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舅舅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渡劫之王、天下第一、万族之劫、重生之都市仙尊、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一秒记住【四四中文网 www.44z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冯益看看花溶,仿佛惊疑于她的“绝症”,这女子看起来,哪里像绝症将死的样子?他笑着说:“终是故人,自家在宫里闻听岳夫人伤病,很是挂怀。还派了小厮们寻了灵芝,一并给岳夫人带来……”
花溶一礼:“多谢冯大官费心了。”
冯益又说:“岳将军威震四海,如今国家正是多事之秋,只望岳夫人身子早日康复,官家对您二人寄予了深切厚望……”
花溶沉不住气了,就问:“如今,秦桧又升什么官儿了?”
冯益笑得很是暧昧,尖细着嗓子:“秦大人么,有个能干的好老婆,上下打点,自然是升官发财……”
花溶心里一惊,她熟识康公公,深知太监爱传播绯闻的喜好,冯益此时这样的眼神,明明就是有鬼,王君华难道真的神通广大到又在皇宫里兴风作浪了?王君华如何谄媚金兀术,她是亲眼见过的。有一种女人,为达到目的,为了逢迎,不惜把自己变成一条随时可以摇着尾巴的哈巴狗,哪怕最低贱的逢迎都能做出来。如果王君华将这套用在其他男人身上,可以想象,天下有几个男人能拒绝得了?
她直言不讳:“官家可是信任秦桧?”
冯益压低了一点声音:“官家更信任秦夫人啊……”
还有谁比朝夕相处的太监更清楚皇帝的私生活?
花溶心里顿时凉了半截,和岳鹏举面面相觑。
“我皇似上皇啊,哈哈,二位,得欢乐时且欢乐。国家固然重要,自家享乐也最最重要……”冯益笑哈哈的,“自家告辞了。”
“冯大官好走。”
冯益是太监里著名的爱搜刮,以前黄潜善,汪伯颜之流为了亲近皇帝,要他从中说话,不知给了他多少好处,满朝文武,他几乎收遍了银两,但岳鹏举夫妻著名的清寒,他一看就知道搜刮不出东西,赶紧告辞了。
冯益一走,二人都无情无绪,好心情也被破坏殆尽。
我皇似上皇!
其实,是明白的,早就明白的,但听得如此赤裸裸的,还是心里不舒服。
花溶慢慢开口:“伪齐此时出军,朝廷此时议和,看来,金国又是在玩弄两手政策。”
这次伪齐的进攻是刘豫自己发动,名义上并不是金国“指使”,所以,朝廷也不能怪罪到金国头上,和谈依旧在展开。信上,赵德基提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感慨,大意就是说他很担心母亲的安危,君子立国,仁孝为本,如此,才可表率天下。花溶心想,这是他对金国和谈表达出的一种姿态?
可是,刘豫的进攻,会不会彻彻底底将他“仁孝”的这块遮羞布给撕下来?
她终究沉不住气,忿忿说:“目前,朝廷内有秦桧主导,外有刘豫威逼,这天下又还有什么指望?”
岳鹏举抱着她的肩头,淡淡说:“这也不是咱们能做主的,十七姐,先养好身子再说。”
花溶看看他沉稳的眼神,一笑:“是啊,鹏举,我总是沉不住气。”
岳鹏举也一笑:“等你好起来,无论你想做什么决定我都依你,现在,什么都别想。”
她点点头,又啃起鸭腿来,却觉得再无丝毫滋味。
一家三口在暮色里回到家时,却见早已等候多时的不速之客。
秦大王老远就见到三人,他心里激动,见花溶走近,声音微微颤抖:“丫头……”
花溶很是意外,这些日子,她其实知道秦大王必然就在这附近,但是,他在做什么,却不清楚。她站定,秦大王摸索着,忽从怀里拿出一样东西:“丫头,这是我寻来的伤药,你分三天服用……”
“哦?”
