不到他灵魂的存在,老爷爷却会出现在他面前,而且别人都无法看到……
如果他活着的时候能改变自己的容貌,死后或许也能?还有一点他始终未曾深究的——老爷爷第一次出现时,那张脸和初次被他撞见的湖中仙女是一样惊悚诡异的。后来老爷爷变得顺眼了,白所扮演的魔教教主也完全像另外一个正常人,害他好久没能认出来了。
他越想越觉得贴近真相,心像是被一双手稳稳地安放回原位,血流温暖而活泼地流过全身,让他整个人都复苏过来。
就算失去了头生子也没关系,只要他们两个人还在,都能够好好的,以后他们还会有很多孩子,很长的岁月,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
他握着书回头笑道:“我们走吧,白被老爷爷送回家了,他真的没事。”
霍桑也安心了,难得地分了一丝关注给他,看着他的手问道:“你手里那本书给我看看,我记得白以前常常躲在房间里偷看一本书,而且不让我看见,就是这么本包了书皮的小册子。”
格拉斯若有所思地把书递给了他,霍桑翻开看了看,确定道:“就是那本书。刚才白手里什么也没拿着,他消失之后衣服都没了,这本书却落下来了,看来不是本普通的书。”
的确不普通,或许也是跟着他的灵魂从另一个世界来的吧。
格拉斯把这个秘密咽到了肚子里,低下头摩挲着小册子,专心老爷爷每次出现的细节,神色不知不觉越发严肃。
阿苏尔带着妹妹收拾好这座大厅里的魔族,用光明之力瓦解了布拉德公爵那座抽取生命的魔法阵,最后放松地伸了个懒腰,笑得阳光灿烂:“终于能离开这地方了,又知道了神眷者还活着,真是值得高兴啊。”
高兴之余,他就盘算着回了地表世界之后让白做一顿正式的祭礼,请诸神上门见证阿苏尔找到了血裔后代,顺便也用美食安慰这些日子受伤的心灵。霍桑是个慷慨大度的神祗,当场拍板决定借出厨子,并且果断要求:“这场宴会还是开在我的神域吧,让他们带着礼物来吃,吃完之后就赐予白神职。我实在受不了明知他死去,等着他的英灵回归神域却总是等不到的日子了。”
太阳神本想反对,但转念一想,神眷者已经是他儿媳妇了,哪怕现在算是农神手下的次级神,结婚之后还是要跟丈夫住在一起,也就回心转意,答应了霍桑的要求。阿丽安娜本来就跟这两个神眷者没什么关系,能蹭一顿是一顿,自然只有赞成的份。
三人敲定之后,就把要回神域办酒席的好消息告诉了格拉斯。
然而格拉斯竟不肯答应。
回到玛门的城堡里,众神都准备直接传送回大陆正面,格拉斯却表示,他暂时不会回去。
他抱着那本小册子,简直一刻都不肯撒手,十分坚定地要求留下来。三位神祗都没法理解他为什么不走,格拉斯也不多解释,只抓着一件事不放:“白希望我能为他征服魔域,现在就差一点就能完成了,请你们先回去找到他,等我为他统一魔域,铸好皇冠,我会让玛门打开通道,送我回去找他的。”
他只能说到这一步,更深的原因却是无法向别人解释。
他记起白之前死去那两次,老爷爷复活他的时候,都会要求他做某件事:第一次让他和白分手并杀了魔物为他报仇;第二次是找到他的尸体;第三次则是在白临终前,用尽全力让他吸收魔神的骨骸,也是在那之后才让他杀死自己。所以格拉斯心下猜测——白死后的确可以复活,却不是毫无代价的,而是需要一件事情做交换。
如果白就是老爷爷本人的话,那么他临终那个要求,就是为了自己的复活作准备。而吸收魔骸这件事却是在他进入魔域之后就开始准备,那么与魔骸同时并行的那件事,事不是也和白复活有关?
