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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密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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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凤云笙很实在地说,完全无视了他们的眼神。

    “好吧,那我们在这把铠甲买了,然后就去东街老王那。”

    虽然凤云笙看上去的确很瘦弱,力量不大也在意料之中,但是区区十七斤的枪都挥不动,问题是还想进三大营,这就让拔列浑有些惊讶了。

    但毕竟是上司的亲戚,他哪里好意思说那么多,当下只给凤云笙去挑甲胄。

    铠甲的话凤云笙用惯的是惊月铠和金丝软甲这样的传说级装备,最差的天罡血铠也是橙装级别了,所以对这些平民装自然是看不上的,拔列浑说哪件好就要哪件。

    不过平民装也有好处,那就是轻,拔列浑给她选了一件用铁片所制的札甲,札甲类似鱼鳞甲的甲胄,但远没有鱼鳞甲的防御性高。

    比起重达七十斤的惊月铠,这札甲只有二十斤重,这倒是让凤云笙减轻了不少负担,毕竟平日操练时,她可没有马骑,要她穿着七十斤的惊月铠跑个几公里,那她只怕会被活活累死。

    当然,这件札甲也远没有惊月铠的防御性,只要是强一点的弓箭在弓箭射击的有效范围内都可以将其射穿。

    买了札甲之后凤云笙还买了个头盔,一共花了一片金叶子,之后他们就转了去东街买剩下的装备。

    东街,老王武器店。

    “哎呀,这不是拔列浑嘛!今个怎么那么有空来我店里逛了?”

    “啊,那个啊,我带我老弟来买把枪,你给他挑一把八尺的最轻最好的红缨枪。”

    “你老弟?”老王转过身挑着红缨枪和弓,“不过我看你和他不太像啊。”

    “当然不像,我们又没有血缘!”拔列浑道,“我们只是在龙城里偶然认识的,然后聊的投契,就拜了把子而已,是吧老弟?”

    拔列浑露出一副“我聪明吧”的样子,叱罗烈有告诉过拔列浑不要让其他人知道凤云笙是他的远房亲戚,说是她父母嘱咐的,不要让人知道她是叱罗家的孩子,要好好历练历练她。

    凤云笙知道拔列浑会这么说肯定是叱罗烈嘱咐的,她也知道内容大概是什么,所以当下便点点头。

    “哦,原来是这样,那你们俩还真有缘。”

    老王也没有想那么多,他挑了一柄八尺红缨枪,转过身递到拔列浑前:“这可是牛筋木做的枪身,枪头用的可不是一般的铁而是钢,只有七斤,轻得很,虽然是不到满把握,但也差不离。”

    所谓的满把握,指的是枪身中间直径1。2寸到1。26寸的范围,也就是4厘米到4。2厘米之间,这是枪身中间直径最佳的范围。枪身中间的直径太小太大都会影响握枪时的手感。

    顺带一提,用来做枪身的木除了对枪身中间的直径有范围有要求以外,对木本身的长度也有限制,一般花枪是七尺(2。3米)的尺寸,真正当做武器使用的是八尺(2。6米)以上的长度,而枪太轻对实际战斗的影响会比较多,比如会造成穿透力不足,格挡问题等等,因此一般军中有规定,枪的重量最轻不能低于五斤。

    拔列浑随手接过红缨枪,看了看枪身,随便挥了两下,一脸嫌弃他太轻没手感的样子,然后递给凤云笙:“你试试?”

    凤云笙把红缨枪接过,有了那十七斤的对比,凤云笙这次能稳稳地拿住它,而且因为她的手比一般男性的手都要小,所以这偏小的直径握在她手里刚好是“满把握”的手感,只是这七斤的重量和她的秋水比起来……

    拔列浑见凤云笙似乎还不满意,便瞪着眼说:“别告诉我你还嫌这枪重,军中的枪不能轻于五斤!”

