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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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欢的话就像一阵龙卷风,狂卷了整个盛京城。
无数人为他如此嚣张而无王道的话而感到气愤,今日他敢灭杀整个长乐街,明日他就敢借着牵连的借口抄家灭族。
唇亡齿寒的道理大家还是懂的,在某种意义上,整个朝堂的官员都是一体的。
尽管他们有党争,有派系,有对头,但若是有人伤害了整个官僚集体的利益,他便是所有人的敌人。
如今,叶欢便是这个敌人。
在官场上混,是要讲规矩的,那些特立独行,我行我素的人在朝堂上也混不起来,不是调到某个清水衙门,就是在某个位卑无权的位置上蹉跎一生。
叶欢破坏了这个规矩。
他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就干掉了十数个朝廷大员的钱袋子,若真是跟刺君大案有牵扯,其他人也捏着鼻子认了,甚至会大义灭亲。
可据其他人所知,叶欢干掉了长乐街的那些帮派首脑,下一步就直接叫人接收了整条长乐街,吃相之难看,令人不忍直视。
离长乐街之行,已经过去三日。
叶欢的名头非但没有随着时间流逝而平息下去,反而越发喧嚣,已经有向大魔王演变的趋势。
对此,叶欢不仅没有去追查在幕后抹黑他的人,还有一股乐见其成的味道在里面。
反正他又没有什么实际损失,名声算什么。
前世的时候,他声名狼藉了一百多年,也没见掉过一块皮。
现在,盛京之中,谁不知道执法司。
盛京又是一国之都,盛京里所有人都知道了,天下迟早也会知道,这就叫流行。
一月三旬,一旬一次朝会。
在长乐街事件发酵了三天之后,叶欢也迎来了第一次朝会。
不过,他没去。
没有任何原因,可能是因为这天心情不好,不想动弹。
长乐街的力量正在整合之中,但已经初见成效。
这个世界存在最多的就是底层群众,尽管他们的力量在这个一人镇国的时代不值一谈,但再高的高手也没有一千对眼睛,一千双耳朵,可他们有。
只要一千个人,就有一千对眼睛,一千双耳朵。
他们不需要做太多,只要在一个地方待着,就能将整个盛京尽收眼底。
叶欢看着整个盛京的情报源源不断送到执法司之内,经过专人整理提炼之后又送到他手上。
当然,他拿着是当八卦报纸看的。
比如说那位丞相长史回家后打老婆,打的就是他的第三房小妾,这是门房跟别人聊天时传出来的。
又比如说,某某官员回家后摔了杯子,是皇家御赐的,后来心疼了一晚上。
再比如说,盛京某地,有异常的情况出现,经常有人看见黑影隐没,有成为鬼屋的趋势。
大多都是一些没有经过查证,或者民间传言的消息。
但叶欢却根据他们对整个盛京有了一个大致的轮廓,这座城市,很繁荣,也很复杂。
叶欢对此还是算比较满意的,总算不用捉瞎了。
而且长乐街的生意赚的钱,那些分成自然是流到他口袋里来了。
既得了人,又拿了财,还打出了名声。
一举多得,多划算的买卖。
至于得罪了很多人,叶欢表示,这都不是事。
皇帝陛下只给十万两,让他们自力更生。
现在找到一个财源,加上他们从紫霞宫带来的资金,这执法司越来越富,日子也是一日好过一日。
只是因为朝堂之上对于执法司执法长乐街的判定结果还没出来,加上各大帮派动荡,如今长乐街生意起码衰落了七成以上,可就是如此,每日也有十数万两白银的流水。
执法司,后花园。
满地的杂草已经全部拔走,移栽上了各色鲜花,百花盛开,花香勾引来了蜜蜂蝴蝶翩翩起舞。
时间已经转过四月。
一时间花园内,春意黯然,充满了生机和颜色。
叶欢躺在摇椅上沐浴着阳光,这是他重生以来就一直保留的好习惯,多晒太阳,看看阳光,了解一下光明是什么样子的。
在他面前则站着一个身材凹凸有致,婀娜多姿的成熟女人,一身大红长裙如火一样绽放。
