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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迷云重重

作者:傻猫爱上鱼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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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老板娘那里获悉了她儿子的姓名,侦查员在全城的小旅馆展开了盘查。

    起初并没有任何收获,杨茂提出,很多小旅馆对于身份证登记实行的并不严格,有些顾客不登记身份证老板也让住。

    后来他们分析,小伙如果要住宿,肯定离经纪公司不会太远,他们对经纪公司所在的区的各种黑旅馆进行了地毯式的摸排,把小伙的照片打印出来让他们辨认,终于有家巴掌大的黑旅馆的老板承认一周之前是有这个人来住宿。

    他当天傍晚住的店,说要出去买点东西,好好泡个澡,当晚没有回来。第二天还没有回来,老板就把他房间的东西挪到储藏室了。侦查员打开储藏室,里面是些简单的行李之类,其中的学生证证明了这些行李就是老板娘儿子的。

    侦查到这里,警方基本确认他遇害了,只是近期没有接到报案,也没有再发现碎尸。

    这天,110指挥中心忽然接到个报案,说在自家附近发现了尸体。这个情况让所有参案人员精神大振,不过,报案人的身份比较特殊,据说竟然是个奶声奶气的小孩。

    因为对方是小孩的缘故,大家对于出警保持了谨慎的态度,不过最终还是决定去搜寻。

    按照报案人的指认,刑警在离那家黑旅馆1.5公里的某条小巷的垃圾桶里找到了些残缺不全的尸块。

    如果不是有人指认,想在这里找到尸块真是千难万难。这个小巷卫生条件很不好,附近的住家户都把这里当成了垃圾堆,夏季蚊虫乱飞,现在虽然凉快了些,还是腐臭难闻,平时根本没人会靠近。

    垃圾桶明显被野狗之类的扒拉过,里面该吃的都吃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些牙齿和人类毛发之类无法消化的东西。通过对这些毛发牙齿提取DNA检测,和失踪少年的DNA比对,确定就是同一人。

    他们在寻找尸块的时候,我正好闲着没事也跟着去看了,真是臭的要命。就在搜寻的时候,我发现巷子口站着个小孩在呆呆的看。小孩留了个蘑菇头,眼睛大大的但是无神,很瘦弱,看起来就像是小学课本里的小萝卜头似的。

    看到这小孩,想到警方说报警电话是个小孩打来的,我心里一动,难道是他?

    走到小萝卜头面前,我摸了摸他的脑袋,小弟弟,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说?

    出动的警方都是便衣,我混在他们中间,小孩估计把我也当成警察了。他点了点头,蠕动嘴唇正要说话,旁边忽然闪出个五大三粗的黑大汉,把他拽走了。

    死娃娃,不要乱说话!那黑大汉应该是他爸,看起来很不高兴的样子。小萝卜头挺怕他爸,乖乖跟着他爸走了。走出几步,他扭头朝我望了一眼,眼神比较落寞。

    这孩子有什么秘密?不过看对方家长讳莫如深的样子,估计再怎么问也不会说,况且我也没有证据证明那电话就是他打的,只是猜测而已。

    这次死亡的小伙因为尸体被损毁的非常厉害,我们无从判断凶手到底是不是把他的脑袋取走了。不过根据他的血型也是A型血,而且应该也是被碎尸,而且确实有突出的地方(长得帅),警方最终决定还是把这个农村小伙被碎尸案和霍林、小歌手这三起案子并案处理。

    一下子发生三起碎尸案,这基本上是我们市自从建国以来最为恶性的案子了,不过由于警方的压制,除了霍林的案子外,小歌手和农村小伙的案子并没有几个人知道,所以在社会上也没有造成多大的波澜。

    不过不是所有人都能当做没有发生过这些事。除了杨茂和公安局的人弦绷得紧紧的,我的女友最近状态也不是很好。她毕竟是死了父亲,对方再可恶也是她爸,说不受到影响是不可能的。

    这天我去看她,发现她在哭。我把她抱在怀里安慰她,她哭着说最近每天晚上都会梦到霍林来找她索命。

    可怜的丫头。

    我施展开哄女孩子的功夫,费了好大劲总算把她逗笑了,我俩腻歪了会儿。她给我讲她小时候的事。据她说,在她小时候,霍林对她很hǎode,疼爱有加,完全是慈父的样子。

    然后,就在15年前,不知道为什么,霍林一夜之间脾气秉性大变,以往的慈父、好老公脾气变得喜怒无常,而且贪花好色,整天夜不归宿,霍蕾的母亲被他气的郁郁而终。

    冲,你说一个人有可能会忽然变成另外一个人吗?我觉得我爸从那之后就变得好陌生,好像换了个人似的。

    我的心猛然一震。15年前?

    霍林家发现的那张名单是15年的。

    杨茂家的电影院被烧毁也是15年前。

    霍林变得喜怒无常也是15年前。

    15年前,这个时间段,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感觉自己好像正在接近一个恐怖的事情,而这事情的真相会把我吞噬。

    不过现在我不能垮掉,还有女朋友要我照顾呢。我俩又闲聊了会儿,护士进来说女友之前交的押金不够了,让我再去住院部交点。

    我骂了句他们吸血鬼。霍蕾拿出信用卡让我去刷卡。

    在缴费处,我坐在靠门的椅子上漫不经心的玩手机,等工作人员在打印冗长的单子。这时,借着眼角的余光,我看到个熟悉的人影从门外一闪而过。

    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走廊上,那熟悉的身影消失在走廊的拐角处,不过他的背影已经被我看清了。

    竟然是郑医生。

    那个喜欢研究变态心理学,喜欢研究刑事案件,在我从小到大充当我心理导师的郑医生。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并不是这里的医生啊。

    想了下,我给他打了个电话。

    郑医生,你在哪儿?我过会儿想去你那里,你有空吗?

    噢,今天不行啊,我请假了,正在外地度假呢,后天你来吧!

    挂了电话,我心里的疑惑没有减轻,反而更加重了。他为什么要对我撒谎?

    没等我想明白,电话又响了,是杨茂打来的。他言简意赅。

    又有人出事了。

    我呼吸几乎屏住了。这次是哪儿被偷了?

    肝脏,不过这次没有得手。

    他简单的给我说了案情。这次差点出事的是个精虫上脑的屌丝。

    小屌丝晚上在酒吧里面勾搭上了美女,然后去开房,喝下美女递的水之后,就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应该是都市恐怖传说里的情节,按照那个谣言,小伙子醒来后会发现自己躺在满是冰水的浴缸里,然后其中一个肾已经失踪了,这就是流传甚久的削肾客。当然这个传说是骗人的,因为器官移植需要配型,你很难直接恰好找到适合的人,而且肾脏的保存时间只有两个小时。

    这个屌丝遇到的人,显然不是要偷走他的肾,而是要他的命,顺便取走他的器官。不过算他命大,在凶手即将实施的时候,遇到派出所的人查房,兴许是警察在外面不断敲门,让凶手放弃了计划,仓皇逃窜。等小伙被破门而入的警察弄醒的时候,还迷糊着呢,然后他肝脏的部位已经被人用刀切入了真皮层,鲜血直流。

    也就是说,这是起犯罪未遂案件。如果凶手得逞了,也许就像前三起案子那样,成为碎尸后取走器官的第四起案件。

    不过这次案件比起前三起案件还是有区别的。

    首先,之前的案件,死者被取走的都是外部器官,像是下体,双手,头,而这次凶手要取的内脏。

    其次,前三次案件死者都是A型血,这次的受害人是O型血。

    那么,这四起案件是不是一个人做的?