    这牛筋木可是做枪最好的木,北燕国里没有种植,都是南穆国那边才有的产,而且这样粗细和长度的牛筋木,也是可遇不可求的,虽然枪身中间的直径稍微短了点,但拔列浑见凤云笙这样握着的感觉刚刚好,这实在是缘分啊。

    要是凤云笙连它都嫌弃,拔列浑觉得她干脆把铁枪头也换成木的得了。

    话才出口,拔列浑便觉得自己语气重了,虽然他已经很注意了,但是天性就是这样他也很难改,所以当下特地缓着声说:“我的意思就是,就算再轻的枪也不能比五斤少,而且那些五斤的枪也绝对没有这红缨枪好,所以只是差那两斤最好就买下来。”

    “我知道,就它吧。”

    凤云笙知道这重量对于枪类来说是已经算轻的了,七斤的重量还是能接受的,毕竟五斤就是最低值,所以她不能接受也得接受。

    七斤的重量,即便连续挥上一个时辰应该也不太成问题,算上弓箭头盔等等,她身上的负重约莫是三十斤。

    这样的负重跑她还是可以接受了,毕竟前世她也练过负重跑。

    除了买枪以外,拔列浑还在这给她挑了一把弓,老王武器店主打的是竹木制制品,老吴武器店主打的是钢铁制品,所以两家虽然都是武器店,但彼此倒是没什么竞争。

    “这牛角弓,弓胎用的可是茶杆竹,我今年就做了三张,这是刚刚做好的,所以才没被买走。”说着老王看着风云,满脸的笑容,“小兄弟,你真是好运气啊。”

    听到是牛角弓,拔列浑也两眼冒光了:“你这是上哪去找的茶杆竹?如今战事这么吃紧,你还能从边菟那边买到茶杆竹?”拔列浑不禁看着老王,“又是牛筋木又是茶杆竹,你这是从哪有那么多门路拿到这些东西的。”

    茶杆竹在北燕国也是看不到影的,只有在南穆国这样的地方才能见着,而拔列浑口中边菟那边的茶杆竹,指的正是雁门关的紫竹林。

    雁门关的紫竹林里长了许多品种的竹子,在之前两国没有战事的时候,两国都是有互市,因为运输是要成本,所以越往北燕国的地方靠运输成本也就越低,所以一般他们会选择到边菟那边买茶杆竹,而且有时候还不经过边菟那的商人直接就从南穆国这边买了。

    至于雁门关,在没有马贼之乱以前,雁门关是开放给南穆国的百姓的,毕竟他们不可能独占雁门关这么大片资源,否则让仙福镇的百姓吃什么。

    但是一旦像现在这样战事吃紧,那就没办法了,他们只好将就着去别的地方买些肉什么的来吃,之前北燕国安静过一段时间,凤云笙也有让仙福镇的百姓进来狩猎采药,但也只有一天的时间,而且天黑之前必须回去,毕竟这已经很冒险了。

    “那牛筋木是千年就买了的,一直没时间做而已,茶杆竹是我上次庙会时从边菟来的商人手里买的,不过对方是怎么得的,我就不清楚了。”

    虽然这茶杆竹只在南穆国产,但这牛角弓却是在南穆国那边很少见,倒是很多都是从北燕国那买回来的,原因无他,就是手艺问题。

    牛角弓制作的工艺复杂耗时也久,南穆国对弓箭的重视程度远不如北燕国的,毕竟人家是以骑射闻名天下,无论是军中还是个人,而南穆国的武者多好用刀剑,虽然军中也是用弓的,但制造弓的技艺肯定不如北燕国的精湛。

    “哎呀,这样好的牛角弓,老王,你可还有多一张?”

    拔列浑自然也是爱弓之人,但是由于以前家里穷,他一直买不起牛角弓这样高档的玩意,要知道来料是进口的那得贵多少,不过他现在攒了点钱,他想看看自己能不能买得起这牛角弓。

    “没有了,我不说了只有这一张么。”老王道,“要不过几天不是庙会么,我去看看有没有边菟的过来卖茶杆竹,有的话我就给你做一张。”

    “好啊!那你可得给我留意着,不过你这弓打算卖多少?”