这件事没有完成,白的复活会不会有什么缺憾?毕竟之前的每一次,他都是那么简简单单地死而复生,这回却是在他们面前散为光点,还不知道现在身在何方……
他身为人类,也不能像神祗那样动念之间就在大陆上随意移动,与其急匆匆地回拜萨城找人,倒不如把这件事交托给霍桑,自己为白消除复活的后患更要紧。
===================================
四人在魔域耽搁的时候,白已经进了砂之神殿,并在另一位神眷者的帮助下准备召唤农神的飨宴。
那天他和姑母相认之后,姑母就带他去见了自己的丈夫和婆婆,请他们帮忙把白送进神殿。
为免其他人知道白这个天生的光明圣子的身份,姑母硬是让他继续打扮成女孩,还找了罐化妆用的黑油涂在他脸上和手上。这种油能让他的皮肤呈现一种柔和的小麦色,阳光照耀下更闪着动人的光泽,涂完之后看起来完全就是个砂漠原住民的女儿。
白兰地姑父是个高大健壮的传统战士,坐在房间里时腰间也不离长刀,左手捻着下巴,杀气腾腾地看着他:“你打算杀了那些包围神殿的士兵,闯进神殿吗进行祭祀吗?我们家族有四十七个战士,也可以试着闯一次……”
亲家奶奶伸出拐杖在儿子头上狠狠敲了一记,托着烟袋慈爱地对白说:“您既然是尊贵的神眷者,又是为了唤回农神对我们的眷顾,这件事我们就不能不管。我倒是有个法子让您混进去,只不过要委屈您装作下人……”
他装成湖中仙女给格拉斯干过小半年的家政呢,装个下人什么的,白表示毫无压力。姑妈的婆婆大人看他不计较身份,也就放开胸怀说道:“砂之神殿虽然被封了,可里面的神官还要吃喝,守卫们也要吃喝,我们家可以安排您装成送食物的仆人混进殿里,但那之后您秒要靠自己在那里生活下去,可以吗?”
当然可以。而且他也很想进去看看农神口中那位有文化的神眷者,其实只要格拉斯他们从魔域出来,由那位神眷者祝祷时告知霍桑他来到了砂之神殿,霍桑应当也会立刻趟过来,还比他每天做大餐来得环保经济呢。
他果断地答应下来,立刻开始准备神宴所需的食材。
如今的桑德康翠失去了农神的庇护,各种农林牧副渔产品长得都比不了从前,甚至因为天气严热,许多在神力灌溉下长得极好的农作物都绝收了,只有适合热带生活的蔬果和谷类还能买到差不多的。
白挑挑拣拣地买了几样耐旱的茎菜,准备得更多的却是各种肉,姑妈家的几个表哥表弟都被支出来帮“拜萨来的表妹”宰杀猪羊。他们并不知道白的真正身份,一个个都当这位美貌的表妹是要嫁到自己家来的,干起活来那叫一个争先恐后热火朝天,短短一下午的工夫就宰了两头牛、十头羊、一口猪和一堆鸡鸭鹅雁之类。
唯有姑妈在旁边忧心忡忡,拉着他问道:“这些并不是神官亲手种的菜、养的畜禽,霍桑会不会嫌不够虔诚,不接受你的祭品?”
白摇了摇头,格外真诚地看着她的眼睛保证道:“只要是我做的,霍桑什么都会吃,山里打来的野兽都没事。”
为了安慰姑妈的神经,晚上他就做了一桌筵席。虽然厨具并不顺手,调料也不像在魔教时那么丰富,但他的烹调手法和火候就足以甩姑妈家的厨子几条街,吃得所有人都满嘴油光,撑得腰带发紧都还撂不下刀叉。
姑妈一改白天的担忧,欣喜地说道:“农神一定会看到你的虔诚的,我在王都生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没吃过比这更好的东西呢,任何一个神殿的祭神宴都比不上这桌菜。”
神筵的菜品和菜单都准备好时,白兰地姑父也给白安排了一个可以进入砂之神殿的身份——他化妆成送牛奶的平民少女,在头发里藏了空间指环,外面裹了厚厚的缠头巾,顶着比自己的头大几倍的两耳陶罐,混在送菜的队伍中悄悄进了神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