艳俗的红色穿在她身上非但没有显得俗不可耐,反而有一种热情洋溢,激情四射的感觉。
当然,这种对比,主要看脸。
脸好看,再烂俗的衣服穿上,也会别有一番气质。
钟美艳没有了初见时的那份冷艳,在叶欢面前表现得和一个可怜兮兮的小女人一样,低眉顺眼,格外臣服。
“蒙公子在黑市上花了三万两花红要我的性命,我也是没有办法,才来找大人求助。
还望大人看在当日小女子第一个跟随大人的份上,救我一命。”
钟美艳是来求救的。
男人的占有欲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当初钟美艳是那位蒙公子的女人,蒙公子不放在眼里,只把她当作偶尔吃吃的野味。
可当他知道叶欢收服了长乐街,钟美艳又是被他第一个找上的。
而且钟美艳没死,其他人死了,钟美艳成了叶欢的人,那么钟美艳成为叶欢的女人也是合情合理的事。
推己及人,蒙公子觉得叶欢也是个男人,不会放过到嘴的肥肉。
所以蒙公子觉得钟美艳背叛了他,叶欢给他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
盛京上层里谁不知道廷尉独子在外面找了一个贼女,还一直养着。
为此,他还受了不少人嘲笑。
可蒙公子却笑其他人是傻子,他们可不知道这个他们看不起的贼女,每月起码孝敬他五万两银子。
有着五万两,他能把笑他的人虐得渣都不剩。
如今,钱没了,人也丢了。
蒙公子自然大怒,不仅扬言要拿掉叶欢的位置,还要背叛他的女人不得善终。
其他人知道这份花红是蒙公子放的,不敢得罪他,也不会去庇护钟美艳。
尽管这些年钟美艳有些积蓄,但此刻再多的钱也给不了她安全感,似乎随时随地就有一个黑衣蒙面的刺客冲上来,拿着她的头颅去换三万两白银。
她也是没有办法,才找上了她再也不愿意接触第二次的叶欢。
眼看叶欢无动于衷,钟美艳啪的一跪,裙角的开叉出露出一大片雪白。
“叶大人,这里是十万两银票,是我所有的积蓄。现在我把它交给大人,只求大人救我一救。”
若不是钟美艳知道叶欢自她出现之后就没看过她第二眼,她都要自荐枕席了。
当初能给蒙公子的,如今她也能给叶欢。
叶欢的话就像一阵龙卷风,狂卷了整个盛京城。
无数人为他如此嚣张而无王道的话而感到气愤,今日他敢灭杀整个长乐街,明日他就敢借着牵连的借口抄家灭族。
唇亡齿寒的道理大家还是懂的,在某种意义上,整个朝堂的官员都是一体的。
尽管他们有党争,有派系,有对头,但若是有人伤害了整个官僚集体的利益,他便是所有人的敌人。
如今,叶欢便是这个敌人。
在官场上混,是要讲规矩的,那些特立独行,我行我素的人在朝堂上也混不起来,不是调到某个清水衙门,就是在某个位卑无权的位置上蹉跎一生。
叶欢破坏了这个规矩。
他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就干掉了十数个朝廷大员的钱袋子,若真是跟刺君大案有牵扯,其他人也捏着鼻子认了,甚至会大义灭亲。
可据其他人所知,叶欢干掉了长乐街的那些帮派首脑,下一步就直接叫人接收了整条长乐街,吃相之难看,令人不忍直视。
离长乐街之行,已经过去三日。
叶欢的名头非但没有随着时间流逝而平息下去,反而越发喧嚣,已经有向大魔王演变的趋势。
对此,叶欢不仅没有去追查在幕后抹黑他的人,还有一股乐见其成的味道在里面。
反正他又没有什么实际损失,名声算什么。
前世的时候,他声名狼藉了一百多年,也没见掉过一块皮。
现在,盛京之中,谁不知道执法司。
盛京又是一国之都,盛京里所有人都知道了,天下迟早也会知道,这就叫流行。
一月三旬,一旬一次朝会。
在长乐街事件发酵了三天之后,叶欢也迎来了第一次朝会。
不过,他没去。
没有任何原因,可能是因为这天心情不好,不想动弹。
长乐街的力量正在整合之中,但已经初见成效。
这个世界存在最多的就是底层群众,尽管他们的力量在这个一人镇国的时代不值一谈,但再高的高手也没有一千对眼睛,一千双耳朵,可他们有。