    “三片金叶子。”

    “什么?!”拔列浑瞪圆了眼,“虽然是牛角弓,但也不至于那么贵吧,之前不才五百两吗,就算是全寒铁打的九尺三丈枪也就这个价啊!”

    在北燕国,一片金叶子等于一千两白银,卫承之所以给了五千两白银给凤云笙,除了是要试探她以外,还是要免去凤云笙“找零”的麻烦。

    毕竟白银也是大钱了好吧。

    “你以为我想卖得那么高吗,是那茶杆竹本身就卖得贵!”

    老王也是一把心酸一把泪的样子,“你也知道物以稀为贵的道理,现在这牛角弓缺的是什么,牛角还好说,不就是缺这茶杆竹,虽然说其他的竹子也能做这弓胎,但用其他竹子做的牛角弓能算是牛角弓吗?如今我们与南穆国的仗都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边菟那边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拿到茶杆竹,你说我这东西卖三片金叶子,能算贵吗?”

    老王这么说也的确有道理,可是价格一下子翻了几倍,这实在让拔列浑消受不起:“那不是茶杆竹的多少一张?”

    “三百两。”老王道。

    “靠,之前用茶杆竹做的也就五百两,现在不用茶杆竹做的也要三百两,你这不是宰我嘛!”

    “以前的茶杆竹是什么价,怎么能比。”

    “二百两,要是二百两我就给你买一张。”拔列浑扭着脖子道。

    “那不成,二百两我是得亏的。”老王摇头不干。

    于是乎武器店里演变成两个大男人之间的讨价还价。

    “先把这牛角弓给我看看。”

    凤云笙无意打断两人的讨价,只是她现在得先看看这弓到底是不是好的。

    对这个价格倒是没什么意见,反正用的也不是她的钱,牛角弓的威名她也是听过的,虽然她不太清楚用茶杆竹和其他竹子做的弓胎有什么区别,但听老王的语气貌似用茶杆竹做的才正宗。

    这弓是不是真的那么好她不知道,反正她还是得看看这弓究竟重不重,用的顺不顺手。

    “老弟,你还真打算买啊?”见凤云笙似乎真的想买这弓的样子,拔列浑不由惊讶了,“这可是要三片金叶子啊,你还要买枪,还要买马,还要买盔甲啊!”

    虽然拔列浑知道凤云笙也算是出自名门,家中当然也比较宽裕,但一把牛角弓都要耗去三片金叶子的话,她够钱买其他的吗?

    “也不一定买,先看看是否顺手再说。”凤云笙淡淡地道,没有往价格那方面去想。

    拔列浑不由得就惊呆了,这孩子还真想买啊!

    他家到底有多富裕?买一张弓花三片金叶子一点都没有心疼的样子?

    凤云笙无视了拔列浑的惊讶,只是从老王手里拿过牛角弓。

    这弓门,也就是弓箭两端的开口大小约是1。2寸(4厘米),高3。69寸(12。3厘米),重200克,凤云笙将左手搭在弓上,右手拉弦至满弓后空放,如此试了几次,觉得比起她以前用的的确要更轻也更顺手。

    见凤云笙搭弓的姿势,拔列浑觉得她弓的底子似乎不错,心里也踏实了点,他已经在心里默默计划着给凤云笙特训的内容。

    于是乎凤云笙打算把枪和弓都买了,但是当她问道老王枪的价格时,对方竟然说要七片金叶子,差点没把拔列浑给气死。

    “老王,你这是要吃人吗!七片金叶子买这破烂红缨枪?买了能成仙啊!你这个价,在以前能买十把牛筋木做的红缨枪了!”

    刚才他们买了那两件东西加起来才一片金叶子,而且也都是上等货,用的还全是铁!

    虽然知道老王的品性,却没想到他竟敢这样把人当傻子来坑!