花溶看着这包奇形怪状的东西,生平也不曾见过如此奇怪的“药”。
难道秦大王如此长时间地留在这里,就是为了寻觅这种东西?她接过药:“秦尚城,多谢你。我已经好多了。”
他细看她逐渐带了一丝红润的脸色:“丫头,这比灵芝还好,你一定要尽快服用。”
“好的。多谢你。”
二人平淡地对答,仿佛两个普通的朋友。
岳鹏举抱着儿子,拿过妻子手里的药,秦大王自始至终别着脸,当不曾看见他一般,也不跟他招呼。他却一礼:“多谢你,秦大王!”
秦大王冷哼一声:“老子跟你没得一星半点儿关系,用不着你谢老子。”
岳鹏举也笑一声:“好,既是如此,就恩怨两清。”
他冷哼一声:“本就如此,是老子打伤的,老子自然会负责到底。所以,用不着你多嘴。”
岳鹏举也不以为意,陆文龙见众人不理自己,早已忍不住唧唧喳喳地:“大坏蛋,我学会抓鸟儿了,我阿爹教我的……”
他神情得意,对这个“大坏蛋”印象颇深。
秦大王瞪他一眼:“小兔崽子,你记性不坏嘛,还记得老子……”他说完,忽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玩意,是一个会打拳的罗汉,一按动机关,就会打出十八式的罗汉拳:“要不要?它会教你打拳的”
陆文龙见了很是欢喜,“大坏蛋,你真好。可是,怎么用啊……”
花溶忍不住,微微一笑,轻叱他:“孩儿,不得无礼,叫舅舅……”
岳鹏举一怔,秦大王也一怔。
花溶声音轻柔,上前一步,忽然向秦大王一揖:“多谢你,如果你不嫌弃,我可否叫你一声‘义兄’?”
这些日子,她不止一次想过自己跟秦大王的纠葛,十年纠缠,这一声“义兄”叫得如此勉强,却又别无他法。
秦大王久久站在原地,一声不吭。这个结果,是自己两次要求的,可是,某一天,它真的到来时,却如当头一棒,一种绝望,兜头罩下来。
原来,早已到了末路,只是自己不肯承认而已。就如一只猛虎,勉力挣扎着最后一击,才发现已经流光了最后一滴血。
他直着脖子:“丫头,这药需连服三天,每次,必须用三更时的露水调和,整时服用……”
“好的。”
她的声音那么柔和,满含着感激之意。
哪怕是唠叨的叮嘱,也说完了,无话可说了,也无路可走了。秦大王直愣愣地盯着她,如困境犹斗的野兽。
还是小孩子受不了大人之间的暗涌,从父亲怀里跳下来,歪着头走到秦大王面前:“大坏蛋……”
他见秦大王不应,就拉他的手,一个劲地摇晃,歪着脑袋。
秦大王这才瞪他一眼:“小兔崽子,你作甚?”
“这个玩意,我用不来,你教我……”
他眼眶干涩,低下头,接过孩子手里的玩意,开动了机关。
夕阳早已西下,微风在这木屋周围流淌,空气静得出奇,只有孩子的扑棱棱笑声和罗汉打拳的声音。
四个人,构成一种奇妙的四角关系,远远地,马苏等人伫立一边,暗自叹息。
“阿爹,你看,你看,它会打拳……阿爹,真好玩……”
孩子举着罗汉跑到父亲面前,岳鹏举微笑一下,对儿子点点头,忽说:“舅舅给了你这么好玩的东西,快请舅舅进去吃饭……”
孩儿恭恭敬敬地叩头,欢喜地喊一声:“舅舅,阿爹请你吃饭……”
秦大王说不出话来,只被他拉着手,活生生地往屋子里拽。
这是秦大王第一次走进这间木屋,四周窗明几净,宽大的土炕上铺着凉爽的一张大野牛皮,上面摆了一张桌子。
岳鹏举大声吩咐:“今晚有客人,请多弄几个小菜。”
侍卫答应着,立刻去整治。
花溶只默默地跟在他身后,众人一起围坐在土炕的桌上。
不一会儿,一桌丰盛的菜肴已经摆上桌子:一碟腊虎肉、干熊掌、烤野鸭,熏干的野羊腿,以及五味山野小菜。
两大坛酒放在桌上,泥塑拍开。
桌上摆着四只大碗,岳鹏举先拿一种山间野蜂蜜调制的糖水,给妻子和儿子各倒了一大碗,然后,在另外两只大碗里倒了满满两大碗。
秦大王并不看任何人,只端着自己那一碗酒。生平第一次觉得酒是如此难喝的一种东西。
风从开着的小木窗里吹进来,夏日天气长,能看到天空那种变幻莫测的火烧云,整个地勾勒出一层金边,然后,是一种慢慢奔跑的大片大片的蓝和棉花一样洁白的云。
他情不自禁,目不由己,看对面盘腿坐着的女子,鬓发上还残留着孩子给她戴的小野花,纤细莹润的手拿着筷子,目光那么明亮,神情那么柔和。
多么奇妙的感觉。
多么酸楚的感觉。
孩子好奇地看着三个大人:“吃呀,你们怎么不吃?”
