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中文网 > [犬夜叉]奈何 > 122、遥远的过去

122、遥远的过去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渡劫之王天下第一万族之劫重生之都市仙尊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一秒记住【四四中文网 www.44z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流火的名字就叫流火。

    小时候流火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对,因为她的妈妈叫刘艳。等到流火上了幼儿园,问题来了。

    “流火,你是不是弄错了自己的名字?”

    “流火,是姓刘吗?”

    看着老师们亲切的模样,流火很想哭。她不叫刘火,也不叫刘流火,她真的就叫流火。

    刘艳是一个姿色不错的女人。当然,她最值得称道的并不是她的相貌,而是她拥有的气质。明明长得并不算倾国倾城,可她却能在举手抬足间流露出一股让人心怡的妩媚。很多人看着刘艳与自己说话便觉得她对自己有好感,可刘艳分明只是买个菜。

    因此,刘艳很早便成了单亲母亲。她的前夫忍受不了她的天生媚惑,和她相处的时候自卑又暴躁,他完全没想过刘艳只是想过一对普通夫妻应该过的日子。有一天,他终于爆发了,冲着沿途都被行注目礼的刘艳吼了起来:“如果你这么喜欢勾引人,那我们就离婚吧!”

    刘艳摸了摸肚子,沉默了好一会儿,同意了丈夫的提议。

    丈夫不可置信地盯着刘艳,他只是发个脾气而已,这个女人怎么就不能理解自己?

    可刘艳已经受够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而且她真的没办法忍受丈夫整天莫名其妙的疑神疑鬼。他现在已经过份到每天会检查她的内裤的程度!

    夫妻之间,如果连这点信任感都无法维持,婚姻也就没办法继续了。

    丈夫后悔了。他开始不停地向刘艳忏悔,事实上,他也这样做了。可刘艳这次没松口,以前只要丈夫对她轻言细语几句,她就不再计较,因为她相信丈夫是爱自己的。但她发现,丈夫的爱已经变质了,或者说,他的心里已经承受不了这份太过有压力的婚姻。

    刘艳开始着手离婚事项,完全不理会家里人对自己的各种劝阻。最后,所有人都愤怒了,既然她喜欢一意孤行,那就让她去吧!

    刘艳在拿出自己的怀孕证明后,丈夫也愤怒了!“你肚子里的野种究竟是谁的!”他一直怀疑刘艳与人有染,现在居然在跟自己离婚的时候有孕,他怎么也不肯相信这个孩子是他的。

    一定是想跟奸夫双宿/双/飞!

    刘艳自小家庭环境优良,人又聪明。俗话说的好,不怕白富美,就怕她还比你努力!大学毕业后,刘艳在外企工作好几年,月入几万还能再进一步。没办法,人长得漂亮就是有优势。可后来刘艳选择了离开。她对周旋的忍耐力已经到了极限,很多人冲着她来的不是因为她的工作能力,而是她的美貌。平心而论,刘艳真不是第一眼看去就能让人眼前一亮的,可瞅着瞅着,目光就全集中在她身上了。

    看着自己增长的银行存款,再看看日益复杂的工作环境,刘艳下了一个决定。回家!

    她回到自己出身的那个山水小城找了一份不算太劳累的工作。就她而言,自己这点存款在大城市的人来看虽然不多,可能也就一套房钱,可只要她好好规划,在小城市里还是能够好好地生活。

    这个时候,她遇上了自己的前夫。

    前夫是个看起来比较内敛的男人,待人细心沉稳。一次偶然认识刘艳后便惊为天人,开始了追求。前夫虽说是公务员,但他出生于县城,没赶上福利分房,即使福利分房也凑不出钱的他一直住在单位宿舍。刘艳与他接触一段时间后接受了他的追求,看惯了灯红酒绿,刘艳实在向往普通人的生活。看到刘艳找的对象,家里人也挺赞成的。

    但刘艳在大城市中当过中层干部,习惯性地给自己备一条后路。结婚前,刘艳拿出积蓄自己买了套房。家人知道刘艳是有一定的家底的,但刘艳的做法还是让他们惊讶了,因为他们正准备逼着公务员前夫买房,这事儿不应该是男方做准备吗?