    “哎呀拔列浑,你不要那么激动,你冷静些,冷静些!”老王见拔列浑这么生气,只怕他一个激动把自己的小店给砸了,“我都说了,不是我想要卖得那么贵,但这个道理和茶杆竹是一样的啊,而且这牛筋木更缺,庙会时都不见有人卖的。这杆枪可能就是我们北燕国最后一杆用牛筋木造的枪身呐。”

    “拔列大哥,老王说得有理,你别激动。”

    “老弟?”拔列浑看着凤云笙,他只觉得老王是在狮子开大口,“就算再稀有,也不是这个价啊!”

    虽然武器是稀有,但是能买得起这样高级装备的人本来也不多,所以其实受众群本来就少,一般都是四大家族和皇室的人能消费得起,不过那些人要买早也买了,这兵器又不是时尚品,要经常更新换代,而且老兵器往往比新兵器要用得顺手,所以除非是武器坏了,或者遇见更好的,否则都不会更换武器。

    除非这武器的价格公道,那么即便是门外汉可能也会买下来做投资,所以说白了就是,就算稀有但贵到一定程度也没多少人会去争着买,因为需要的而且有能力的大都有了,那些没能力买的再需要也买不起。

    当然,有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某某皇子的弓突然拉断了亟需更换这种的就不考虑了,毕竟这样的特殊的情况,都不知道几年才碰上一次,或者有没有机会碰上。

    “还是这位小兄弟同情的,”老王听到凤云笙替自己说话,以为对方就一个入世未深的公子哥,当下更是下定了要狠宰她一顿的决心,“小兄弟,不是我不想给你算便宜些,只是我是商人,在商言商我也得赚钱,你说是吧?”

    “这个自然,商人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凤云笙点头。

    “那连弓带枪,一共是十片金叶子,你看?”老王已经把手伸到凤云笙的面前。

    “可是我没那么多钱。”凤云笙很直白地道,卫承一共就给了她十片金叶子,刚才花了一片金叶子去买头盔和甲胄,现在她是的确没有十片金叶子。

    听到凤云笙说没钱,老王以为凤云笙想压价,当下就皱眉了:“十片金叶子是最便宜的,少一个子都不卖!”

    “恩,我明白的,所以我也没打算要买。”凤云笙也没生气,只是脸上有些惋惜,“我只可惜我现在一共就只有四片金叶子,否则我一定把它们都买了,毕竟这样好的牛角弓和红缨枪,十片金叶子一点都不过分。”

    竟然觉得十片金叶子不过分?老王上下打量了一下凤云笙,只见对方衣着虽然并不奢华,而且样式还十分朴素,但看那料子便知是上等人家才穿得起的布料,这样看来对方的确是富贵人家的公子,穿得简单是有心让自己不要太显眼。

    这样说来,对方是着呢觉得十片金叶子很值,看来家里是那种富豪级别的人物了,他的脑子里迅速地转了几个弯,又道:“既然兄弟你是有心买的,不知你在龙城里可有亲戚?不妨问你亲戚借一点?”

    凤云笙摇头:“不行,临行前阿父吩咐过我绝不可以向亲戚借银子。”凤云笙顿了顿,“本来想只买那张弓的,可想到还要买枪和马还有马的装备,便觉得还是得省些银子。”

    “这龙城里最好的马也不过五百两白银,马上全幅装备也就一百两,至于枪,一片金叶子的也可以买到不错的。”言下之意就是你可以省下三片金叶子来买他的牛角弓。

    “不,我枪法弱,但射箭的本领却是最好的,所以我宁可用三片金叶子去买一杆好的枪,而且还得吃穿用度,这里也得留下些银子防身。”

    凤云笙微微垂眸,小声呢喃道,“当初就合该在家中多带些金叶子来,本来就是旁系,如此实在是丢人。”

    凤云笙的声音不大,却恰好能让老王听得清楚,尤其是“旁系”这词。

    “不知这位小兄弟在龙城的亲戚是谁,看看老王我认不认识?”