三人如梦方醒,岳鹏举大笑着举起酒碗:“秦大王,认识多年,这还是第一次跟你喝酒,今晚不醉不归。”
秦大王并不回答,只是养着脖子,咕隆着,一饮而尽。拿起自己面前的酒坛子,又连倒三碗。
岳鹏举也连喝三碗。
花溶静静地坐在一边,柔声说:“鹏举、义兄,别只喝酒,先吃点东西……”
秦大王见她放在自己碟里的那块虎肉,几乎要痛哭出声,也不用筷子,随手拿起就放在嘴里,大吃大嚼,哈哈大笑:“丫头,这是老子第一次吃到你挟的菜……”
她微笑着,又往他的碟子里添几块肉:“这些日子,你都在金国边境?”
“嗯。”
“扎合呢?”
“他出来一趟,还是不愿去海上,说怕海上炎热,留在燕京了。”
“你在金国有什么奇闻异事么?”
秦大王端着酒碗,明明是黑夜,却能在黑夜里照见她的影子——那晃荡的,酒波微漾,如当时的海面,粼粼的波光,自己和她,两个人坐在甲板上,讲自己早年的经历,千山万水。
可是,在金国,这一年多,有什么呢?天天在金国的白山黑水游荡寻觅,跟各种植物打交道,几乎变成了一个药农,有什么奇异的经历呢?
冯益看看花溶,仿佛惊疑于她的“绝症”,这女子看起来,哪里像绝症将死的样子?他笑着说:“终是故人,自家在宫里闻听岳夫人伤病,很是挂怀。还派了小厮们寻了灵芝,一并给岳夫人带来……”
花溶一礼:“多谢冯大官费心了。”
冯益又说:“岳将军威震四海,如今国家正是多事之秋,只望岳夫人身子早日康复,官家对您二人寄予了深切厚望……”
花溶沉不住气了,就问:“如今,秦桧又升什么官儿了?”
冯益笑得很是暧昧,尖细着嗓子:“秦大人么,有个能干的好老婆,上下打点,自然是升官发财……”
花溶心里一惊,她熟识康公公,深知太监爱传播绯闻的喜好,冯益此时这样的眼神,明明就是有鬼,王君华难道真的神通广大到又在皇宫里兴风作浪了?王君华如何谄媚金兀术,她是亲眼见过的。有一种女人,为达到目的,为了逢迎,不惜把自己变成一条随时可以摇着尾巴的哈巴狗,哪怕最低贱的逢迎都能做出来。如果王君华将这套用在其他男人身上,可以想象,天下有几个男人能拒绝得了?
她直言不讳:“官家可是信任秦桧?”
冯益压低了一点声音:“官家更信任秦夫人啊……”
还有谁比朝夕相处的太监更清楚皇帝的私生活?
花溶心里顿时凉了半截,和岳鹏举面面相觑。
“我皇似上皇啊,哈哈,二位,得欢乐时且欢乐。国家固然重要,自家享乐也最最重要……”冯益笑哈哈的,“自家告辞了。”
“冯大官好走。”
冯益是太监里著名的爱搜刮,以前黄潜善,汪伯颜之流为了亲近皇帝,要他从中说话,不知给了他多少好处,满朝文武,他几乎收遍了银两,但岳鹏举夫妻著名的清寒,他一看就知道搜刮不出东西,赶紧告辞了。
冯益一走,二人都无情无绪,好心情也被破坏殆尽。
我皇似上皇!