    刘艳有自己的想法。婚前购房本来就属个人财产,自己买有什么关系?同时,她也留了后手,没把自己账上还有余款的事情告诉家人。

    但这件事情却在公务员前夫的心里留下了一根深深的刺。若说刘艳在大城市属于凤凰女,公务员前夫在这个城市就属于凤凰男。他家里条件较差,下面还有弟弟妹妹,虽说不是完全靠他来资助,但公务员前夫每个月一半的工资是要往家里寄的。

    刘艳买房的做法,从好处来说是自立,从坏处来说是瞧不起人。现在谁不知道婚前财产这一说法。最重要的是,公务员前夫一直没觉得刘艳有多厉害,即使知道她以前在外面打过工,但现在她回来了,做的还只是普通公司的小中层,就算是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也不过如此。

    都被大城市淘汰了,还能得瑟得起来吗?

    说白了,公务员前夫虽然喜欢刘艳,但一直没把她真正地摆放在天秤的另一端。他有着优越感,认为没找个好单位的女孩,因为爱选择了刘艳,刘艳怎么说都应该心怀感激的。可刘艳居然自己掏钱买房,这不是摆了他一道?

    闹了一段时间的别扭,最后在刘艳父母的讨好下总算是揭去了此页,可公务员前夫对刘艳心中的疙瘩也就这么结下了。

    婚后,在公务员前夫的心中,刘艳以前的优点变成了缺点。她长得好看,不知道招来了多少男人的垂涎;她工作努力,但家中却难免顾及不到;她手脚勤快,但稍有洁癖让人喘不过气来。反正以前哪哪看着都好,现在哪哪都看不顺眼。白玫瑰变成了饭粘子,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

    但刘艳是个很有主见的女人,她当然既然能果断地辞职回乡,对这样的丈夫也选择了果断离开。她只要回了自己的东西,还赔了装修钱――为了抚慰前夫受伤的心灵,他自己坚持装修。但囊中羞涩,他只能东借西凑。不过刘艳也没吃太大的亏,因为婚后两人一起还了款,所以她只给了对方一半的装修费。

    家里人看刘艳挺着个大肚子离婚,气得一个个骂她不肖女。刘艳也没说什么,把房子挂到中介卖掉,然后跑到离家4个小时的一个县城里买了套半新不旧的二手房。这一买一卖的,赶上了房价上涨,刘艳还赚了不少钱。

    “你要这么一意孤行,我们不会管你!”家人最后放言。

    刘艳仍是没吭声,她默默地安排好了自己的未来,最后索性一个人居住到了小城。请月嫂,请保姆,准备待产。等到刘艳快生产的前夕时,她的妈妈终于挺不住地赶来了。再怎么生气这也是自己肚子里掉下的一块肉,就这么看她煎熬着,哪个母亲狠得下心?

    在帮忙刘艳做完月子,带了几个月的孩子后,刘艳的母亲还是回去了。一来住不惯,二来实在是对女儿太生气,平时唠唠叨叨地老挂念她大着肚子离婚一事,刘艳若不是心理素质好,差点没得产后抑郁症。在确定自己可以弄得来一切后,她就让妈妈走了。

    临走时,刘艳妈妈留下了10万块钱。刘艳看到枕头下的钱,抱着流火,眼泪扑簌簌地掉。

    所以,小城里没人见过流火的父亲。

    对一个单身女人,而且是漂亮的单身女人,很多人抱有不怎么友好的猜测也是正常的。更何况这是一个小县城。

    刘艳算得上安份守己,她用炒房的钱买了个门面,在家附近开了个小超市――这样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带流火。但刘艳身上的谣言始终不绝,身为单亲家庭的孩子,流火从小敏感。

    “不要跟她玩,听说她爸爸是吸毒的,被关在牢里,所以大家都没见过。”

    “上次我妈妈说,流火的妈妈在外面和别人喝酒!”