    “就是……”凤云笙微微张开嘴,想说出那亲戚是谁,却又突然像是想到什么,立刻顿住,“不,我的亲戚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你一定不认识。”

    见凤云笙一脸“不能说”的样子,老王哪里会觉得凤云笙的亲戚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当下就来劲了:“我老王在这龙城里开了二十几年的店,别的不说,这龙城里的人我是都认识的,你且和我说,我一定都知道。”

    凤云笙摇头,果断地道:“不行,我答应过阿父要靠自己的力量进入三大营。”

    “小兄弟,你就说出来给我听,我老王保证不说出去。”老王诱导道。

    “这……”

    凤云笙有些为难地看着老王,然后她又看了一眼拔列浑,显然是要拔列浑替她说话。

    拔列浑见她这般为难,当下便道,“老王,你就别问了,他家里人的确不让他说起家里的事。”

    老王有些惊讶地看着拔列浑:“拔列浑,这么说你知道小兄弟的事?”

    拔列浑这才惊觉自己说错话,当下环顾店内,发现还好只有他们三个,便立刻摇头:“没有,我也不知道,只是他这么跟我说过而已。”

    老王哪里会信拔列浑说的,当下只觉得有些蹊跷,对凤云笙的身份越发的好奇:“小兄弟,你就说出来吧,我老王只是好奇而已,又不是想讨你什么便宜。”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要好好向直系证明我的实力,所以不能让人知道我是……”说到这,凤云笙似乎很惊讶自己把这实情说出来一样,“我刚才什么都没说,我、我要走了。”

    凤云笙这般表现,在老王看来凤云笙就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公子哥,被自己这三言两语就探出了话来。

    靠自己的力量进三大营?难不成还能不依靠自己的力量?老王的眼睛打了个转,刚才他的意思,是能依靠家族的力量进三大营?

    三大营是什么地方,要进去里面可不是给点钱就能完事的,要是真能凭借家族的力量就能进三大营的话,那得是多大的家族啊?

    而且听她刚才的语气,好像是只要她一暴露了身份,就能在新兵选拔里必过?

    这样显赫的身份,除了皇孙贵胄,老王在心里不禁打了个机灵,那不是只有四大家族嘛!

    刚才拔列浑对凤云笙的客气老王是看在眼里的,起初他还以为拔列浑经历过了那次事情后了收敛了性情,却没想到原来是因为对方的身份啊!

    是啊,他对自己说话的语气还不是像三年前一样那么冲?要不是因为对方的身份,他怎么可能对那小子特别对待?

    而且刚才他言辞闪烁,分明就是知道这小子的身份!

    怪不得要结义金兰!

    只见凤云笙已经转身,当真一副要急着离开的样子,刚好这时门外进来了两个客人,对着老王就喊“给我们选两把弓”,显然是熟客。

    要是换做平时,老王早就去招待这两个熟客了,但现在他却对他们熟视无睹,眼见凤云笙要走,心里越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连忙把她给喊住:“哎呀这位小兄弟,你别急着走,别急着走啊!”

    凤云笙当下停住脚步,转过身,有些疑惑地看着老王:“有事?”

    老王摇头:“没事没事,只是我觉得你身姿矫健,日后绝对能闯一番大事业,要知道三大营的新兵选拔里可是高手如云,里面的装备也都是顶好的,万一你因为兵器比别人差而落选,那实在是可惜啊。”

    老王顿了顿,“现在正是我北燕国用人之时,像你这样年轻有为的青年可不能就这样被埋没,而且与我家的枪和弓也实在有缘,”说着王老板露出了一副我是好人外加我真的很肉痛的表情,“唉,算我替国家做贡献,就把它们便宜卖给你吧!”

    话音刚落,拔列浑就像听到什么“太阳从西边出来”的消息一样看着老王,刚才那两个被他华丽丽无视掉的熟客也都纷纷转头看着老王,一脸的不可置信。

    谁不知道老王是出了名的铁公鸡,是出了名的财迷!