只要一千个人,就有一千对眼睛,一千双耳朵。
他们不需要做太多,只要在一个地方待着,就能将整个盛京尽收眼底。
叶欢看着整个盛京的情报源源不断送到执法司之内,经过专人整理提炼之后又送到他手上。
当然,他拿着是当八卦报纸看的。
比如说那位丞相长史回家后打老婆,打的就是他的第三房小妾,这是门房跟别人聊天时传出来的。
又比如说,某某官员回家后摔了杯子,是皇家御赐的,后来心疼了一晚上。
再比如说,盛京某地,有异常的情况出现,经常有人看见黑影隐没,有成为鬼屋的趋势。
大多都是一些没有经过查证,或者民间传言的消息。
但叶欢却根据他们对整个盛京有了一个大致的轮廓,这座城市,很繁荣,也很复杂。
叶欢对此还是算比较满意的,总算不用捉瞎了。
而且长乐街的生意赚的钱,那些分成自然是流到他口袋里来了。
既得了人,又拿了财,还打出了名声。
一举多得,多划算的买卖。
至于得罪了很多人,叶欢表示,这都不是事。
皇帝陛下只给十万两,让他们自力更生。
现在找到一个财源,加上他们从紫霞宫带来的资金,这执法司越来越富,日子也是一日好过一日。
只是因为朝堂之上对于执法司执法长乐街的判定结果还没出来,加上各大帮派动荡,如今长乐街生意起码衰落了七成以上,可就是如此,每日也有十数万两白银的流水。
执法司,后花园。
满地的杂草已经全部拔走,移栽上了各色鲜花,百花盛开,花香勾引来了蜜蜂蝴蝶翩翩起舞。
时间已经转过四月。
一时间花园内,春意黯然,充满了生机和颜色。
叶欢躺在摇椅上沐浴着阳光,这是他重生以来就一直保留的好习惯,多晒太阳,看看阳光,了解一下光明是什么样子的。
在他面前则站着一个身材凹凸有致,婀娜多姿的成熟女人,一身大红长裙如火一样绽放。
艳俗的红色穿在她身上非但没有显得俗不可耐,反而有一种热情洋溢,激情四射的感觉。
当然,这种对比,主要看脸。
脸好看,再烂俗的衣服穿上,也会别有一番气质。
钟美艳没有了初见时的那份冷艳,在叶欢面前表现得和一个可怜兮兮的小女人一样,低眉顺眼,格外臣服。
“蒙公子在黑市上花了三万两花红要我的性命,我也是没有办法,才来找大人求助。
还望大人看在当日小女子第一个跟随大人的份上,救我一命。”
钟美艳是来求救的。
男人的占有欲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当初钟美艳是那位蒙公子的女人,蒙公子不放在眼里,只把她当作偶尔吃吃的野味。
可当他知道叶欢收服了长乐街,钟美艳又是被他第一个找上的。
而且钟美艳没死,其他人死了,钟美艳成了叶欢的人,那么钟美艳成为叶欢的女人也是合情合理的事。
推己及人,蒙公子觉得叶欢也是个男人,不会放过到嘴的肥肉。
所以蒙公子觉得钟美艳背叛了他,叶欢给他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
盛京上层里谁不知道廷尉独子在外面找了一个贼女,还一直养着。
为此,他还受了不少人嘲笑。
可蒙公子却笑其他人是傻子,他们可不知道这个他们看不起的贼女,每月起码孝敬他五万两银子。
有着五万两,他能把笑他的人虐得渣都不剩。
如今,钱没了,人也丢了。
蒙公子自然大怒,不仅扬言要拿掉叶欢的位置,还要背叛他的女人不得善终。
其他人知道这份花红是蒙公子放的,不敢得罪他,也不会去庇护钟美艳。
尽管这些年钟美艳有些积蓄,但此刻再多的钱也给不了她安全感,似乎随时随地就有一个黑衣蒙面的刺客冲上来,拿着她的头颅去换三万两白银。
她也是没有办法,才找上了她再也不愿意接触第二次的叶欢。
眼看叶欢无动于衷,钟美艳啪的一跪,裙角的开叉出露出一大片雪白。
“叶大人,这里是十万两银票,是我所有的积蓄。现在我把它交给大人,只求大人救我一救。”
若不是钟美艳知道叶欢自她出现之后就没看过她第二眼,她都要自荐枕席了。
当初能给蒙公子的,如今她也能给叶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