    “我奶奶说了,她妈妈喜欢在勾引人。”

    “什么叫勾引人?”

    “……我也不清楚,可能是喜欢玩打勾勾吧?”

    “你们这些笨蛋,这是说,她妈妈要给她找个新爸爸!”

    众屁孩皆悟,“哦!”

    突然有一个人看到了一直沉默地站在他们身后的流火,吓了一跳。虽然孩子的世界不懂太多规则,但这种背后说人的尴尬他们还是能理会得到。

    但这群孩子很快就没空品味那种说不出滋味的感觉了,因为流火已经恶狠狠地扑了上来。

    扣鼻子,刺眼睛,动嘴动手动腿,反正流火能用的东西全都成了武器。

    只见她鼓起小嘴,“呸”地一声,一口口水吐向一个看起来文文静静的女孩,吓得那个女孩当场哭了出来。“哇!这是我妈妈今天给我穿的衣服!”

    流火恶劣地笑笑,在地上抓了把泥土,顶着几个男孩的拳打脚踢,再将这把泥土糊了上去。在那个小女孩更加响亮的哭声中,流火沾了口水的手停都没停,一个回肘就糊上了另一个男孩的鼻子。

    “流火,你这个野种!”一个稍微大些的孩子愤怒中尖叫出声,“我妈妈说了,你爸爸和妈妈都不姓流,你的名字这么奇怪,一定是野种!”

    流火憋得满脸通红,从地上捞起一块石头又扑了上去。事件升级的后果就是所有受伤孩子的家长都跑流火家来讨公道。

    大家知道刘艳平时的脾气挺好,虽说孩子流了些血,但也没到很夸张的地方。可是他们错了,刘艳发飙了。一个看起来挺温柔的女人发飙的场景让众人一辈子都忘不了。

    她沉默地盯着自己一超市的大大小小,拿起手机直接拨给了110。

    警察叔叔闻讯赶来评理,本来只是个小纠纷,可刘艳坚持要到所里去做笔录。

    “你的名字?”

    “刘艳。”

    “孩子名字?”

    “流火。不是刘火,是流火!”

    警察叔叔呆滞,百家姓里有姓“流”的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刘艳流畅地道。别说她将自己的孩子取名流火,就是取名发火也没人能管得了!

    “……”警察叔叔汗。把笔录上的“刘火”划掉,改成“流火”。

    “我愿意赔偿这些孩子的医药费,”刘艳和所有的家长安静地听完警察叔叔的批评教育后,突然道:“但是我要告他们对我诽谤并传播谣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说,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或组织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名誉权的行为。”

    ……

    ……

    警察叔叔突然觉得自己的话说不出下去了。

    刘艳站起来,看向那些家长,“你们将医药费的单子给我,然后我们法庭上见!”转头,她向警察叔叔道:“这些笔录可以做为证据的吧?”

    警察叔叔发现主动权一直不在自己手中。他抹了抹没停过的汗,“当然可以。”

    “那就麻烦了。”刘艳礼貌地笑了笑,收回了脸上的冰冷,恢复了一贯的文静,细声细语地大家道:“各位家长,我为流火对你们孩子做的伤害感到抱歉。”她深深地给所有的家长鞠躬,“她年纪小不懂事,我替她道歉。请大家原谅这个才5岁的孩子。”

    ……

    ……

    所有的家长尽皆无语,这一巴掌打得所有人都没办法说话了。孩子才5岁,但他们已经成人了。在自己的孩子面前乱说是非,结果还闹到局里喝茶,这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

    最重要的是,他们不想进法庭当被告!对于一个小老百姓来说,被告就是罪大恶极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