    “便宜卖是多少银子?”凤云笙不疾不徐地问。

    “四片金叶子。”王老板十分肉疼地道。

    “那也不行,我现在身上一共只有四片金叶子,可我还要买马和马的用具还有箭矢,还要留些银子做盘缠。”凤云笙十分的惋惜,“看来还是得辜负你的一番美意了。”

    说着凤云笙便摇头又准备离开,这时老王立刻喊住她,又道:“三片金叶子,我可以给你三十支箭。”

    “三十支箭太少了,我要买三百支。”凤云笙道。

    “你要买三百支?你要那么多做什么?”老王惊讶道。

    “练习啊,你刚才也说了,三大营的选拔高手如云,我当然要好好练习。”她顿了顿,“对了,只要两百支铁脊箭就够了,剩下的一百支用木箭就行。”

    三百支箭其实是不贵的,但前提是没有“两百支铁脊箭”这一说。

    三百支箭(两百支是铁脊箭),外加一张牛角弓和牛筋木的红缨枪才卖三片金叶子,别说他没赚一个子,别说他亏了手工费,光是那材料费,光是牛角弓和红缨枪的也要三片金叶子了,原材料这都亏了一百两。

    但想想若是能因此卖了个人情给四大家族的人,虽然只是个旁系的,但好像也是旁系里很牛掰的,最重要的是这个公子哥好骗啊,只要让对方觉得“自己是好人”,那也是值了!

    于是老王一咬牙:“好,那就三百支箭吧!”

    “可是只有一片金叶子,只够我买马和马具,我还得留些盘缠。”

    老王当下就有些怒了,但一想到凤云笙可是四大家族的人啊,他怎么敢放肆,所以只是赔笑着说:“怎么会不够呢?我刚才也说了,龙城里最好的马也就五百两,马上全幅装备也就一百两,你还有四百两留作盘缠啊。”

    是四百两,不是四百文啊,要知道四百两足够三口之家衣食无忧地过上十年了!

    这样多的钱还不够!

    “四百两很多吗?”凤云笙有些不解地看着老王,“我吃一顿饭都要花上几十两银子了。”

    老王被凤云笙的话弄得瞠目结舌,但一想到四大家族理里的人平时的吃穿用度,尤其是之前去忘忧阁里一夜风流花的钱,老王就觉得对方会这么说也很正常,而且也更加确定对方是四大家族的人。

    “可是出门在外,是不是稍微忍耐一下?”老王的语气越发的恭敬。

    凤云笙有些惊讶地看着老王:“这怎么可能,民以食为天啊。”

    老王当下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对于这种养尊处优惯了的公子哥,老王可是很有经验,要他们听你的话,那简直比登天还难。

    他似乎还想到了对方的父母不是没给够钱她,只是她太过能花,所以才把钱花没了,老王心下摇头,不禁觉得这真是有钱任性的年代。

    “那你觉得什么价格合适?”老王只恨自己投错了胎,没到四大家族里混。

    “我算过了,现在离选拔不到十天,如果只要两片金叶子的话,剩下的银子也够我的花销了。”凤云笙理所当然地道。

    “两片金叶子?”老王看着凤云笙,真是这样的话,光是材料他就亏了一片金叶子啊,“再加五百两如何?”

    凤云笙给的答复是:很干脆地摇头。

    “我也觉得这价格很低,但我也不想的,只是因为我手头上真的没那么多金叶子。”

    老王当下纠结,要知道这牛角弓和的用料的确都是最好的,不说那突然涨价的,就说那红缨枪的枪头,用的不是一般的铁,而是钢,那是比普通的铁要贵上好几十倍的东西,盖因其比起炼铁来说,要麻烦许多,耗时也是要多上许多。

    顺带一提,这年代用的冶炼钢的技术是炒钢,技术已经比较娴熟。

    所以就算不算那三百支箭,光是弓和枪的原材料就要三片金叶子,而如今凤云笙却只肯给他两片金叶子,活生生的要自己倒贴一片金叶子外加一百两白银,这真是让老王十分纠结。

    一片金叶子可是一千两白银啊!

    老王虽然是卖竹木制品的装备为主,但却是出了名的铁公鸡,要他倒贴一片金叶子给凤云笙,你简直就是在他这铁公鸡身上拔去半个身的毛。

    见老王如此纠结,凤云笙又道:“要不这样吧,你当做是赊予我的,待我写封信回家,让我阿父托人给我些金叶子,然后我把剩下的八片金叶子还你如何?”