其实,是明白的,早就明白的,但听得如此赤裸裸的,还是心里不舒服。
花溶慢慢开口:“伪齐此时出军,朝廷此时议和,看来,金国又是在玩弄两手政策。”
这次伪齐的进攻是刘豫自己发动,名义上并不是金国“指使”,所以,朝廷也不能怪罪到金国头上,和谈依旧在展开。信上,赵德基提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感慨,大意就是说他很担心母亲的安危,君子立国,仁孝为本,如此,才可表率天下。花溶心想,这是他对金国和谈表达出的一种姿态?
可是,刘豫的进攻,会不会彻彻底底将他“仁孝”的这块遮羞布给撕下来?
她终究沉不住气,忿忿说:“目前,朝廷内有秦桧主导,外有刘豫威逼,这天下又还有什么指望?”
岳鹏举抱着她的肩头,淡淡说:“这也不是咱们能做主的,十七姐,先养好身子再说。”
花溶看看他沉稳的眼神,一笑:“是啊,鹏举,我总是沉不住气。”
岳鹏举也一笑:“等你好起来,无论你想做什么决定我都依你,现在,什么都别想。”
她点点头,又啃起鸭腿来,却觉得再无丝毫滋味。
一家三口在暮色里回到家时,却见早已等候多时的不速之客。
秦大王老远就见到三人,他心里激动,见花溶走近,声音微微颤抖:“丫头……”
花溶很是意外,这些日子,她其实知道秦大王必然就在这附近,但是,他在做什么,却不清楚。她站定,秦大王摸索着,忽从怀里拿出一样东西:“丫头,这是我寻来的伤药,你分三天服用……”
“哦?”
花溶看着这包奇形怪状的东西,生平也不曾见过如此奇怪的“药”。
难道秦大王如此长时间地留在这里,就是为了寻觅这种东西?她接过药:“秦尚城,多谢你。我已经好多了。”
他细看她逐渐带了一丝红润的脸色:“丫头,这比灵芝还好,你一定要尽快服用。”
“好的。多谢你。”
二人平淡地对答,仿佛两个普通的朋友。
岳鹏举抱着儿子,拿过妻子手里的药,秦大王自始至终别着脸,当不曾看见他一般,也不跟他招呼。他却一礼:“多谢你,秦大王!”
秦大王冷哼一声:“老子跟你没得一星半点儿关系,用不着你谢老子。”
岳鹏举也笑一声:“好,既是如此,就恩怨两清。”
他冷哼一声:“本就如此,是老子打伤的,老子自然会负责到底。所以,用不着你多嘴。”
岳鹏举也不以为意,陆文龙见众人不理自己,早已忍不住唧唧喳喳地:“大坏蛋,我学会抓鸟儿了,我阿爹教我的……”
他神情得意,对这个“大坏蛋”印象颇深。
秦大王瞪他一眼:“小兔崽子,你记性不坏嘛,还记得老子……”他说完,忽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玩意,是一个会打拳的罗汉,一按动机关,就会打出十八式的罗汉拳:“要不要?它会教你打拳的”
陆文龙见了很是欢喜,“大坏蛋,你真好。可是,怎么用啊……”
花溶忍不住,微微一笑,轻叱他:“孩儿,不得无礼,叫舅舅……”
岳鹏举一怔,秦大王也一怔。
花溶声音轻柔,上前一步,忽然向秦大王一揖:“多谢你,如果你不嫌弃,我可否叫你一声‘义兄’?”
这些日子,她不止一次想过自己跟秦大王的纠葛,十年纠缠,这一声“义兄”叫得如此勉强,却又别无他法。
秦大王久久站在原地,一声不吭。这个结果,是自己两次要求的,可是,某一天,它真的到来时,却如当头一棒,一种绝望,兜头罩下来。
原来,早已到了末路,只是自己不肯承认而已。就如一只猛虎,勉力挣扎着最后一击,才发现已经流光了最后一滴血。
他直着脖子:“丫头,这药需连服三天,每次,必须用三更时的露水调和,整时服用……”
“好的。”
她的声音那么柔和,满含着感激之意。
哪怕是唠叨的叮嘱,也说完了,无话可说了,也无路可走了。秦大王直愣愣地盯着她,如困境犹斗的野兽。
还是小孩子受不了大人之间的暗涌,从父亲怀里跳下来,歪着头走到秦大王面前:“大坏蛋……”
他见秦大王不应,就拉他的手,一个劲地摇晃,歪着脑袋。
秦大王这才瞪他一眼:“小兔崽子,你作甚?”
