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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九六章 金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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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麓川军帅帐中一片死寂。

    众将领都知道现在该怎么办,却没一个敢开口的。

    “说话啊?都哑巴啦!”刀厮郎咬牙切齿道,说着一瞪那彭麦郎道:“你说!”

    “哎,是是……”彭麦郎暗叫倒霉,只能硬着头皮道:“回元帅,以俺看来,咱们靠自己的力量,很难攻破定边城了。现在那俄陶又死灰复燃了,咱们腹背受敌,处境就更难了。”

    “你什么意思吧?”刀厮郎冷声问道。

    “俺的意思是,现在得跟大王求援了。”彭麦郎越说声音越小。

    “不行!你出的什么馊主意?!”刀厮郎的第一反应果然是拒绝。他铁青着脸道:“大王给我五万大军,让我来攻打个小小的景东。可我居然被几千明军拦着,勐卯都回不去了,这要是传回去,大王会觉得我太无能的!”

    “但问题是,像现在这样越拖下去不就越显得无能?”有人发出了灵魂之问,当场把刀厮郎问了个面红耳赤。

    憋了好半天,他才闷声道:“明日本帅亲自指挥,再全力攻它一次!”

    说着他还开出重赏道:“这次谁的部下能破城,本帅就给他梦寐以求的奖励——把纳罕姆香嫁给他啊!再陪嫁两千户的采邑!”

    “嘶……”众将领不禁倒吸冷气,都暗叫,元帅这回是下了血本了。

    至于两千户采邑就不用说了。那纳罕姆香是刀厮郎的小女儿,而且有勐卯之花的美称,是个绝色美女。

    麓川等级森严,不是像这样的特殊情况,这些将领大都没可能成为刀厮郎的女婿。这种地位跃升的机会,可谓千载难逢,谁不想把握住?

    于是刀厮郎亲自指挥着,被他……或者说他闺女,重新激起斗志的将领们,对定边城再度发起了进攻!

    这回麓川军倾巢出动,众将领也都使出了吃奶的劲头,一个个亲临前线督战,指挥手下士兵攻城!

    忽然间又变得悍不畏死的麓川军,竟然从之前垒起的数座比城墙还高的高台上,直接往定边城头上跳。这一突如其来的举动,给明军造成了不小的混乱。

    中间的麓川军也趁机爬着云梯攀上城墙,下头的辅兵则继续在拼命的挖墙脚……而且这次是真的挖墙脚。他们把夯土的墙基直接掏了个大洞,造成所未有的垮塌,甚至把他们自己也埋在了下头。

    在接连几天比较平淡的战况后,陡然上升的强度,让明军将士险些吃不消。甚至一度被麓川军首次攻入城中,最后还是胡泉和宁正,分别带领各自的卫队顶上去,跟将士们一起浴血奋战,才堪堪稳住了局面。

    什么,你问预备队呢?仗打到这个份儿上,哪还有什么预备队。所有还能一战的将士,全都投入了战斗。打到后来连伙头兵、民夫都上阵了……开战以来,明军头一次被逼的这么狼狈。

    但明军的顽强同样超乎想象,这也是守城战的特点,打到这份上谁都知道城破必死,为了活下去,只有豁出命去,压榨自己最后一分潜能,把该死的敌人撵下城去!

    当然对防守东面垮塌城墙的军士来说,应该是把敌人……撵出去。总之,不管是撵下去,还是撵出去,他们最后都做到了。

    黄昏时分,残阳如血。鏖战整日,耗光了最后一丝力量的麓川军终于撤退了。

    不是刀厮郎不想挑灯夜战,而是经过一整天的鏖战,他也没有预备队了。所有部队都被他拉上去霍霍了一遍,而且全都饥肠辘辘,疲累欲死,已经彻底无力再战了。

    “就差那么一点!”刀厮郎双目喷火的死死盯着,已经化为废墟的定边城墙,满腔不甘的咬牙切齿道:“都已经进去了,结果又出来了。我好恨呀!明天再来一次!”

    “可不能再来了!”见主帅变成输红了眼的赌徒,将领们大惊失色,再顾不上会不会忤逆刀厮郎,拼命阻止道:

    “今天跟弟兄们说好的,不管成败,援兵到来之前,这都是最后一遭了。”

    “是啊,大伙儿已经彻底打不动了。逼急了眼他们会造反的。”

    “三思啊,阿爹,汉人常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就连吊着胳膊的金迈郎都苦劝道:“这可都是咱们自己的部队,拼光了咱们就没本钱了!”

    “啊……”刀厮郎看着手下众将已经彻底无心再战,知道自己坚持也没用了,愤懑的发出一声近似狼嚎的大叫,然后黑着脸道:

    “听你们的。不打了,求援!”

    说完便丢下众将,一个人一瘸一拐走了。

    众将这才松了口气,望着刀斯郎的背影小声议论起来。

    “元帅受伤了?”

    “没有吧。”

    “那怎么一瘸一拐的?”

    “痔疮犯了……”

    人和人的立场不同,对同一件事的反应自然也不同。刀厮郎身为主帅,要对战事失利负全责。而他们不用,他们现在只想尽可能的少死点人,不然回去都没法跟族人交代了。

    ~~

    数日后,刀厮郎的信使翻山越岭,回到了勐卯城。

    勐卯城就是后世的瑞丽,傣语称瑞丽江河谷盆地为‘勐卯’,在南北朝时,他们的先民便在此建立了奴隶制的勐卯古国,后来被南诏所灭。

    再后来,就是思汗法横空出世,缔造了空前绝后的傣人麓川政权。在吞并了原先的上级金齿宣慰司后,他征发大量民工,于勐卯新建了都城‘允姐兰’。

    经过近三十年不计成本的建设,这里已经变成整个外云南的中心。城中随处可见富丽堂皇的寺庙,当然,最显眼的还是那金光灿灿、尖顶重檐的麓川王宫。

    傣人喜欢黄金,而且喜欢将金子放在最显眼的地方炫耀,比如屋顶,还有牙齿。马可·波罗随蒙古大军抵达永昌时,便看到当地傣人‘每人齿上用金作套,如齿形,套于齿上,上下皆然’,所以元朝人便以金齿称呼他们。

    当然,下层傣人其实用的铜包牙。在财富高度集中的奴隶社会中,他们哪有金子做金牙?

    ps.下一章中午以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