    凤云笙看着老王那瞬间露出闪闪财迷金光的眼,若有似无地补充了一句,“毕竟我也不想欠你人情,我阿父与我说过,人情债是最难还的。”

    当听到凤云笙后半句话时,老王那财迷的眼神瞬间就变了,换做一脸严肃的表情:“小兄弟,你这话说的我老王好像是个很贪财的人,我告诉你,我老王是最重义气和承诺的!两片金叶子就两片金叶子,就当是我老王和你交个朋友!”

    因为老王在店铺的门口处和凤云笙拉扯,所以老王那些异常举动早就引来了不少围观群众,这回大伙听到老王这样说,那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这这这这真的是他们所认识的老王?

    他们都是练武的人,对兵器本身的好坏自然也了解,虽然他们都觉得一开始老王是狮子开大口,但也知道那牛角弓和红缨枪是好货,加上现在如此难求,四片金叶子买这两件他们都觉得价格很公道了。

    可现在,对方竟然只要两片金叶子,而且还要另外赠送他三百支箭,还有两百支是铁脊箭,光是那两百支铁脊箭的费用就够三口之家吃上一年了。

    要是老王真的只卖两片金叶子,那怎么看绝对都是亏大了的,很可能连材料的钱都不够。

    讲义气,重承诺,为了交个朋友会让自己吃这么大的亏?!

    拔列浑和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都只知道凤云笙的家里有钱,可是在这个龙城里,有钱的人比比皆是,就像老王本身也是个有钱人,他会为了能结识一个有钱的公子哥下这么大的血本吗?

    莫非老王鬼上身了,撞邪了,还是说他突然转性了?

    北燕国的百姓大多比较直肠直肚,尤其是武人,大多没有那些弯弯绕绕,哪里像老王这样经常“思考”,所以他们根本就没有像老王想的那么多,把凤云笙和四大家族挂上去。

    而老王看着那一群惊呆了的人,心里不禁冷笑,就说这些练武的人就只知道一股劲地去练武,根本就没有脑的。

    你们现在一定觉得我傻了吧,哼,等到时候你们发现这小子的身份时,你们就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了。

    不对,以他们这样蠢的脑子,可能就算知道了那小子的身份也不会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没错,他们现在只会以为我是转了性子,然后碰上这等好运。

    若是这样的话,那对他有效改善百姓心中“奸商”的形象可是大有好处啊,想到这,老王觉得这一金也花得值了。

    做商人的,做什么事情都是为了投资,而在老王看来,最好的投资就是投资在人身上,就是对感情做投资,烧冷灶什么的,他最在行了。

    四大家族是何许人家啊,平时就算你把全副家财都拱手献给他们,他们要么嫌不够看,要么就是拿了钱以后都未必肯理你,而那些常年住在龙城里的四大家族的成员,又有哪个是会有什么“落难”的时刻,所以就算想对他们做投资都是做不来。

    但现在有机会啊,虽然只是一个旁系,但也是一个很有实力的旁系,只要他在这新兵选拔里能靠自己的力量顺利进入三大营,那好像就能向本家的人证明他的实力。

    那样的话,是不是意味着他在他们家族里的影响力就会提高?看着小子傻傻的,还是那种“有恩必报”的人,否则也不会说什么人情债最难还,连拔列浑这样的角色也能和他结义金兰,现在他见自己在“不知道他身份”的前提下如此热心的帮助他,一定会对自己心生感激,觉得自己的形象很高大。

    一想到这,老王的心就雀跃啊,能不雀跃吗,不仅能卖人情给四大家族的人,而且还能让对方对自己心存感激,这对他的生意是有多么大的帮助,日后自己还不是能几百倍的从这上面赚回来,而且还有那改善百姓对他“奸商”的定位,如此一来,老王越想越觉得自己这样的投资太值了。

    不就是一片金叶吗,值,太值了!