“这个玩意,我用不来,你教我……”
他眼眶干涩,低下头,接过孩子手里的玩意,开动了机关。
夕阳早已西下,微风在这木屋周围流淌,空气静得出奇,只有孩子的扑棱棱笑声和罗汉打拳的声音。
四个人,构成一种奇妙的四角关系,远远地,马苏等人伫立一边,暗自叹息。
“阿爹,你看,你看,它会打拳……阿爹,真好玩……”
孩子举着罗汉跑到父亲面前,岳鹏举微笑一下,对儿子点点头,忽说:“舅舅给了你这么好玩的东西,快请舅舅进去吃饭……”
孩儿恭恭敬敬地叩头,欢喜地喊一声:“舅舅,阿爹请你吃饭……”
秦大王说不出话来,只被他拉着手,活生生地往屋子里拽。
这是秦大王第一次走进这间木屋,四周窗明几净,宽大的土炕上铺着凉爽的一张大野牛皮,上面摆了一张桌子。
岳鹏举大声吩咐:“今晚有客人,请多弄几个小菜。”
侍卫答应着,立刻去整治。
花溶只默默地跟在他身后,众人一起围坐在土炕的桌上。
不一会儿,一桌丰盛的菜肴已经摆上桌子:一碟腊虎肉、干熊掌、烤野鸭,熏干的野羊腿,以及五味山野小菜。
两大坛酒放在桌上,泥塑拍开。
桌上摆着四只大碗,岳鹏举先拿一种山间野蜂蜜调制的糖水,给妻子和儿子各倒了一大碗,然后,在另外两只大碗里倒了满满两大碗。
秦大王并不看任何人,只端着自己那一碗酒。生平第一次觉得酒是如此难喝的一种东西。
风从开着的小木窗里吹进来,夏日天气长,能看到天空那种变幻莫测的火烧云,整个地勾勒出一层金边,然后,是一种慢慢奔跑的大片大片的蓝和棉花一样洁白的云。
他情不自禁,目不由己,看对面盘腿坐着的女子,鬓发上还残留着孩子给她戴的小野花,纤细莹润的手拿着筷子,目光那么明亮,神情那么柔和。
多么奇妙的感觉。
多么酸楚的感觉。
孩子好奇地看着三个大人:“吃呀,你们怎么不吃?”
三人如梦方醒,岳鹏举大笑着举起酒碗:“秦大王,认识多年,这还是第一次跟你喝酒,今晚不醉不归。”
秦大王并不回答,只是养着脖子,咕隆着,一饮而尽。拿起自己面前的酒坛子,又连倒三碗。
岳鹏举也连喝三碗。
花溶静静地坐在一边,柔声说:“鹏举、义兄,别只喝酒,先吃点东西……”
秦大王见她放在自己碟里的那块虎肉,几乎要痛哭出声,也不用筷子,随手拿起就放在嘴里,大吃大嚼,哈哈大笑:“丫头,这是老子第一次吃到你挟的菜……”
她微笑着,又往他的碟子里添几块肉:“这些日子,你都在金国边境?”
“嗯。”
“扎合呢?”
“他出来一趟,还是不愿去海上,说怕海上炎热,留在燕京了。”
“你在金国有什么奇闻异事么?”
秦大王端着酒碗,明明是黑夜,却能在黑夜里照见她的影子——那晃荡的,酒波微漾,如当时的海面,粼粼的波光,自己和她,两个人坐在甲板上,讲自己早年的经历,千山万水。
可是,在金国,这一年多,有什么呢?天天在金国的白山黑水游荡寻觅,跟各种植物打交道,几乎变成了一个药农,有什么奇异的经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