    “这样怎么好意思,卖得这样便宜你不会亏吗?”凤云笙似乎很不好意思。

    “就是老王,你卖得这样便宜一定吃亏的,我给你三片金叶子,你只要把弓和枪卖予我就行!”

    站在一旁打算买装备的其他人早就想出手了,这样好的牛角弓和红缨枪一共只三片金叶子,那红缨枪是至少值两片金叶子以上的,那就相当于牛角弓只要五百两到一片金叶子之间,就算是放在以前,这个价格他们也能接受,更何况是现在,简直是物超所值。

    “我多加五百两!”

    正所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出高价,自然也有其他人跟着出,他们有的人家中是已经有这些装备的,但他们打算买回去留给他们的儿子或者孙子,毕竟也不知道这仗要打到多久,这些稀缺的玩意只会越来越贵,反正这样低的价格买入,以后要卖出去也不亏。

    “我出四片金叶子。”

    “我外加一百两!”

    “我外加二百两!”

    一时间所有的人都想叫开了,一百两一百两的往上加,老王根本就没想过要卖给其他人,也没想过其他人会去买,见他们这样自行抬价顿时觉得头都大了。

    “你们别吵,你们别吵!”老王提高了声音,“我这牛角弓和红缨枪会这么便宜是因为要卖给这位小兄弟……”

    “老王,你这是什么意思,意思是只能卖给他那么便宜,卖给我们就要十片金叶子吗!”其中一个人气不过地道。

    “就是,你老王做买卖不是一向以价高者得作为公平的标准吗,怎么现在到这小子身上就不灵了?”

    “就是,你卖谁不是一样的卖,还是说你觉得这小子值得结交,我们就不值得了?”

    来老王的兵器店买兵器的,多少都是有些家底的,虽然这些人在龙城里根本不值一提,但是老王却也不敢得罪他们。

    这些顾客都是上帝啊,都是他的米饭班主啊,他哪里敢得罪。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怎么会是这个意思呢?”老王只能陪着笑,“只是我见这位兄弟着实需要人帮助……”

    “我们也很需要你帮助,我家里也不富裕!”

    “就是,我也有一颗报效国家的心,奈何就是缺这兵器!”

    他们个个都说得信誓旦旦,一副誓不罢休的态度,老王没想到会演变成这个地步,他看了一眼凤云笙,见这当事人根本没有半点紧张的样子,越发是觉得孤军奋战了。

    价格不断地抬高,已经抬到了五片金叶子了,只是到了五片金叶子以后,叫价的人明显就少了,但还是有人谨慎地叫着价。

    “我出六片金叶子!”

    这个人就是最开始叫出“三片金叶子”的那个人,他这话刚说出口,大家的哗然声都戛然而止。

    六片金叶子,这无疑是一个高价,所以他这么一说,大家都不愿跟了。

    那喊出六片金叶子的人精神抖擞地扫了一眼武器店里的人,又看了一眼凤云笙,最后把目光落在老王身上:“老王,你看现在都没有人要再出价了,你看是不是该把那牛角弓和红缨枪卖我?”

    “这个、这个……”老王把目光移向凤云笙,希望他能说两句话,可谁知道凤云笙却一脸“不关我事的”样子,实在是把老王气得不行。

    你这小子好歹给我打打可怜牌啊,好歹给我说两句话啊!不然他就真的是名副其实的皇帝不急太监急了。

    可凤云笙根本就不着急,因为她知道就老王的性格而言,无论这些人怎么闹,他一定会把这两件武器卖给她的。

    不过她也不打算让这个情况持续太久,毕竟她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因为这样其实已经有些惹人注目了,于是就在她准备结束这场闹剧的时候,却有一个出乎她意料的情况发生了。

    “我出十片金叶子!”

    忽然,一把明朗的声音传入了武器店众人的耳中,只见声音的主人穿着一件浅色窄袖长衫,面容白净清秀却身材偏矮小,一头黑色长发披肩,脚蹬用鹿皮所制的马刺靴,他淡淡地扫了一眼面带惊愕的众人,才把目光落在老王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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